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為不是建立,而是拆毀感情。它沒有表現出愛,而是表現出自私和自我中心。它不是尊重,而是利用。
引 言
面對開放的二十一世紀,性行為已經不再像七十年代那樣神秘不可一談。從中學、大學到社會,關於性的討論和宣揚處處可見,由此年輕人常常面臨很大的困惑:我可以有性行為嗎?而戀愛者更是常常在浪漫溫馨的約會中不知是否應該把握這樣的界限――把美好的「性」留在婚姻之後。在社會以及自己感情的影響下,同樣有感情、有理智的基督徒戀人,該如何與自己親密的戀人一同面對性行為的挑戰和誘惑呢?本文從性行為的原因、危害和預防三方面為年輕人提供出路,並勉勵年輕人不在婚前進入性行為的領域,就如沒有駕駛證不要開車上路一樣,期望他們把神所賜的美好的禮物――「性」保留在婚姻中享受,因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但對那些已經有過婚前行為的人是否無路可走呢?本文給他們提出了醫治之法,希望幫助當事人繼續有生活的信心和侍奉神的信心,能夠靠神度過艱難的日子。但醫治並不表明能完全地抹去過去行為所遺留下的傷害和陰影,尤其是那些已懷孕、墮胎、甚至有私生子的女性,還有那些已與對方結束關係的人,由個人行為所帶來的後果以及一系列的問題還需要自己去實際地承受,雖然神是有憐憫和慈愛的,他將人的罪惡投於深海,但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因婚前性行為是一個較為廣泛的概念,按著性科學的研究報告:根據性慾滿足程度的分類標準,人類的性行為被劃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核心性性行為,即兩性性行為;二是邊緣性性行為,如接吻、擁抱、愛撫等;三是另類性行為。本文所指的婚前性行為屬第一種範疇,它是指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發生的性交行為。其特點是雙方自願進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沒有法律保證,不存在夫妻之間應有的義務和責任;容易產生一些糾紛和嚴重後果。[1] 面對時代人心的敗壞和觀念的新奇,同時考慮基督徒是世界的見證的原因,本文所談的婚前性行為,因為只有在婚姻中夫妻二人完全敞開的面對彼此才是聖潔的,是不羞恥的,「人要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是給夫妻的祝福。
同時本文在附錄中也為讀者提供 <男女交往設定身體的界限的12步驟>,期望所有的基督徒戀人們既能談合神心意的戀愛,又能將美好的戀愛經歷留在值得留戀的回憶中。
第一部分 婚前性行為的原因
任何事情的發生都不是沒有理由和原因的,但很多年輕人卻會說「我也不知為什麼就有了這樣的行為,我什麼也不知道,為什麼對方是基督徒還會作這樣的事情呢……」各樣的聲音其實都在尋找理由。發生如此行為之後的基督徒也會後悔,會反省自己的錯誤以及原因是什麼。因為一般男性的性衝動更強烈,大多數都是男性佔主動要發生性行為,所以有的女性在事情真的發生之後會認為對方品格有問題,甚至會懷疑對方的信仰究竟如何?以下將從三個層面:情感、人際和社會因素為困惑者提供答案,期望使戀愛的雙方能正確的積極認識彼此的心理和情感,以正確的眼光面對自己的戀人。最後,將從聖經的角度對性行為的原因做出回應和評論,為年輕人尋找聖經中的觀點,從而從思想和信仰上幫助年輕人建立堅固的防線。
一、情感的因素
1.對愛的渴求和誤解
