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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蒙面暴徒於13日下午,趁大批防暴警察在觀塘APM商場驅散期間,以陰招突襲警員,從側邊伸出鎅刀割頸放血,意圖殺警。事後,警方以涉嫌意圖謀殺,拘捕行兇的19歲中六學生許添力。遭割頸與死神擦肩而過的警員,傷口長達三四釐米,靜脈和部分神經被割斷,經手術搶救後,目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記者昨日與知情人士親身接觸,並根據讀者報料走訪其學校、寓所,揭開這名暴徒的成"魔"之路。
記者仔細翻看企圖殺警的視頻,發現疑犯行兇手段,與早前網上煽動的殺警計劃如出一轍,施襲前後均有周詳部署,有同黨掩護,連兇器都被同黨趁亂撿走,若非受傷警員反應快,兇手可能已混入人群逃去無蹤。
許添力(箭嘴示)從警員身旁伸出鎅刀(紅圈示)施襲。
早前有人在網上煽動殺警,公布的計劃就是趁亂用尖刀刺殺,然後迅速混入人群中逃離。由是次企圖殺警的片斷顯示,相信刺殺計劃是經過精心策劃,首先兇徒刻意沒戴口罩混在記者群中,並選擇防暴警被眾記者和所謂「市民」包圍的混亂時刻,在人縫中突然伸手向隊尾的警員揮刀,然後立即逃入人群中企圖離開。幸好受傷警員反應快,立即回頭追向逃跑中的兇手,並突破黑衣同黨阻撓,快速按倒兇手,在場的記者們還未反應發生何事,而混亂中掉在地上的鎅刀,也很快被人趁亂撿走,令警方缺失重要行兇證物。
記者到其就讀的新界喇沙中學查詢。該校潘姓副校長稱,在當日夜深時分獲悉許添力被捕,其後有老師趕往將軍澳警署了解事件。當被問及許添力校內表現及操行時,潘稱:"根據記憶所及,佢應該系由初中讀上嚟,唔算系問題學生,學校表現都OK嘅。依家學校都已經啟動咗危機處理小組,校方都唔希望再有同學受傷或被捕。"
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昨日在記者會上,怒斥暴徒針對警員的暴力"似乎要攞我哋嘅命",近距離襲擊頸部可以是致命襲擊,事件顯示警察需要和所有人及保持安全距離,防止施襲者埋身,警告任何人不要在警方工作時靠近,否則警方無可選擇情況下適當武力保持安全距離,例如胡椒噴劑。警方表示,被捕男子暫時被控意圖謀殺,但最終要經律政司商討後,再決定以哪項罪名起訴。
記者接獲爆料,許添力的姐姐就是在2016年旺角暴動案中被判囚三年的許嘉琪。知情人士透露,兩姊弟一直與"港獨"分子關係密切。許嘉琪與"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屬同窗,深受影響,與弟均視梁為"偶像"。眼見家姐早前刑滿出獄,許添力"接棒"意圖殺警,欲為"獨派"建功,最終就擒。
"據我所知,阿添一家四口本來住喺粉嶺花都廣場,但喺佢9歲嗰陣,佢媽媽唔知因為咩原因破咗產,就神神秘秘舉家搬咗去大塘湖村村屋個單位,好少同人接觸。"知情人士表示,許添力與其姊許嘉琪感情甚篤,一直以其姊為模仿對象。許嘉琪在旺角暴動事件中向警員擲玻璃樽,2017年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判監三年。許添力開始極度仇警。
圖源:大公報
在許添力被捕當晚,曾有人自稱"我系佢家姐",透過經常為暴徒開脫的商臺節目主持人潘小濤Facebook專頁公開覓弟。
"阿添一直當正家姐系偶像,好崇拜佢,家姐話乜就系乜。但7、8年前,佢家姐群埋班"全國獨立黨"搞"港獨",坐監嗰陣,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仲特登喺Facebook同佢家姐講生日快樂,又叫佢頂住,可見佢一家同"獨"人過從甚密。"知情人士續指,阿添在耳濡目染下亦支持"港獨",視"港獨"頭目梁天琦為"偶像",又模仿其姊襲警,"家姐唔好,仲要帶壞細佬玩"暴徒接力"。家姐出監無幾耐,細佬又等坐監,見到真系好心痛。"
知情人士透露,自6月起的暴動中,阿添大都走在最前帶頭搗亂,但性格乖僻,不喜與人交往,故同行黨羽不多。"依家啲暴徒通常連群結隊先敢向前衝,但佢唔系,面對警察驅散往往異常冷靜,見"藍絲"被行私刑打到頭破血流,覺得系佢哋抵死,無同情心。好耐之前已經覺得佢有反社會人格,但一直喺外人面前掩飾得好好,所以好難察覺佢有問題。"
知情人士透露,許添力家姐就是"旺暴"暴動罪成,被判監三年的許嘉琪。
數據顯示,許嘉琪現年約25歲,一直與"港獨"分子來往甚密。在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曾加入已解散的本土組織"學生前線",在衝擊金鐘龍和道時已一度被捕。
在2015年,更有消息指其轉投激進港獨組織"全國獨立黨",並涉及蠔湧亞視舊廠房爆炸品案被捕。但因當日有不在場證據,警方徵詢律政司指示後,未有對許嘉琪提出起訴,唯男友彭艾烈則被判囚3年10個月。
許嘉琪視旺暴罪犯梁天琦為偶像。梁天琦正在服刑,黃臺仰則潛逃海外。圖源:大公報
曾就讀港大文學院文學士及教育學士雙學位課程的許嘉琪,與"本土民主前線"的前發言人梁天琦份屬同窗,曾稱"夢想是成為一名教師"。在同年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中,響應學生會參加罷課,追隨馮敬恩、梁天琦等圍堵港大校委會。
2016年,許嘉琪因參與旺角暴動,向警方投擲玻璃樽而再次被捕。2017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判囚三年。許嘉琪聞判後一度震驚拭淚。
許氏姊弟先後被指因襲警而惹上官非。記者昨日走訪其報住的寓所地址,以及向其鄰居打聽,其中在粉嶺大塘湖村兩個所報的住址,記者均上門拍門,欲向許氏父母了解情況,但未有人應門。
一名男鄰居向記者透露,"我其實都唔太方便答你嘅,不過,佢就唔系住喺度,報就報呢個地址啫。星期日晚差人嚟過都搵唔到。佢系租客嚟,住二樓,住咗四個月,搬走咗年幾。"
數據顯示,許添力父母曾在2001年以148萬元購入粉嶺花都廣場一個單位,在2009年4月以168萬元賣出,帳面賺約20萬元。惟好景不常,其母在2009年10月被頒令破產。
疑兇在犯案時無論以何種武器施襲,都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刑罰可被判終身監禁。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有證據證明疑兇的行為是旨在令當事人死亡,便有機會被控企圖謀殺。但若疑兇只為令對方受傷,或向其作出警告、嚇唬,而非殺害對方,則會被控傷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同樣可被判終身監禁。
意圖謀殺除要考慮行兇動機外,受害人的傷勢、疑犯行兇時所用的武器及其行兇能力,均是量刑時會考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