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 瑰 or 雪 蓮
真正的愛,從來不止佔有一種方式。
如果你願意,不妨給TA自由。
今天,在我們篇章的開始,我想引用德國文學家歌德的一首詩歌——《野玫瑰》。這首曾經打動了青年舒伯特並被其改編成明快活潑的藝術歌曲的詩篇,時至今日仍然帶給我們諸多的感觸。
男孩看見野玫瑰荒地上的野玫瑰清早盛開真妖嬈急忙跑去近觀瞧愈看愈覺歡喜甚玫瑰、玫瑰、紅玫瑰荒地上的玫瑰男孩說我要採你荒地上的野玫瑰玫瑰說我要刺你使你常常留念想不敢輕舉來妄為玫瑰、玫瑰、紅玫瑰荒地上的玫瑰男孩終於來折它荒地上的野玫瑰玫瑰刺他也不管只好由他來折取玫瑰、玫瑰、紅玫瑰荒地上的玫瑰
這首詩歌中的少年採摘嬌豔欲滴的紅玫瑰,這種行為無疑是暴力的。儘管它的表象和名義是愛,但它的實質卻是赤裸裸的剝奪與佔有。少年剝奪了玫瑰的自由與生命力,任性地採摘它,將其徵服、佔有,這個精巧的隱喻直接指向人類憑藉自身的力量與智慧徵服天空、海洋與大地的過程,也同時指向男性憑藉自身的權力與地位徵服女性的過程。



與之相比,法國作家安託萬·德·聖·埃克蘇佩裡的兒童文學名著《小王子》則要純淨得多。小王子精心侍弄玫瑰花園,照料那些優雅的玫瑰,卻並不佔(採)有(摘)它們。他選擇與它們保持距離,享受彼此的陪伴。我們認為,這種相互依存但卻又不逾越界限、不剝奪彼此自由與生命的模式,才是「愛」的最佳模式。


最近,繼知名Up主野食小哥違法採摘稀有植物雪蓮花向公眾道歉之後,一則如出一轍的熱點事件又雙叒叕引起了網友們的關注。在一檔名為《極限挑戰》的綜藝節目中,某男星被節目組安排登上青藏高原,去採摘雪蓮花。儘管事後男星本人及欄目組均發聲稱節目中的雪蓮花只是一件道具。但網際網路上仍舊充滿了反對的聲音。有專家甚至指出,作為國家二級保護植物,雪蓮花的根莖構造極為精細,一般的道具根本不可能做到如此逼真。網友們紛紛對節目組以及明星本人缺乏環境保護意識的錯誤加以批評。

我們認為,不論節目中的雪蓮花是真是假,節目組及明星本人的行為都是應當批判的。採摘雪蓮花事件的本質,是一種錯誤價值觀主導下的錯誤行為,恰如開頭我們引用的那首詩中的少年,將佔有看作一種值得炫耀的資本,並為成功的結果沾沾自喜,其背後,是物質欲望的宣告。

在人類處理自身與大自然關係的進程中,曾經一度出現過「佔有邏輯」。近來在滬上展出的莫奈真跡《查令十字橋》,便是一個極佳的例證。1899年至1095年,莫奈多次前往倫敦。「如果沒有霧,倫敦不會如此美麗」是莫奈旅居倫敦時發出的感嘆。在那裡,以威斯敏斯特宮、塞納河、滑鐵盧橋、查令十字橋等建築物為創作對象,莫奈滿懷熱情地描繪雲霧籠罩下的倫敦風景。




關於倫敦的霧霾,當時的人們心知肚明,那是由於工業城市的崛起,造成的負面代價。可是人們不以為然,反把這種對大自然過度的侵犯與佔有視為驕傲,而霧霾,正是生態環境遭到破壞之後人類所要承受的巨大代價。或許在莫奈的時代,人們尚有資本對漫天的霧霾持有不以為然的態度,但欠下的債遲早要還的,人類掠奪佔有大自然的資源、將其轉化為物質財富,其子孫後代終將醒悟。

梅律師說
SUPER LAWYER SAYS
精彩點評
梅律師認為,佔有邏輯的潛在目的是使自己成為外在之物的主宰者,就好像《聖經》中的上帝,擁有主宰一切的權力。回到雪蓮採摘事件,性質也是一樣,對雪蓮的佔有,是人類象徵意義上的「勝利」,卻又是人類真正意義上的「失敗」。在古老的年代,法律曾經保障和捍衛人們對其合法權益與物質資產的佔有。但隨著時代發展,法律不僅支持人們對物質和精神財富的「佔有」,更提倡人與自然的「共存」。不論是明星個人也好,還是綜藝節目也好,我們應當做的,並不是宣告一種佔有即光榮的價值觀,而是應當傳遞另一種更為開放的態度:我們與自然共存,我們欣賞自然但保持距離,我們滿懷敬畏每一個生命。當這位明星發現驚豔的雪蓮花,倘若他盛讚其美,卻不去採摘,想必他贏得的掌聲和讚譽,遠比現在更多。梅律師友情提醒,採摘瀕危植物已涉嫌違法,我們應當在加強自我道德修養和文明素養的同時,絕不觸碰法律的底線,否則必將受到輿論和法律的雙重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