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圳入園、深圳幼升小
在深圳
不管是上幼兒園還是上小學
準備入學材料都是一件令家長頭疼的事情
尤其是住房材料
想要上公辦至少需要
租賃憑證、房產證、特殊住房材料其中一種
其中特殊住房材料最麻煩
寶安區必須要提前一年入住
商務公寓必須提供無房證明
集體宿舍需提供至少4種證明材料
……
今天
深圳入園君就來詳細說一下
特殊住房證明材料具體要求
01
羅湖區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自有住房可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申請學位的自有房產,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擁有≧51%的產權。
3、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
分別提供下列材料並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
①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
②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③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並實際居住)。
4、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
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本並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5、2020年4月30日前未入夥的住房
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後再申請轉學插班;8月31日前能入夥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關於時間結點問題:文章整理的是2020年入學的,2021入學可以按照實際情況把以上日期延後一年計算)
6、租房居住的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為有效的租房憑證。
7、租房和住祖輩房、集體宿舍、商務公寓的適齡兒童父母(監護人)在本市有無住宅類房產和是否連續、實際居住以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網格管理系統核驗為準。
受理申請後,除了聯網信息比對,學校也可能聯合相關部門上門家訪。
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果沒有如實填報,將取消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8、住單位職工(集體)宿舍
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住房屬所在單位所有。申請人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父母(或監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係證明和顯示父母,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並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的,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
02
福田區
1、特殊住房需提交材料
①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②屬於集資房的,應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並由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
③屬於自建房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
④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
⑤屬於商務公寓的,提供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⑥屬於單位宿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提供擁有該住房的合法使用權證明材料(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如提供租賃憑證需符合初始發證日期的要求);
(2)監護人工作關係證明(社保繳納清單);
(3)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4)家庭在深圳市無房證明。
★ 分配給單位再轉租給員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視為單位宿舍。
2、購買的房產尚未入夥
2020年9月1日前未入夥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後再調劑學位。
3、政策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等)
提供監護人與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
4、使用祖父母商品房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且祖孫三代戶口均在該房產。
03
南山區
1、未入夥的住房
持有《購房合同》但要2020年9月1日後才入夥入住的,不接受申請。(2021年入學要求:可把以上日期延後一年,也就是2021年9月1日後才入夥,不接受申請)
該類學生應先到現居住學區申請,待正式入夥入住後,按南山區中小學轉學插班細則辦理,但不保證就近入讀。
2、已入夥的住房
但《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的,網上填表時選擇填寫「購房合同號」。
3、購房戶是指父母產權在51%(含)以上
父母產權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購房類申請,但分值較低。購房時間以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為準,已辦有房產證的,購房合同上的日期無效。
4、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
①兒童及其父母的戶籍與購房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時,按 「購房」類填寫;
②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材料的,按「租房」類填寫,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租賃合同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為租房;
以上兩種情況均需要提供由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
5、父母不能以購買或租賃的寫字樓或商鋪申請學位;在同一套住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公辦學校只接受一戶家庭的報名申請。
6、購合法集資房及自建房的
應提供合法房產證明,尚未辦理好房產證的集資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違辦或社區工作站的相關證明及購房發票等材料,即可按「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填寫,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房產證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為「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
租住政府周轉房的填表時選擇此項後系統將默認為「政府周轉房」無需填寫「租房合同號」。
7、在單位集體宿舍居住者
提供單位購買此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者單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
同時家長提供單位分房證明、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及父母繳納水電費的證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網上報名開始前父母連續繳納房屋水電費發票的時間為準。
網上填表時 「租賃合同號」一欄系統默認為集體宿舍或者單位宿舍。
8、2018年起,申請人擁有商務公寓的,本人及家庭在深圳確實沒有購房的(即唯一住房),允許用來申請學位。
04
龍崗區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資料中的任一種,且都要求是住宅類房屋,房產所在土地用途為住宅或者商住兩用)
1、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
提供深圳市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明,產權人必須是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且產權份額大於50%;
①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
②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如繳款發票尚未辦妥且在深圳市無其它房產的,可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
如果權利人不是父母,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並按特殊住房處理。
2、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和集體宿舍住房資料
①屬於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
②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③屬於集體宿舍類別的,所住集體宿舍應屬合法住房且取得房產證。適齡兒童父母提供房產證複印件和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④屬於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由轄區居委會開具住房證明材料;
