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久後你會發現很多事情不是一定要去做,而是要和那個人一起做。同一件事,不同人和你一起做,你會覺得有天壤之別。我們在意的往往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做事的人。就好像有些歌前奏響起就贏了,不是因為這首歌有多麼驚為天人,而是這首歌裡有太多你的故事。
那天餘小姐給我發微信,說:「本來心情好好地玩著《節奏大師》,聽到一首歌時突然難受了。」我說:「尼瑪,你這是犯病了嗎?玩《節奏大師》還能傷感?」
餘小姐說哪能呢,只是那首歌略戳她的淚點而已。我試著去聽了那首歌周杰倫2012年底的新歌《傻笑》。
餘小姐迷戀周杰倫八年多了,在我們都開始漸漸不聽周杰倫新歌時,她還一如往常每張專輯都第一時間去買。而我這個曾經把杰倫每首歌都如數家珍般收藏的人,居然連他的最新專輯叫什麼都不知道。
餘小姐的高中和大學時代,是在周杰倫的音樂和一段長達八年的暗戀裡度過的。那年餘小姐和她的男神同住一個小區,同年級隔壁班,他們住的小區離學校有點距離。雙方父母為了方便,就約好了每家輪流接送他們倆。她的男神每天晚上回家時都戴著耳機。那時候最流行的是索尼的MP3,男神告訴她他聽的歌都是一個叫周杰倫的人唱的。餘小姐帶著好奇在周末去音像店淘了張杰倫的舊卡帶,從此淪陷,一發不可收拾。
她對她的男神有好感,但在那個花痴的年紀裡,她對長得順眼的男生幾乎都有好感。她對他的男神情感的第一次升級,是高一的暑假,那天我們四個人去唱K,男神點了杰倫的《晴天》和《三年二班》。她說那天男神穿了一件白襯衫,在昏暗的包廂裡,她居然覺得男神在發光。
在確定男神那天並沒有穿著螢光的衣服之後,餘小姐通過排除法確信了一件事:那天我也穿著襯衫,但是她完全看不到我(這不是重點),所以她確定了她對於男神超越了花痴的程度。
那時的她還沒自稱老娘,還是個十分嬌羞的小姑娘。
我們幫她把男神約了出來,把他們單獨留在電影院門前。在這麼好的環境下,餘小姐愣是和她的男神去電影院樓上打了場桌球。但那場桌球也不是全然沒有好處,傍晚男神送她回家,把耳機的另一頭分給了走在他左邊的餘小姐。耳機裡傳來的是杰倫的《簡單愛》。那時聽著耳機裡口齒不清很青澀的歌聲,看著比她高一頭的男神的餘小姐,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這便是她長達八年暗戀的開端。
轉眼高中時代結束,突然意識到再也無法在想看男神時就假裝不經意經過他班級偷偷看一眼的餘小姐,終於下定決心表白。那時我們一個老師同教兩個班,所們兩個班一起辦謝師宴。我和餘小姐決定在謝師宴上抓住機會,悄悄灌自己幾杯酒,管他是死是活。謝師宴上,果不其然,一直偷偷摸摸的班級情侶們都紛紛公開,老師們也開起玩笑,一片其樂融融。
我暗戀的姑娘和她的男神同班,我拉著餘小姐就往他們班那兒走。我臉皮厚,在全班的起鬨下拉著我暗戀的姑娘就走。後來我才知道那天餘小姐站在她的男神面前什麼都說不出口,她想起喝酒能壯膽,二話不說搶過男神的酒杯一口乾了裡面的酒。
那天男神喝的是白酒。
男神把她送回家時,被她爸媽說了好幾句。據說餘小姐在回家途中還吐了兩次,覺得自己出醜的餘小姐,自覺沒臉見男神,從此見到男神就躲,就這樣度過了那個夏天。那個夏天之後,餘小姐去了南京,而她的男神去了廈門。
大一大二,每次餘小姐想男神的時候,就戴耳機聽周杰倫。周杰倫也一步步變紅,那個仿佛只屬於他們兩人的秘密,被大家熟知。周杰倫2010年來南京開演唱會,餘小姐鼓起勇氣約男神去看。本來都說好了可是男神最終還是沒能抽出時間,那天餘小姐買了張黃牛票,一個人聽完了演唱會。整場演唱會她一直恍恍惚惚,她說自己看不清臺上的人是誰,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時餘小姐出國了,出國前夜她終於約男神到小區門口。她知道自己還是連一句「我喜歡你」都說不出口,就把要說的話寫在了紙條上。偏偏那天風大,紙條還沒接穩就被吹走了。那天餘小姐和男神找了一個小時,她急得直哭。
