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說法】從「商場公開播放音樂侵權案」盤點音樂侵權的常見情形!
日前,南通某購物中心因擅自播放歌曲被訴至法院,最終該購物中心被判令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10000
-
海律說法|餐廳、酒吧的背景音樂,隨意播放可能構成侵權
餐廳、商場、酒吧、咖啡廳等經營性場所為了給消費者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經常會播放與其氛圍相符的背景音樂,而如果該音樂是通過網絡下載、購買唱片等方式取得,未經過著作權人授權,一般情況下均構成侵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性權利,財產性權利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等具體權利。其中表演權中的表演,包括現場表演和機械錶演。
-
維護直播中音樂版權大潮中,會不會孕育出另一個「視覺中國」?
頂流的直播大咖就是不一樣,版權意識絕對在線。受此啟發,我跑去裁判文書網,查看了近10年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相關的判決文書(515篇!相信音樂版權的爭議遠不止於此,很多和解了)簡直就代表著中國音樂行業法律保護發展史。
-
南通一購物中心播放這些背景音樂…賠了上萬塊!
當徜徉於琳琅滿目的商場時,悠揚的背景音樂會讓人身心放鬆,愉悅感也會隨之提升。但商家如果未經權利人許可播放歌曲或其他背景音樂,則可能構成侵權。
-
音樂版權紅線在先,主播怎能「想唱就唱」
7月23日,法治周末記者注意到,在網易雲音樂、QQ音樂上,馮提莫演唱的《我要你》已經因為版權原因暫時不能播放。不過,在蝦米音樂上,仍能夠正常收聽這首翻唱歌曲。 除了馮提莫被指侵權外,她所在的直播平臺——鬥魚也同樣陷入侵權漩渦中。
-
鬥魚被起訴引熱議:放個歌也不行?
近些年來,國內越來越重視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而網友們在普及教育下版權意識也是不斷增強。不過畢竟是剛剛才在國內被重視起來,因此還是容易在版權問題上鬧出糾紛,近日主播馮提莫在直播中放歌造成侵權導致鬥魚被音著協起訴,這一事件引起網友的熱議。
-
馮提莫音樂侵權,鬥魚被判賠錢!以後直播間只能放貝多芬?
音著協這次特別強調了他們起訴的是後一個行為,其實音著協也可以起訴「直播」這個行為,如果起訴「直播」這個行為,那麼被告就應該是馮提莫。 踩到音樂版權雷區的不只是馮提莫和鬥魚。 而且,這也不是馮提莫第一次中槍。2018年7月,馮提莫因多次翻唱《我要你》被原作者起訴。 不久前,papitube也因為旗下博主的短視頻配樂侵權問題被起訴。
-
音著協訴天翼愛音樂播放《精忠報國》等5首歌曲侵權獲賠4萬餘元
音著協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天翼愛音樂公司停止在網站(www.imusic.cn)上使用涉案歌曲;2、天翼愛音樂公司賠償音著協經濟損失150000元;3、天翼愛音樂公司賠償音著協為本案支出的合理費用13000元(包括律師費10000元,公證費2230元,通訊費、郵寄費、餐飲費及交通費共計770元);4、天翼愛音樂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
-
南通一購物中心擅自播放背景音樂賠償10000元!
音著協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其經授權獲得《越愛越難過》等歌曲在我國大陸地區的管理權,包括有權以自己名義對有關作品的非法表演者提起法律訴訟等權利。該協會經調查發現南通某購物中心未經許可在其經營場所內播放上述歌曲,遂經公證取證後訴至法院。
-
音樂綜藝版權糾紛頻發 授權難還是版權意識差?
這並不是第一個出現版權糾紛的音樂綜藝節目,《跨界歌王》《歌手》《中國新歌聲》等都曾發生過侵權事件。音樂綜藝節目侵權頻頻發生,是難獲授權還是版權意識差?創作者又該如何維權?李志抗議《明日之子》侵權《明日之子》是某視頻推出的一檔音樂綜藝節目,去年9月第一季完結,毛不易獲得冠軍。
-
歌曲不是想放就能放,南通某購物中心播放背景音樂被判侵權
音著協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其經授權獲得《越愛越難過》等歌曲在我國大陸地區的管理權,包括有權以自己名義對有關作品的非法表演者提起法律訴訟等權利。該協會經調查發現南通某購物中心未經許可在其經營場所內播放上述歌曲,遂經公證取證後訴至法院。
-
Papitube被判侵權,為什麼音樂版權方突然「瞄準」了各路紅人
音樂版權方們仿佛一瞬間盯上了MCN機構等內容製作方。直播機構、MCN機構為何接連站上被告席?本文將結合熱門事件和當下的版權保護趨勢,談談獲得商用音樂許可的路徑和注意要點。2018年的情人節,「鬥魚一姐」馮提莫在直播時播放了1分10秒的《戀人心》,直播結束後該視頻被上傳至鬥魚平臺,供粉絲們隨時觀看。為此,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稱「音著協」)將鬥魚平臺告上了法庭。
-
直播中播放音樂涉嫌侵權,平臺是否需要向KTV一樣購買版權?
