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朋友圈、微博被周杰倫昆凌的婚禮刷屏,一派鑼鼓歡天鞭炮齊鳴的場面,當年戀情公布時被粉絲罵的狗血淋頭的昆凌,一瞬間變為「上輩子拯救了銀河系」的國民公主。
之前的專欄中我總是說,文藝作品之所以打動人,是因為它取得了人類情感的最大公約數。可是網絡時代,人們的情感、意見,總是特別容易相互傳染,此時的所謂情感公約數,就顯得十分廉價。
偶像結婚,當然值得粉絲的祝福,婚禮宛若童話,也是大家羨慕的樣本,但不至於為此就相信高呼相信愛情,也更不至於在另一位刷屏小能手陳赫13年修成正果的婚姻維持一年就離婚收場時表示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其實如此看來,王菲倒真是一位典範,親身證明了,即使不能同一人白頭偕老,但至少在對象不斷變化的情況下,愛情,是永恆的。
周杰倫早說過,自己會在36歲成婚,如今也完成了自己的人生規劃,也有許多女粉絲哀嚎聲一片,仿佛周杰倫不娶昆凌她就有可能是那位公主一般,殊不知昆凌的幸運不在於她嫁給的是眾多人心目中的偶像,而在於找到了自己的The One。
我記得,周杰倫出道的時候,我還在上小學,那正是樂壇偶像斷檔的時代,也是之後幾年創作歌手偶像蓄勢待發的蟄伏期,周杰倫的出現,真的是顛覆了整個華語樂壇。
我從他第一張專輯《Jay》便聽過,那張專輯反響平平,然後便是爆紅的《範特西》,猶記得當時的內心os「這人長得這麼土怎麼還敢把臉放上封面?!」
現在想起來,周杰倫也算長得比較審美超前,超前到那時候也沒人說他長得帥,只是說,他好酷啊,而這用詞,如今說出來,好像古文了。
當時的流行歌曲,大多還比較正經,周杰倫的《雙截棍》現在想來,也算神曲了吧。他寫過家庭暴力的爸爸,把媽媽的名字當過專輯名稱,想帶喜歡的女孩回外婆家,喝過爺爺泡的茶;他唱過日本忍者,米蘭的小鐵匠,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的蘇美女神,青石板路上的教父,十一月的蕭邦……時空、次元對他來說,都不是事兒。
大家發現啊這也能唱啊,這也能寫歌裡啊,這麼含含糊糊的叨叨叨也可以啊。
總有種「一旦接受了這種設定好像也根本停不下來」的感覺。
但我始終也不是周杰倫的粉絲。
到我上了高中,我的同桌也是我的閨蜜卻是周杰倫的死忠,我陪著她排隊買過那幾年周杰倫所有新專輯的預售,拿到預售小票和禮品,然後一兩個月後專輯發行時再去取。那時候,我們買書和CD還都要到市中心的圖書大廈,誰也沒有想過之後幾年實體唱片業如此快的垮塌。
等待預售的時間,她每天都焦急而興奮。
在零花錢甚少的學生時期,對於她來說,一張四五十的專輯十分奢侈,但還是為了拿到預售才有的限量海報而雀躍。那時候的我們,真的是非常容易滿足。
每次拿到專輯,閨蜜回到家總是先把新歌拷到MP3裡,然後在我們都不喜歡的數學課上,把歌詞本壓在課本下面,把耳機線從長袖校服裡掏出來,做託腮狀,一遍遍聽新歌,比誰的歌詞背得更快。
所以即使我一直也沒愛上周杰倫,甚至是作為一個後來成長為按照詞人分類聽華語歌的人,我也沒愛上方文山,但周杰倫早期那些長篇累牘的歌,我每一首,都會唱。
那是我們的少年時代。
今年江蘇衛視的新年演唱會,周杰倫和陳奕迅的對唱,變成了天王級的懷舊經典,我突然覺得不能適應,當初明明是歌壇的叛逆少年,如今再出現,已經頭頂「德高望重」的光環了。
我聽他在舞臺上唱起《簡單愛》,仿佛回到那個踩著單車放學回家的傍晚,或者和閨蜜塞著MP3在操場看男生打籃球的午休,甚至嘴裡都瀰漫出營養配餐的味道。
北島說,誰校對時間,誰就會突然老去。
誰對我們的青春動了手腳。
廣東話裡有一個詞叫做「飲歌」,意思是喜歡的歌,一唱再唱最熟的歌。後來林夕給Twins寫過一首同名歌曲《飲歌》。
「我們在時代與金曲之中失去
愛侶及同伴那年再共聚
……
一開心唱飲歌 不開心唱飲歌
當中記錄我這麼長大過
每次也貪到這首那首還要唱很多 是你麼
一失戀唱飲歌 入肉的都算多
今天卻後悔最初竟表達錯
終於都了解犯過錯以後才清楚
什麼感情易唱出我
捨不得有幾多得不到有幾多
這感覺大概你都遭遇過
也要緊記到這首那首
誰與你的手拍著拖」
未必每個人的青春裡都有一首周杰倫,但每個人的青春裡都有自己的飲歌,這歌總有這樣的魔力,無論時隔多久,當你再一次聽到,再一次哼起,便仿佛穿越時空的隧道,回到當時的情景。空氣的味道,體表的溫度,當時的情緒,輕盈的甜蜜,潮溼的悲傷,再一次撲面而來。
你才發覺,記憶中最深刻不是事實,而是印象;不是邏輯,而是氣息。
曾經被訓導處主任叫走的三年二班周杰倫同學,已經年過而立,娶得嬌妻。
陪我一起聽周杰倫的閨蜜,也在微信上給我發來自己婚禮現場的設計圖。
郭德綱在《草莓百分百》裡被問到,什麼是青春?他說,你分誰來問,老太太來說青春就是她小時候,小孩來說青春就是過些日子。
對於我們來說,同樣流淌的時間,也許現在叫做成長,過些時候就是變老了。
所以感謝那些刻錄我們過去時間的旋律,那些陪我們走過的歌手。
「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願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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