對許多年輕人來說,當涉及到性行為時,「愛」就是一個具有魔力的詞。哈裡斯(Louise Harris)在5000名青少年中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高中和初中的54%的男孩、22%的女孩說,如果有人愛他們,他們會和對方發生性行為;11%是男孩和22%的女孩說如果可能的話,他們會「推遲」。[2] 統計數字的顯示並非單單說明青少年有如此的誤區,成年人又何嘗沒有呢?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個案中,常常聽到這樣的聲音:「你愛我嗎?如果你愛我,就獻出你的身體向我證明你的愛。」[3] 而且這樣的聲音通常是男性對女性的要求。[4] 愛究竟是什麼呢?今天的年輕人面臨空前的「愛的饑荒」,原因是年輕人為了生存而不得不去競爭,由此感受的更多的是壓力,從原生家庭、人際、事業以及社會不同層面所來的壓力使得年輕人心靈中對愛充滿了渴望,而這種愛是什麼呢?在媒體的錯誤鼓吹之下,他們找到了,就是性。但性真的是愛的唯一表達方式嗎?我們不得不思考一個問題,世界上有真愛嗎?這種愛是怎樣的?以下三種不同的愛中就有世人所追求的真愛:[5]
第一種 假如式的愛。「如果你肯陪我睡覺,我就愛你;如果你愛我,你就會陪我睡覺」。這是年輕人所面臨最大的壓力。這種愛是有附帶條件的。只要條件符合了,一切都好。一旦有了勉強、猶豫(不想發生關係,不想墮胎),愛就消失了。可悲的是這種有條件的愛常自生自滅,因為遲早總有一方不能滿足另一方的要求,這種愛是投降,性則是徵服。
第二種 因為式的愛。這種愛所以產生,是因為被愛者具有某種優點或特質,或擁有資財,或做了令人感動、佩服的事才被愛。在這種愛中人永遠無法完全奉獻自己去享受肉體的愛,因為被傷害的危險性非常大,而真正的性愛是完全坦誠的面對彼此的優點和缺點。
第三種 無條件的愛。這種愛不是盲目的愛,而是完全、成熟的愛,其表現是:「我愛你,不管你有什麼變化。無論你做什麼,都不能消除我對你的愛。」他(她)非常了解所愛的人,清楚他的缺點、過錯,然而全然接受他,並不要求任何回報。這種愛只有成熟的人才體驗得到,他毋須從人際關係中支取他要的東西來填補其生命的空虛。一個成熟的人才能真正自由地愛人和付出而不要求任何回報。
所有的戀人們都期望得到第三種無條件的愛,因為這是真愛,但周圍給他們的反饋卻都是第一和第二種的愛,所以他們迷失了自我。雖然彼此都是跟隨神的基督徒,但無法脫離前二種愛的陰影,因此自然而然的認為彼此既是相愛的,又在如此浪漫的氛圍中,以後也是會結婚的,為什麼不可以接受愛的享受和表達呢?所以,對愛的渴求和誤解使得年輕人走進了不該涉入的禁地。
2.對自我價值的渴求
人生存於社會中都希望自己是有價值的,但在社會中自己的價值卻常常不被重視和賞識,甚至在家庭中也存在這樣的父母,認為自己的孩子沒有出息,也沒有什麼價值,與其他的年輕人相比實在是不可一提,而這些忽略使得非常看重自己價值的年輕人對自己的價值產生盲點,而在戀愛中這種價值卻在實現,對方非常欣賞自己,甚至自己長得很一般,才能、工作和其他方面都很一般,但對方對自己卻是「情人眼裡出西施」的態度,他(她)就是認為自己是非常寶貴的,所以非常的珍惜和呵護。因此,這種自我價值的滿足使得人產生誤區,我在他(她)的眼中是有價值的,只有他(她)最尊重我和了解我,他(她)是伯樂,而我自己則是未被他人發現的「千裡馬」,對他(她)而言我是特別的人。所以,在親密的氛圍中當對方提出性請求時,內心儘管知道是不應該的,但自我價值的實現使得人害怕失去這樣穩定的關係,尤其是女性(其實根本原因是害怕自己不被尊重和欣賞)。因此,年輕人說服自己做出選擇:不使對方失望,滿足對方的性請求。
3.對親密感的渴求
