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年前公廁拋屍案定於本月23日進行宣判

2020-12-23 新京報

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12月21日,據安徽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安徽13年前少年被拋屍公廁一案定於12月23日對嫌犯左德剛再審結果進行宣判。此前,左德剛作為涉嫌殺害16歲少年周楊的其中一位涉案人員,其曾在歷經7次審理後被撤銷死刑判決,11月25日,安徽高院對左德剛故意殺人案再審開庭。

受害人周楊。受訪者供圖

12月21日,新京報記者從死者母親楊中芬及其代理人廉波律師處獲悉,據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受安徽省高院委託,定於2020年12月23日9時30分許於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對左德剛案進行宣判。

11月2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死者母親楊中芬告訴新京報記者,在庭審過程中,左德剛依然堅稱自己無罪,並稱自己在遭受刑訊逼供後作出有罪供述,公訴機關已當庭出示相關證據證明偵查機關未刑訊逼供,此外其代理律師還對左德剛筆錄中遺漏的關鍵證據進行質證。

楊中芬稱,「左德剛等人殺害周楊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3名涉案人員中(除左德剛外)已有一名被判死緩,一名獲刑10年,現在只有左德剛還未被定罪,希望安徽高院可以查清事實還兒子一個公道。」

受害人母親楊中芬指認原廁所位置。受訪者供圖

新京報此前報導,2007年2月25日,安徽潁上縣個體戶楊中芬接到警方通知,其子周楊的屍體在江店孜鎮一公共廁所裡被人發現。鑑定書顯示,周楊系頸部損傷致機械性窒息。

案件一直未破。直到2010年,一起盜竊案嫌疑人向司法機關舉報,同夥左德剛、陳永宣、楊士慶三人涉嫌殺害周楊。

2013年10月29日,案件在安徽高院開庭審理。法院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陳永宣被判處死緩,楊士慶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一審判決後,左德剛提起上訴,安徽省高院發回重審。此後10年時間裡,該案經歷了6次審理,其中5次左德剛被判死刑。

2020年5月,安徽省高院做出終審判決,撤銷左德剛的死刑判決,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此後楊中芬多次向法院申訴,請求法院立案審查。

2020年7月6日,楊中芬收到安徽省高院的立案審查通知書,周楊被殺一案將啟動再審,左德剛被釋放43天後再次被捕。11月2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左德剛故意殺人案再審開庭,因案情重大當庭未宣判。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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