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報導,香港「修例風波」中首名承認暴動罪的21歲男子冼嘉豪今日(15日)在區域法庭被判刑4年。
冼嘉豪原本還被控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方申請不處理這兩項罪名,交由法庭存檔記錄。
法庭上,法官胡雅文表示相信冼嘉豪有真誠悔意,但其被控罪名相當嚴重,遂以6年監禁作量刑起點,鑑於其認罪獲刑期扣減,最終判刑4年。
冼嘉豪 資料圖
據報導,冼嘉豪在聽到宣判後反應平靜。而在5月4日的聆訊中,他不僅認罪,還表示暴力是無法接受的,希望以自己的實例告誡其他年輕人。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冼嘉豪親自撰寫求情信說:「如果我有機會跟年輕人談話,我會告訴他們不應訴諸暴力。」
據新華社此前報導,香港特區立法會原定2019年6月12日11時開會審議《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即《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因示威者在周邊區域阻佔道路,聚眾滋事,暴力衝擊警方防線,開會時間宣布推遲。
當天下午,大批示威者於金鐘一帶佔領馬路,造成交通癱瘓,隨後與前來維持秩序的警察發生了暴力衝突。事後多人被捕,其中包括冼嘉豪,他今年21歲,自稱是一名救生員。
今年5月4日的聆訊中,控方指控,事發當天下午3時許,冼嘉豪在中環立法會道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穿黑衣黑褲及白色口罩,連同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參與暴動、衝擊警方防線,包括投擲雨傘、雪糕筒、頭盔等雜物。
當警方施放催淚彈後,冼嘉豪仍然沒有後退,還繼續向警方投擲物品,當場遭制服被捕。
2019年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圍堵香港特區立法會,隨後演變成暴亂。圖源:香港文匯網
辯方稱,控方能證明冼嘉豪涉案的時間只有3到5分鐘,又指出他是情緒高漲而犯罪,向警方投擲的物品是隨手撿獲,並非有意帶到現場,希望法庭認可他不是預謀犯罪。
辯方還向法庭求情說,冼嘉豪一名熱情的年輕人,對未來抱有夢想,無論其家人、同事、朋友,都意想不到他是暴力的人,其案發時行為與本性不符。
辯方稱,當天冼嘉豪原本是希望參與合法集會以表達政治訴求,被捕後他明白,無論自己有什麼樣的意見想表達,都不能訴諸暴力,希望他的認罪能為其他年輕人建立良好榜樣。
辯方還說,冼嘉豪事後「沒有一天不後悔」,他今年初已立意認罪,等候審判的過程感到十分煎熬。
據香港警方5月5日公布的數字,共有8001人因修例風波被捕,其中3286人為學生。近期,一些案件在法庭聆訊,陸續有人受到法律制裁。
2019年11月,香港西九龍法院少年法庭裁決一名剛滿16歲的被告,在屯門一次非法遊行活動中「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聽到兩項控罪成立的判決,這名少年咬緊雙唇,流下悔恨的淚水。
該16歲少年在遊行中持有的經改裝後的雨傘。圖源:港媒
「年輕人其實都是受害者!」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為了儘可能多地挽救年輕人,警方和律政司已有協議:對不牽涉嚴重暴力且有悔改之心的年輕人,會酌情採取檢控以外的方法處理,儘可能讓他們不留刑事案底,以免毀掉前途。
資料來源:新華社、香港文匯網、香港東網、人民日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