心理學家加比(Larry Crabb)曾經說過:「我們渴望建立關係,但由於我們有這種渴求,便會為我們帶來傷害。」不幸地,這些「傷害」能使這種渴求――至少是對契合的一種正常渴慕――完全毀滅。[1] 這是二十一世紀年輕人的心聲,人情的冷漠並不亞於昔日詩詞「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中所描寫的。人對關係的渴望不能因時代的改變而被改變,去哪裡尋找親密的關係呢?應該是戀人那裡,這個答案是年輕人所認為最好的選擇。他們選擇進入親密的關係,但這種關係如何建立和發展呢?慢慢的培養嗎?今天的年輕人似乎並不喜歡這種馬拉松式的古典的關係進展,二十一世紀是追求效率的時代。所以,他們選擇了將自己的身體奉獻給對方,再沒有比這樣更快更直接的方式了,也再沒有比這樣能更好的分享親密了。這樣就是真正的親密嗎?麥道衛先生認為:「當兩個人彼此交託他們最深處的夢想,盼望和思想時,他們就有親密感。真正的親密是讓另一個人看到真實的你以後產生,真正的親密感是可以除去一切讓我們賴以隱藏的面具和偽裝,讓我們不再害怕被拒絕,讓自己被人了解,被人所愛。一個人只有在擁有相當不錯的安全感和身份確認時,才能完全經歷親密感。」 [2] 但戀愛的雙方還不具備對自己身份的完全確認以及真正的安全感,將自己的身體如同賭注一樣投資在對方的身上又怎麼能經歷真正的親密感呢?尤其是女方,在婚前性行為之後產生更多的感覺是:惱怒、罪惡感、被利用、懼怕和沒有安全感,而男性卻很少關注到對方如此心理的巨大變化,以致甜美的戀愛都蒙上了一層無法述說的陰影,而新的約會還能作什麼呢?有了第一次的性行為,以致以後的約會受到了嚴重的阻礙,溝通不再是主要交流的方式,更多的就是性,而且是越陷越深,由此破壞了真正的親密感,取而代之的是以性為中心的親密。雖然任何人都可以親吻,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進行有意義的溝通;任何人都可以發生性行為,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從性行為中體會到親密和愛。
所以,為尋找親密感而有的婚前性行為帶給戀人們的不是想像中的親密,反而是內心的傷害和恐懼,是彼此關係的疏遠。
二、人際的因素
1.求同的壓力
認同的需要在塑造年輕人的選擇時是一種特別強大的力量,從日常用品到家居百貨,年輕人所追求的就是潮流、品牌,而這些都是年輕人彼此之間互相推薦和彼此欣賞的,追求這些相同點的同時體現出的是年輕人的求同心理,為了顯示不比別人差,也不是格格不入的另類,尤其是在學校中,好朋友和同學的影響力遠遠大於家庭的影響力,在他們的觀念中,最重要的事情是我們的好朋友怎樣看待我們。認同並不是錯誤的,認同是人類本性中的一部分,從人的心理上來看,很少有人願意和別人特別不一樣。無論是年輕人還是成年人,都不願意因為自己的個性惹人嘲笑或冒著被孤立的危險。可以說,大多數情況下的認同都可能是無害的,除了當它要決定我們的倫理和行為的時候。[3] 尤其是當周圍人都對此看為平常時而當事人還很保守時,他(她)自然會被孤立起來,因此很多年輕人為了使自己不被人嘲笑,不被人拒絕而走入性行為。
2. 好勝心的作祟
在年輕人的圈子中,愛情是常常被提起的話題,無論是校園中還是工作中,感情問題最複雜同時也是人最感興趣的,作為血氣方剛、魅力四射的年輕人,很自然的在同齡人中表現自己,這種表現有時就是對自己的「歷史」侃侃而談,而對於那些沒有如此歷史的年輕人又怎麼會輕易服輸呢?好勝心作祟使年輕人也要去試一試,但以身試「法」是危險的,因為這最終得罪的是神,傷害的是自己和對方。因此,在人際交往中,年輕人最需要的是堅持自己的信念,站穩自己的立場,這樣在面臨如此不是健康的挑戰和誘惑時才能戰勝自我,保守自己。
3. 貞忠的偏差
貞忠對過去時代的人是「從一而終」,今天的時代卻已經有所改變,貞忠是要忠於自己的感情,不要欺騙自己,不愛對方的時候就不再偽裝自己,即便是在婚姻中或者已經有過同居經歷的人,貞忠是因愛對方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並一直到進入婚姻的殿堂,這些都是對貞忠的錯解。貞忠對基督徒而言,是保留性愛的權利,只在神所賜的婚姻盟約下才進行(林前7:8-9),貞忠表示為了讓對方得著好處及成長而持久的委身,它更是表示忠實地面對神給我們的呼召。[4] 這呼召不僅僅是侍奉和工作的呼召,也包括單身或進入婚姻的呼召。年輕的基督徒若要討神的喜悅,就需要放棄今天世界所帶給人的貞忠觀念,而去遵守神所給人的貞忠觀念――保守自己的身子直到進入婚姻,因人的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林前6:13)。
