新民晚報訊(首席記者 曹剛 通訊員 吳潤元)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決,安慶公興搬家服務有限公司立即停用含「公興」文字的企業名稱,賠償因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等造成的損失54萬餘元,並上網刊登道歉聲明,消除不良影響。
去年底,上海公興搬場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訴安徽安慶的一家搬場公司,在老家註冊「安慶公興搬家服務有限公司」後,來滬開設分公司,以「公興搬場」的名義攬客牟利。在網上使用「公興」註冊商標,將「公興搬家」作為企業網址連結標誌,號稱「專注搬家23年」「是國家多個部委和大型活動的指定服務商」。一些消費者被「假公興」誤導後,投訴「真公興」,使上海公興搬場的聲譽受損。
上海市道路運輸行業協會搬場專業委員會指出,一些「李鬼」費盡心機鑽空子,在外省市用上海知名企業字號註冊公司,再將分公司開到上海,披著看似合法的外衣,從事搬場業務。上海「大眾搬場物流」「螞蟻搬家」等公司,也有類似被「克隆」的遭遇。搬場專業委員會呼籲,相關部門補短板,紮緊企業登記註冊相關法規的「籬笆」,努力杜絕此類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