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年時報(qnsb-guanfangweixin)
記者 鄭舜 通訊員 蕭法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
在杭州蕭山生活的老王去朋友老李家吃飯,不料老李家的二樓陽臺欄杆突然斷裂,老王從樓上摔下,摔成9級傷殘。
請人來家中聚會,本是件高興的事,最終卻鬧到主人被客人告上法庭。
近日,蕭山法院臨浦法庭受理了一起因請客吃飯而引發的糾紛。
事情得從去年11月5日說起,當晚老王前往朋友老李家吃飯,老李家是一幢農村自建房。
其間,老王靠著二樓陽臺的護欄玩手機。
突然,他靠著的護欄發生斷裂,老王因此從五六米高的陽臺摔下,當場昏迷。
老王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
經醫院診斷,老王為全身多處骨折,後多次住院手術治療。
傷愈後他做了司法鑑定,結果顯示,他的傷構成9級傷殘。
老王於是到蕭山法院起訴,認為自己受傷是老李家陽臺的護欄斷裂導致的,老李作為房屋所有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因此索賠21萬餘元。
近日,蕭山法院臨浦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老李辯解說,自己對老王的受傷情況沒有任何過錯。
「我家二樓陽臺的欄杆僅具有裝飾作用,不能承受過大重量。
老王當時將身體完全倚靠在欄杆上,又用兩腳抵著牆面支撐身體玩手機遊戲,無形中增加了對欄杆的作用力,超過了裝飾性欄杆的承重能力,使自己處於一種危險狀態,最終導致了欄杆斷裂。」
因此,老李認為,老王應自行負擔自己所有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老李作為房屋所有人,沒有舉證證明不存在過錯,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老王所受損傷已構成殘疾,對老王的肉體和精神均造成了損害,所以老李應賠償老王相應損失。
庭審現場考慮到本案陽臺欄杆斷裂的具體原因無法查清,老王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並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
其倚靠姿勢、動作幅度等對損害事實的發生也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應對損失賠償自負部分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老王因傷造成的損失,由老李承擔主要責任。
老李需賠付21萬餘元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損失中的70%,即14.7萬餘元。
同時,老李需賠償老王精神損害賠償金3500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
作為房屋的所有者、使用者,房東對自己家中的基本情況較為熟悉,對於房屋中構築物和懸掛物等的使用安全應盡到維護、提醒義務。
如果主人疏於管理維護,也未履行相應的安全注意提醒義務,導致他人因建築物構件倒塌、脫落等發生意外的,有可能需要在其過錯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mmmmm如果之前提醒過老王不要隨便去靠欄杆或許結果就不一樣了吧!不管怎樣,還是要對客人盡到提醒義務啊!點個「在看」提醒擴散!
哇你真厲害!發現福利了呢!還不趕緊戳進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