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謝謝你的信任和分享。現謹覆如下:
你所經歷又掙扎的事乃很多在拍拖中的信徒也遇過的事,只是有些人靠主恩得勝,但有些人卻不在意而重蹈覆轍,也有些人墮入不住地掙扎、失敗、內疚、悔改這循環裡,無法自拔。
我為你們的事感到難過,因為你們既於犯錯後感到內疚自責,必然是受到聖靈的責備又不想消滅聖靈的感動,但卻無力得勝。但我也為你們感到欣喜,因為你們渴望過得勝生活,不想帶著罪疚感而活,這是正確的。願主加你們能力得勝情慾試探,過榮神益人的生活。
男女相處拍拖時宜注意以下事項:
中國人說要避免「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這是對的。我們不是不信任對方不夠成熟,只是我們「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4:27)。所以凡是幽靜無人之地,如公園的暗角、郊野、離島、渡假屋、雙方的居所、樓梯轉角等地方都宜留心。因為一般人都容易在這些以為人所不見的(其實天父是見到的)地方失控。另一方面,一些四處的人都容易放蕩之處(如狂野派對)也是我們要避免去的。我們應到一些光明的公眾地方。
約會到很晚的話,便容易造成藉口在對方的居所留宿一宵。這都是雙方發生性行為的高危時候,等於今夜不設防。所以我建議應留意約會的時間應當安排合宜。
雙方約會如果沒有一些有主旨的內容(如打球、晚膳、參加公開講座等),便容易因無聊而做些過度親密的舉動。再者如果約會是去看戲,而戲的內容又有男女親熱的鏡頭,甚至有不宜觀看的床上戲的話,便等於接受了情慾挑逗的試探,難以禁制慾念的泛濫了。另一方面,如今有些年青人流行玩的遊戲如Tuth or Dare(註:真心話大冒險),都是容易叫玩樂時容易過火放縱,做了些事後感到後悔的事。這些都是我們要三思而後行的。
雙方拍拖時應協訂親密的程度。雖然可能在各人心裡有不同的聖徒體統的標準尺度,但如果雙方不嚴訂界限並協力遵守,因著溼吻、愛撫以至發生性行為,都是在戀愛中的男女所容易失陷的事。我們須知道當人嘗試過肉體親密的接觸之後,每次約會時都很自然地渴想再度春風,表面理由是相愛的表示,實際上是情慾被放縱過後難以克制。那時便仿如每次約會未有肉體親密接觸的話就會若有所失,心感不足。有些人被毒癮所牢控,便要接受「福音戒毒」,被賭癮所纏累,便要接受「福音戒賭」,這樣,被情慾所捆綁,便要接受「福音戒欲」了。你們可以尋求專業的基督徒輔導員的協助。
男女雙方都應有成長追求的計劃,成為互相關注彼此激勵的重點之一。如果二人拍拖卻沒有訂立這重要的計劃,終日只顧玩樂、嬉戲、逛街、購物等,內心總會感到空虛。當人內心空虛時,撒但便會趁機會試探我們,利用人肉體情慾的淫樂而誘惑我們沉溺其中,更藉罪疚感來控訴我們,叫我們不能振作起來事主。聖經說:「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7-8)這處經文提醒我們既要抵擋魔鬼的試探,但也要正面地追求與神親近。所以我建議你們應當與教會的牧者或導師談談,請他們指導你們建立屬靈成長追求計劃。
另一方面,你們現時所面對的問題是棘手的。因為男的要遠赴外國升學,女的要留香港發展。雙方分隔異地,要保持友誼和愛情都是不容易的。但更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意圖用肉體的親密關係來留住對方的心,因為這樣既得罪神,又叫對方覺得你是一個男女關係隨便的人。每當戀人要遠行之前,都是容易再犯婚前性行為之時,此點你須緊記,更不要以此為藉口任意妄為。事實上,你們如果都是年輕人,這麼早便付託終身,確是不智,也帶來將來無盡的煩惱。再者,既然你們已試過多次靠自己不能得勝情慾,便已顯明你們的能力有限,我鼓勵你們相約你們的牧者,向他/她剖白,請求輔導和代禱。願主賜恩給你們,使你們靠主得力過榮神益人的生活。
火樹
戀愛中的男女都希望通過各種方式拉近彼此間距離,隨著愛情的進深,不可避免會涉及婚姻和性的問題。這無可厚非,因為愛情、婚姻、性都是神賜給人類寶貴的禮物。
蒙神祝福的愛情、婚姻應以聖潔高尚為原則,因此聖經強調:「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
婚前性行為和婚外情一樣,都是「得罪自己的身子」的「淫行」,為神所厭惡。接吻雖然不能完全定義為婚前性行為,卻能使戀愛雙方陷入情慾的試探,特別是對熱戀中的青年男女。
根據人體生理學理論,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接吻肯定會引發一連串的生理反應,先是下丘腦交感中樞受到強烈刺激,進而引起腎上腺素分泌過剩,使人處於極度興奮甚至難以把持的狀態。男女在接吻過程中,呼吸急促、面紅耳赤、身體緊貼對方、全身輕飄飄充滿快感。
性慾強烈的女性在接吻時胸部會堅挺發硬,而大多數男性則會感覺下體有莫名的快感,甚至產生性幻想分泌出透明的前列腺液……上述幾點表現足以證明接吻是挑起情慾的導火索,在西方某些國家,接吻幾乎成了公開的性暗示。
在聖經中(呂振中版),保羅特意叮囑提摩太:「所以青春性的私慾、你總要逃避;」(提後2:22)對青春期男女誘惑最大的莫過於「異性相吸」,這無疑是一種難以抗拒的試探。基督徒對此的態度應該是逃避,而不是迎合。
如果你真心愛一個人肯定不會只追求自己的滿足,更多是在大事小情上為對方著想。當然,生理刺激和反應也是因人而異,不能一概而論。你可能覺得自己的生命已經成熟到足以抵擋任何誘惑,單純的接吻或其他親密的肢體接觸絕不會使你落入情慾的試探,那麼他(她)有這樣的把握嗎?如果他(她)因此受到試探、做出得罪神的事情,你是愛他還是害(她)?
要知道大多數婚前性行為都是在溫存中逐步走向越軌!由接吻到愛撫、由愛撫到擁抱、由擁抱到……「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請過於自信的弟兄姊妹牢記神的教訓,戀愛時切勿忽略隱藏在愛情下的情慾!
在基督裡得自由的基督徒誠然不再受「男女授受不親」之類封建規條束縛,但也「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若與異性牽手都會使你落入情慾的試探,還是不要牽手的好。
至於基督徒在訂婚時的接吻,是雙方愛情成熟的見證,應該滿含期待與對方進入婚姻的真摯情感,不應該包含過多情慾的成分。訂婚不等於結婚,神對婚姻的要求是「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來13:4)所以訂婚後雙方更應該保持純潔的關係,直到步入神聖的婚姻殿堂,才可將自己完美無瑕的獻給對方,「二人成為一體。」(創2:24)成就神所賜福的美滿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