在很多人的觀念裡,直播中翻唱歌曲或者播放背景音樂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侵權。警惕:直播中播放音樂涉嫌侵權此前,因為鬥魚主播馮提莫在直播中播放了歌曲《戀人心》1分10秒(歌曲全長3分28秒),該場直播視頻還被鬥魚平臺保存上傳,用戶可隨時回看、分享。
-
直播中播放音樂涉嫌侵權,平臺是否需要像KTV一樣購買版權?
不過,隨著主播數量的急速增長,網絡直播平臺中的音樂版權問題,也隨之爆發。在很多人的觀念裡,直播中翻唱歌曲或者播放背景音樂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侵權。此前,papi醬的短視頻MCN機構papitube也曾被音樂版權商業發行平臺VFine Music起訴,控告其侵犯日本獨立音樂廠牌Lullatone錄音錄像製作者權。這些案件的審判結果,對以後直播中音樂的播放、錄製劃定了界限,為音樂維權提供了一定的參考,也對直播中的翻唱和背景音樂播放敲響了警鐘。
-
著作權侵權|自己付費下載的音樂,公開播放構成侵權?
事情發生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和某購物廣場之間。音著協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其經授權獲得《越愛越難過》等歌曲在我國大陸地區的管理權。該協會經調查發現,某購物中心未經其許可,為經營需要,將其受託管理的上述音樂作品作為背景音樂播放,侵害了其著作權。與商場交涉未果後,音著協便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某購物中心停止使用涉案音樂作品並賠償經濟損失75750元及合理費用10065.97元。
-
頭條|直播中播放音樂涉嫌侵權,平臺是否需要像KTV一樣購買版權?
不過,隨著主播數量的急速增長,網絡直播平臺中的音樂版權問題,也隨之爆發。在很多人的觀念裡,直播中翻唱歌曲或者播放背景音樂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侵權。此前,papi醬的短視頻MCN機構papitube也曾被音樂版權商業發行平臺VFine Music起訴,控告其侵犯日本獨立音樂廠牌Lullatone錄音錄像製作者權。這些案件的審判結果,對以後直播中音樂的播放、錄製劃定了界限,為音樂維權提供了一定的參考,也對直播中的翻唱和背景音樂播放敲響了警鐘。
-
《法鵲說》商家付費購買的音樂,可以在店內公開播放嗎?
音著協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其經授權獲得《越愛越難過》等歌曲在我國大陸地區的管理權,包括有權以自己名義對有關作品的非法表演者提起法律訴訟等權利。該協會經調查發現南通某購物中心未經許可在其經營場所內播放上述歌曲,遂經公證取證後訴至法院。
-
在咖啡廳放音樂也要付費?公播音樂如何突破「耳朵經濟」的盲區
來源:娛樂資本論作者: 娛樂資本論 在咖啡廳放歌也需要收費嗎?LV門店的音樂選擇有什麼門道?這些問題存在於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中,卻鮮少有人會注意到。人們並不知道,門店裡播放的音樂,在直接影響著我們的消費行為。
-
「乾貨科普」自己付費下載的音樂,公開播放構成侵權嗎?
當徜徉於琳琅滿目的商場時,悠揚的背景音樂會讓人身心更加放鬆,購物的愉悅感也會隨之提升。但是,未經權利人許可播放歌曲或其他背景音樂則可能構成侵權。南通某購物中心即因擅自播放歌曲被訴至法庭,日前一審判決已生效,該購物中心被判令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10000元。
-
主播使用音樂侵權 鬥魚被判賠2000元
音著協直播主播公開表演,需獲得音樂授權2018年2月14日,網絡主播馮提莫在鬥魚公司經營的鬥魚直播平臺進行在線直播,其間播放了歌曲《戀人心》,時長約1分10秒(歌曲全部時長為3分28秒)。歌曲播放過程中,主播不時與觀看直播的用戶進行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