⑤適齡兒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05
寶安區
1、屬於自購商品房的
提供寶安區原房地產權登記部門或現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
①已購房但證件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或購房合同複印件、住房貸款合同原件。
②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經國土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及購房發票原件。
產權登記人須是學生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且所佔份額須≥51%。
如產權登記人是學生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或通過公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兒童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證等材料來體現。
2、屬於祖屋、安居房、集體宿舍、自建房等特殊住房類型的
根據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持特殊住房申請學位的,申請人須是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開證明時間:祖屋、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社保清單等有關證明須於招生工作開始前一個月出具。
①屬於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
提供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祖屋的入住時間不能早於兒童父母的出生時間)。
②屬於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房的:
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籤訂的購房合同或房產證。
③屬於企業人才住房的:
提供住房主管部門的備案文件、購房企業與人才籤訂的租賃合同、勞動聘用合同和企業用戶為該員工列印的社保清單。
④屬於租住保障性住房的:
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籤訂的租賃合同。
⑤屬於軍產房的:
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⑥屬於集資房的:
出具購房收據和有效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⑦屬於自建房的:
提供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回執和社區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證明。
⑧屬於集體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單位與該員工籤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
2)單位為該員工購買社保的證明即員工的社會保障卡和社保清單;
3)單位或法人的產權證明;
集體宿舍屬於商品房的,提供單位或法人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集體宿舍為租房的,提供單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賃材料;
集體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
其它特殊類房,提供單位或法人的相應房產的證明資料;
4)加蓋單位公章和轄區居委會公章的集體宿舍證明。
★寶安區特殊住房入住提醒:2021入學的家長,使用特殊住房申請學位的,必須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入住(實際居住),也就是這個月30日,還沒入住家長們得抓緊時間了!
關於資料時限:
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及其他類特殊住房的資料時限:
2020年秋季及以後入學的,須入學前一年的3月31日前辦理。
★因為疫情原因,2021入學的寶安區延遲了住房材料等辦理時間,是2020年8月31日之前辦理。
★備註:
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
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之後。
06
龍華區
1、「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是商住兩用」政策
用來申請學位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商務公寓等。
2.、家長用集體宿舍申請學位時,要提交集體宿舍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明材料。
集體宿舍類別提交材料
(1)提供單位與該員工籤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文本;
(2)單位為該員工購買社保的證明即員工的社會保障卡和社保清單;
(3)單位或法人的產權證明
集體宿舍屬於商品房的,提供單位或法人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集體宿舍為租房的,提供單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賃合同;
其它特殊類房,提供單位或法人的相應房產的證明資料;
(4)加蓋單位公章和轄區居委會公章的集體宿舍證明,集體宿舍證明樣稿如下:
★提示:上述4種證明材料的單位、公章或法人必須一致。
集體宿舍用途必須是商住兩用或住宅,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商務公寓不用能來申請學位。
3、集資房:
出具所在社區股份公司(或政府、事業單位等)購房收據和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非社區股份公司、政府、事業單位出資承建的房產,不屬於集資房類別。
4、自建房:
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已在「歷史遺留辦」辦理回執的,提供該回執和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5、 原住居民的祖屋:
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有效房產證明及《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區居委會證明。
6、安居型住房:
現行的安居型住房分為兩類——公共租賃房和安居型商品房。
公共租賃房提供與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或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籤訂的租賃合同;
安居型商品房類別的,提供購房合同或房產證。
(如屬企業型人才房的,還需要提供個人與單位籤訂的小合同,所屬企業需將住戶信息到住建部門進行備案)
7、軍產房:
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8、關於自購商品房的說明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①已購房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複印件;
②已購房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
③產權登記人須是學生的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一,且所佔份額須≥51%。
④如產權登記人是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該生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未在同一戶口本上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9、私人交易購買了一套房屋,沒有在國土局備案,有律師見證書,此類房屋申請學位說明,深圳市司法局下發《關於嚴禁為違法建築銷售行為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證機構和律師為違法建築買賣提供相關公證和見證服務。
國土部門也明確指出:若交易行為違法,即便有律師見證,交易合同仍然無效。此類持「律師見證書」的私人之間買賣的房屋不能用來申請學位。
07
鹽田區
1、屬於自購房的
自有產權房的,購房手續需在2020年4月1日前完成。(2021入學的需在2020年7月1日之前辦理好)
(1)提供房產證明的,用途必須為住宅,產權人須為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產權房產權份額須大於50%(含50%);
(2)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
(3)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
(4)提供其祖輩在學區內自有合法房產的,該兒童的戶口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的產權房不予認可。
2、屬於租房的
(1)必須是鹽田區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住宅或商住兩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場所等;
(2)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輩,該兒童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為承租人的租賃憑證或與房東私籤租房協議不予認可;
3、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體宿舍
(1)屬於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
