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成龍NAGA上院7191萬元豪宅拍賣被撤回」之後,又一明星豪宅引發社會關注。
9月29日,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的「黃曉明與張昊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判決書)顯示,演員黃曉明2013年斥資3600萬在北京朝陽區購買了一套房屋,並且對房屋進行裝修後一直居住,但至今未能過戶。
2018年前後,黃曉明要求房主張昊龍配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但後者避而不見,故黃曉明將後者告上法庭。
圖片來源: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對此,張昊龍辯稱,籤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自其僅有13歲,黃曉明支付的房款由委託代理人收取,自己並未收到3600萬房款。
民事判決書還顯示,目前該套房產目前仍處於被查封狀態,此前曾被法院多次查封。
房主稱當時13歲且並未收到錢,該房曾被法院多次查封
判決書顯示,原告為黃曉明,出生日期為1977年11月13日,職業是演員。被告名字叫做張昊龍,今年20歲。
2012年12月,房主張昊龍的父母張某宇、刑某某作為法定監護人,委託張某冀(張昊龍父親朋友)代辦涉事房產的出租、出售及房產抵押等相關手續。
2013年1月,張某冀與黃曉明籤訂房屋買賣合同。此後,黃曉明分7筆向張某冀轉帳3598.5萬元購房款,並繳納2.53萬元物業服務折抵了剩餘購房款。
合同籤訂之後,黃曉明對房屋進行裝修後一直居住。2018年前後,黃曉明要求張昊龍配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但張昊龍避而不見。
因此,黃曉明將張昊龍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兩人購房合同有效。
張昊龍辯稱,籤訂合同時,自己年僅13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父母的授權委託行為損害了自己的權益,授權無效導致合同無效。
張昊龍還稱,委託代理人張某翼收到了黃曉明的轉帳,但張某翼沒有把錢轉交給自己及父母。而且,委託書中沒有委託張某翼代為收款。
「涉案房屋與黃曉明存在兩個法律關係,一個是房屋買賣合同關係,一個是抵押合同關係,抵押合同是從合同,主合同是借款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其中之一。」張昊龍如此說道。
朝陽法院判決書顯示,涉案房屋在2013年1月31日曾登記設立一般抵押權,抵押權人是黃曉明的媽媽張某霞,抵押人則是張昊龍,被擔保主債權數額為3600萬。
對此,黃曉明稱,因為購房時沒有北京市購房資格,故未辦理涉案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為了交易安全,就涉案房屋購買款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
但黃曉明的母親張某霞實際上沒有向張昊龍提供借款,現在黃曉明已經具備了北京市購房資格,故要求張昊龍配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此外,房主張昊龍還曾先後兩次將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證處告上法庭,但均被駁回。後因不服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房屋抵押登記,向法院提起訴訟,仍被駁回。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最終判決:黃曉明與張昊龍在2013年1月31日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但因涉事房屋尚未解除查封。故黃曉明要求辦理涉案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事實上不能履行,相關訴訟要求被法院駁回。
判決書稱,涉事房屋於2017年12月被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2018年5月被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輪候查封、2019年4月被黑龍江齊齊哈爾中級人民法院輪候查封,查封時間至2022年4月27日。
7年房價增幅62%,地處北京豪宅區
黃曉明買的這套房子在哪裡?判決書顯示,該房屋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四季星河中街1號院。
2012年時,這套建築面積703.13平方米的房子,成交價格為3600萬元,照此計算,則單價為5.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