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股東,用於證明其在公司投資入股,並繼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種有價證券。而股權是投資人根據持股比重原則所擁有的,對企業財產的支配權和分配權。那麼股份和股權的區別是怎樣的,有哪些?
網友諮詢:
股份和股權的區別是怎樣的,有哪些?
雲南邁徵律師事務所姚冠宇律師解答:
第一,收益方面,股票以差價獲得收益,而股權以時間和企業的高速成長獲得利益。
第二,介入時間方面,股票是企業比較成熟期才擁有的,而股權是企業快速成長期而擁有的。
第三,關於介入的地點問題。股票市場一般A股我們稱為人民幣股票,B股叫外幣股。S股市,美國股票,H股是香港股票,而股權是通過產權交易所股權託管中心來行使的。
第四,介入成本的問問題。股票是證交所交易價格,成本較高,而股權是每股股份接近淨資產的價格,成本較低。
第五,收益方面,股票受價格波動影響較低,股權是受企業淨資產增長的影響較高。
第六,持有時間方面,股票是短期投資,而股權是中長期投資。
雲南邁徵律師事務所姚冠宇律師普法:
我國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該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權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 權利,股東身份是股權存在和發生作用的基礎;
2.公司股東作為投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股權;
3.股權的內容包括獲得經濟利益和參加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獲取經濟利益最典型莫過於股東所享有的收益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實際上是對參加公司重大決策的權利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的概括。
雲南邁徵律師事務所姚冠宇律師補充: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不存在等額劃分問題。加之有限責任公司是人合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資合公司性質不同,因而出資轉讓的程序也不一樣。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也就是說,與轉讓股權不同,轉讓股份並不需要徵得股東會的同意。
股權轉讓必須經其他股東同意,需要履行相應的程序。
對此,《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實務操作中,也有有限責任公司在股東會上討論股東的股權轉讓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