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看到一個問題,問黃宗澤為什麼對胡杏兒念念不忘?
2005年黃宗澤和胡杏兒因《我的野蠻奶奶》相識相戀,兩個人在2011年公開戀情,卻在2012年7月在接受訪問時證實雙方達成共識,和平分手,幾年的感情就此畫上句號。
胡杏兒轉身嫁給了別人,孩子已經有了兩個,婚姻很幸福。但黃宗澤卻一直在情海浮沉,交了幾個女友,都在短時間內分手,人們便開始說他太花心,說他和胡杏兒交往過程中花邊新聞不斷,胡杏兒才揮劍斬情絲,主動離開了他。加上胡杏兒曾經說過選擇嫁給李乘德的理由,是他能給她足夠的安全感,可見黃宗澤和胡杏兒之間的主要矛盾是什麼。
黃宗澤的前女友已作他人婦,自己又沒有穩定的新戀情,很多人便把他的行為解釋為對胡杏兒念念不忘,為什麼會這樣呢?就三個因素。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兩個人分手了,胡杏兒嫁給了別人,婚姻幸福。反過來看黃宗澤的每段新感情都沒有維持多久,不免會讓人覺得他沒有找到合適的人。
黃宗澤和胡杏兒維持了快八年的感情,就算因為各種原因分手了,肯定是深愛過的。胡杏兒想要的東西,他給不了,他就失去了擁有她的機會。
人有時就是這樣,擁有時並不一定會珍惜,可真失去了就會想念。也許他懷念的並不是胡杏兒,而是和胡杏兒在一起時的自己。又或是他習慣了之前的感情模式,陷入了回歸心理,不自覺地把新戀情和舊戀情相比,越發覺得失去的,才是最美好的。
都說一個女人如果想讓男人對她念念不忘,就是讓他得不到或失去。人生沒有彩排,當意識到失去的人永遠得不到了,應該是一個人心中永遠的痛。
相愛的時候,沒有學會珍惜,等到明白那個人被自己親手弄丟再也得不到,就會念念不忘了。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黃宗澤如果也跟胡杏兒一樣很快走進婚姻,那麼也許就沒有人說他對她念念不忘了。
現實是,分手後胡杏兒嫁了人,並且過得很好,還生了兩個孩子。反觀他一直不斷換女友,並沒有找到適合結婚的人。
這只是他倆之間的對比,大家不自覺地認為他過得沒有胡杏兒好。
還有一種情況是,黃宗澤拿現女友和胡杏兒作比較,在一起久了,習慣一旦養成很難改掉,就算分手了,遇到下一個人時,會不自覺地拿來比較,雖然對現任不公平,可只是習慣性的舉動,並不是刻意而為。
當他意識到自己在做比較時,他的心理就會出現落差,他不是還愛著胡杏兒,只是習慣了在一起的自己,一時很難改變。
分手姿態決定剩餘價值。
兩個人是和平分手,沒有糾纏和開撕,又都有了新的開始,只不過一個情海浮沉,一個走進婚姻。
一個人的分手姿態,決定著自己在對方眼中的剩餘價值。
都說分手時最後放手的人最痛,可看著曾經愛過的人和別的男人結婚了,作為前任的黃宗澤肯定會想起曾經擁有過的美好。
胡杏兒選擇了能給她安全感的李承德,意味著她放下了過去,對黃宗澤來說就是徹底失去,這時他會覺得她很珍貴,反而會表現出一種還愛著的假象。
沒有了感情,但還有回憶、習慣這些東西,當我們要徹底和回憶習慣做割捨時,內心多少都會有留戀的感覺,也會不甘心,無意間就會放大前任對自己的重要性。
對前任念念不念,從心理學上來講,不過是先入為主,在沒有出現更好的之前,前任就是生命中最特別的那個人。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有了前任,就有了對比、也有了傷害,分手姿態也決定剩餘價值。這三個因素決定了前任在現任心中的地位。
都說好的前任像死了一樣,可有的前任卻成了有人心中的硃砂痣,讓人念念不忘。
前任,是一個錯過的人,無論什麼原因分開,想要複合的機率很小,有些分手就是一生不復相見,就別懷念過去了。
有時,我們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念念不忘的,到底是前任,還是當時的自己。
不如珍惜眼前人,別給自己的心畫地為牢,因為囚禁的是自己,對於前任來說,一切不過是你自己的幻想,和對方早就沒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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