(2)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3)屬於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4)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5)住廉租房的,到鹽田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辦理證明材料;
(6)屬於集體宿舍類別的,提供父母單位集體宿舍合法租賃憑證或房產證複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由居委會或單位開具的居住證明材料,學校收驗原件。
08
坪山區
1、屬於自購房產類別的:
(1)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商業性質、公寓、商鋪、廠房、倉庫、辦公等。
(2)提供深圳市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產權人須是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
如果房屋產權登記人不是父母,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該生(或該生父母)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個戶口本,可提供該生父母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的相關資料或者村委出具證明為親屬關係,並還需提供該生的出生證明原件。
(3)已購房但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和繳款發票原件。
(4)已購房但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繳款發票原件;
若是剛交付使用的新樓盤,還需提供入夥通知書。
2、屬於租房類別的:
(1)憑證(紅本)與信息(藍本)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公寓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該生(或該生父母)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個戶口本,可提供該生父母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的相關資料或者村委出具證明為親屬關係,並還需提供該生的出生證明原件。
3、公租房
需提供與住建部門或受住建部門委託對公租房進行管理的單位籤訂的租賃合同。
4、原住居民的祖屋
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應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證;
(2)由股份公司開具的祖屋證明;
(3)至少提供該房屋2020年1、2、3月份的水費或電費繳費單據。(2021入學需提供2021年1、2、3月份的)
5、屬於特殊房產類別
包括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回遷房、統建樓及其他無合法產權的房屋
(1)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證明。
(2)屬於集體宿舍類別的,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與該宿舍權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簡稱僱主)具有僱傭關係並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時請按照下面順序排列)。
①集體宿舍的產權證明,即該宿舍屬於僱主所有的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或經相關部門備案過的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等證明材料。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僱主籤訂的有效勞動合同。
③僱主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購買社保的相關證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單。
④僱主和居委會出具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在該宿舍的住房證明。
★備註: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在該單位集體宿舍實際居住滿1年,需進行社保繳納證明與集體宿舍證明相互印證。
以集體宿舍類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的,要求集體宿舍證明、集體宿舍產權證明、勞動合同以及社保證明,這四種證明材料所體現的工作單位及其公章必須一致。集體宿舍提供租賃信息(藍本)資料,不計算積分。
(3)屬於集資房、統建樓類別
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提供社區工作站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4)屬於自建房類別的
應提供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併到土地監察部門開具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並且至少提供該房屋2020年1、2、3月份的水費或電費繳費單據。(2021入學需提供2021年1、2、3月份的)
(5)屬於回遷房類別
需提供原回遷房戶主與房地產開發商籤訂的相關合同或憑據。
09
光明區
1、購買商品房
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入學當年入住)或購安居房、保障房的購房合同。
2、公租房
直接提交住建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日期(證件籤發日期)須在2019年的3月31日前(2020年入學要求),有效期截止日期須在2020年9月30日以後,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護人。
★2021入學的和租賃憑證備案日期一樣,推遲到2020年7月31日之前辦理。
3、祖屋
提供社區證明。
4、集資房
提供經社區或其他合法集資單位的購房合同和收款收據,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集資房證明。
5、自建房
提供政府部門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或報建手續回執(適齡兒童監護人已在相關材料中備案)。
6、集體宿舍
提供所在單位開具並籤有居委會或派出所意見的集體宿舍證明、集體宿舍的房產證明、與單位籤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在社保部門或職能部門網站上列印,清單上的單位需與集體宿舍所在單位一致)。
10
大鵬新區
1、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
①提供我市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產權人必須是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且產權份額大於50%。(不含50%)
②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及國土部門出具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表;
③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已繳納的首期款發票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帳單(2-3張即可),如繳款發票尚未辦妥可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
④如果權利人不是父母,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或提供親屬關係證明,並按特殊住房處理。
2、公共租賃房
提供與住建部門籤訂的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3、人才住房
提供購房合同或與住建部門籤訂的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4、祖屋 (含原住民拆遷安置房)
屬於原村民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祖屋證明)。
5、特殊住房材料
(1)屬於軍產房類別的
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2)屬於集體宿舍類別
適齡兒童父母須與該宿舍權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簡稱僱主)具有僱傭關係,須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時按照以下順序排列):
a.該宿舍屬於僱主所有的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或租賃合同、租賃信息等證明材料(驗原件,收複印件)。
b.適齡兒童的父母與僱主籤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僱主為適齡兒童的父母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
c.僱主和居委會出具的適齡兒童父母在該宿舍的居住證明(集體宿舍證明)。
(3)屬於統建房、集資房類別的
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此類住房只限於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購買的不納入);
(4)適齡兒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
應提供轄區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或報建手續回執。
(5)屬於商務公寓類別的
除提供合法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證明該商務公寓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市內唯一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