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自愛的人,你讓我怎麼相信她能愛別人?」《歡樂頌2》中,曲筱綃隨口一句「誰讓你是我們二十二樓唯一的大童女呢」讓邱瑩瑩的男朋友應勤當場變臉。在與樊勝美的對話中,應勤直指婚前性行為是一種女生對自己的「不自愛」行為。
劇集一播出,「婚前性行為就是不自愛」在微博上引起了熱議。5月21日,微博話題#應勤#就登上熱搜榜第7。網友也紛紛跟帖,大部分網友表示,可以不接受婚前性行為,但不應該認為女生發生婚前性行為就是不自愛的。少部分網友認為這樣的女生就是不自愛。
婚前性行為=不自愛?
針對這一話題,貴州師範大學心理學副教授、貴州省心理健康教育協會理事黃亞夫認為:「當一個人能力越弱時,受環境影響就越大;能力越強時,改變環境的欲望和可能性就越高。過去的人文環境、道德環境和交流環境不允許這樣的行為,因為環境控制著欲望。如今,婚前性行為已經不能按照原來的觀點來看待了,現在的人們變得更獨立、交往變得更便捷、溝通與表達愛的形式變得更多樣化,對性有了新的理解與表達。」他認為,社會環境和個人能力之間匹配關係的變化,造成了婚前性行為越來越普遍。
貴州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貴州省心理學會副會長植鳳英從心理學理論的角度出發,認為「斯滕伯格的愛情三角理論中提到,愛情有三個基本成分,親密、承諾和激情。其中,激情就是和性愛密切相關。當戀愛雙方在有較深感情基礎、對彼此有足夠了解、能承擔行為發生後的責任和義務,並對此有清晰合理的認識時,不管婚前婚後,性行為都是水到渠成的。」同時,植鳳英教授也強調,婚前性行為可以認可,但是一定要慎重。
從愛情具有排他性的角度來講,人的潛意識裡面,尤其在傳統影響下,會認為人生的「第一次」還是留在婚後更好。但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只要是在足夠的感情基礎上,出於負責、有能力並願意承擔後果的前提下,成年男女之間所發生的婚前性行為都不應該用「不自愛」來定義。
你經常聽到的「處女情結」原來是這樣的
除了「不自愛」說法,網友還在討論「處女情結」。黃亞夫認為,「處女情結」男性心理的一種變形。他解釋說,兩個人彼此相愛時,愛是抽象的,抽象的東西是要靠具體事物來概括的,但當男生不具備把雙方感情進行觀察、分類的能力時,就會出現對愛的理解的變形。「比如,送你999朵玫瑰和送你998朵玫瑰,其區別在客觀上意義並不大,但當這個人對女友的感情變得敏感時,999朵玫瑰的意義就變得非常明顯,因為是999幫助男生把兩人的感情關係變得具體。」愛變形了,對愛的理解也會變形,所以處女情結是男生對女生關於愛和性在心理上的變形,是心理不成熟的一種標誌。
在上海維情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一級婚姻家庭諮詢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明麗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一位戀愛五六年都沒有發生性行為的女生,在新婚之夜被丈夫發現不是處女,懷有「處女情結」的丈夫當即決定離婚。而後,女生在諮詢時講到,自己曾經遭遇過性侵,不敢對丈夫講,怕二人因此結不了婚。
從生理、心理、社會三個層次來看,導致男生產生「處女情結」、女生產生負罪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黃亞夫認為,過去的社會認知對女性和男性的身體完整性的苛求是不一樣的,從古到今,幾乎絕大部分社會階段都由男性掌握社會資源,他們擁有選擇權和決策權,並制定規則;而從更為重要的生理學的角度來看,婚前性行為給女性帶來的風險會比男性高得多。無論是時間成本、經濟成本,還是社會輿論,都比男性付出的多得多。女性的心理負擔和內心衝突也就一定比男性更強烈。這些客觀存在的因素也是女生不敢將婚前性行為說出口的原因之一。
「在性的問題上,男女應該是平等的。」植鳳英教授認為未婚青年在一起相處時應該是平等的,男性應在這種行為當中尊重女性,女性也應做好自我保護,讓這件事真正成為一件美好的事情。
愛與性是一體兩面
現在,人們開始意識到,完美的愛裡是需要性的,兩情相悅的愛裡有性的衝動在裡面。隨著時代的發展和人的思想的更新,與愛和性相融合的婚前性行為是會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的。
「婚前是否應該發生性行為,應該看結果和當事人思考問題時是否把對方納入到自己考慮的範疇裡。」「當這個人有能力、願意來承擔、來負責任,我覺得就沒有必要批判。」黃亞夫副教授說道。
對於婚前性行為,諮詢師明麗持更加開放的態度,她支持未婚男女在戀愛關係到達一定階段、對彼此足夠了解、能充分接納對方的基礎上進行試婚。她認為這是在進入婚姻之前的進一步磨合,「如果在性方面兩個人不合適就分開,這樣不至於將戀愛期間沒有發現、解決的問題帶到婚後形成隱患,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離婚率。」
在與明麗交流過的人當中,有一個21歲的年輕女生曾告訴她,「我很感謝初中時給我們上生理衛生課的老師,讓我在13歲的時候就明白了什麼是懷孕。」「孩子們還是很希望能了解一些關於性方面的知識的。」明麗說。
讓學者與諮詢師覺得更關鍵的是,在婚前性行為前,應做好避孕與保護措施。做好相關的性知識普及,教大家正確使用保險套,對生育知識要有了解,做好自我保護。
黃亞夫說,「只有當三·八婦女節不成為節日的時候,女性不再是社會的保護對象時,男女才能達到真正的平等,女性才能擁有更多的社會支持,男性社會角色和女性社會角色之間的認知差距才會越來越小。社會進步的主要表現就體現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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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建琳(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微信編輯:何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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