三、社會的因素
1. 時代的影響
今天的時代被稱為「後現代」,後現代所追尋的理論是解構理論,它是一種對傳統社會的新態度,一種對傳統、對規矩的反抗或否定。解構使「我」對這世界的認識有更多的空間,更擴大的視野(horizon)去創新意義,也讓「我」不必理會過去的意義,不需向傳統負責,最重要的是我得到新的意義。[5] 因此,後現代的年輕人在如此的背景中成長自然而然的就形成對傳統和對權威的反抗,結果是帶來沒有準則的生活態度。他們的生活藝術也是折衷的(eclectic)或者說無用物雜湊的(junk),什麼東西都可以都無所謂(anything goes),不同的人所選擇不同的生活方式都是最適合自己的,也是不受他人所約束的,甚至年輕人更多的口號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傳統不能約束人的行為,而作為基督徒也難以逃脫後現代的影響,教會中的問題也並不比社會中的少。因此,年輕人所崇拜的已經很少是自己的父母和教會的長者,而是比較前衛的影星、明星、球星等等眾多閃亮之星,這樣的崇拜使得他們的生活混亂,成為時代潮流的犧牲品,但他們的內心真的不希望規則嗎?麥道衛先生曾說:「大多數青少年迫切渴望準則和限制,如果你直接詢問一個少年,他是否想要規則,他可能會笑話你。然而,在他的心底深處,青少年渴望一個有權威的人對他說,『不能再往下走了』。是的,對大多數青少年來說,沒有人這樣對他們說過;結果,他們成了他們自己的上帝。」這也是這個時代年輕人的呼聲,誰願意成為他們的榜樣呢?誰能成為他們真正可以崇拜的榜樣呢?我們是否可以把2000年前道成肉身的耶穌作為他們的榜樣呢?可以,但是他們今天最希望看到的是可見的身邊人的榜樣。
2. 媒體的影響
二十一世紀的世界是媒體發達的世界,媒體每天提供給我們的信息是什麼呢?從收音機、電視機、網絡、電影屏幕、CD機、書籍、雜誌和報紙生動的滿有說服力的誘惑我們產生性幻想,或不顧道德和責任去嘗試一切。[6] 甚至街上大大小小的廣告,都在以簡明的話語和眩目的圖片有意無意地向人暗示著對性的開放,例如一則推銷地板的廣告以一個家庭主婦為中心點,並暗示她看見地板時竟產生了對性的渴望。而一則推銷DVD的廣告則用強勁的大風使女主角被震撼,其表現的手法看似烘託音響效果,實則是藉著對性的誇張暗示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如此的環境影響之下,戀愛中的基督徒朋友們也面臨很大的挑戰,媒體的影響是他們所無法避免和逃避的,他們隨時都會接受到這樣的影響,尤其對於愛看電影或VCD的年輕人,面對那些卿卿我我的鏡頭時所面對的試探是大的,那些儲存於人大腦中虛幻的影象自然會聯想在自己的戀人身上,當處於約會的氛圍時彼此的界限也會自動降低甚至消失。
小 結
婚前性行為的產生既與人的情感因素、人際因素和社會因素有關,對愛和親密的錯誤認識將使人迷失,真正的愛是不加害與人(羅13:8-10),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4-7),年輕人若能愛自己的戀人如同愛自己,那麼就不會迫使她(他)失去貞潔來滿足自我的欲望。同齡人的認同和社會的風氣使得年輕人放低了應有的標準,因此他們需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提後2:22),需要以遵行神的話來潔淨自己的行為,竭力保守自己的心(箴4:23),勝過所面對的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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