那一刻她突然覺得自己再也不可能和男神在一起了。
到頭來她什麼也沒說就出國了。再後來,她的男神搬家了。餘小姐和男神再次見面,已經是今年初的事了。那時她為了工作焦頭爛額,男神畢業進了外企,我考研成功開始自己的間隔年,另一個故事的男主角Tim開起了工作室。就這樣我們迎來了又一次同學聚會,這次居然來了四十多號人。我和Tim知道餘小姐這麼多年來一直沒能忘記她的男神,因為她中文歌只聽杰倫,每張專輯必買,她一難過就會抄《簡單愛》的歌詞,她走路喜歡站在人左邊。
那天她的男神一上來就喝了兩杯,快散夥的時候,他叫住餘小姐,對餘小姐說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話:「其實,那時候我也喜歡你啊。」如果故事按照這樣的節奏發展下去,大概又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餘小姐蒙了一會兒,對男神說:「是啊,那時候我可喜歡你了。」
後來我們四個又去唱K,她點了《傻笑》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經很久不聽杰倫,男生部分不會唱,她就一個人把歌唱完了。到頭來,她也沒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今天我在熱門微博裡看到一個故事,樓主30歲終於等回了自己當時一直愛著的男神。我在評論裡@了餘小姐,餘小姐回復我說:「這樣的故事終究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如果找不回感覺,那就讓記憶裡的人留在記憶裡唄,讓我心裡的那份感情定格在那天彼此一人一個耳機時就好。」
更多的情況是,當你發現你們彼此暗戀時,時間已經偷走你所有的選擇了。曾經你喜歡的人終於對你說了一句:「那時候我也喜歡你啊。」於是你整個人就蒙住了,可是也只能說一句:「嗯。」沒後悔、沒遺憾,也沒有無奈。那個戴著耳機追趕自由的少年早就不再聽曾經的歌了,你因為那個人做了很多事情,養成了很多本不會有的習慣。然而即便如此,你也明白有些東西有些人不是不好,而是時機不對。
有些文字不是不好,而是你沒到或者過了讀它的時候;有些人不是不好,只是恰好你不想戀愛或者不想安定;有些事不是不好,只是發生在你正心煩意亂的時候。時機很重要,相遇得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
很久之後你會發現,其實你會做那些事情並不是為了在一起,其實也是為了自己。很久以後,習慣或許還在,在一起的感覺和執著早就沒了。
17歲,她是你的鬧鐘,你早起只為和她偶遇;18歲,你送她回家,燈光拉長影子,你想牽她的手,卻以失敗告終;19歲,她送你圍巾,你說著真醜卻怎麼也不肯摘下來;20歲,你們煲電話粥,一整晚話都說不完;21歲,你們終於分道揚鑣。比暗戀更傻逼的事情是什麼?是在青春裡互相暗戀。你們把青春耗在互相暗戀裡,卻沒能在一起。
那年她為了男神心跳漏跳了一拍,之後她再也沒經歷過那樣的心跳。他們曖昧,他們當時彼此暗戀,但是他們從來就沒辦法在一起。當時不愛聽歌的姑娘現在一首不落,當時聽歌的少年已經很久沒戴耳機了。或許餘小姐感受更多的是:偶然的重逢更像上天開的善意玩笑,一樣的人拼不出一樣的感覺,曾經的執著也就過去了。
每個人都在成長中變成了另一個人,或許,這才是通用版的人生。
BGM:周杰倫《簡單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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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我們的微信連載活動在新的一周又再次回歸了
本周為大家帶來的是人氣暖文男神盧思浩2014最新作品《願有人陪你顛沛流離》。
見了太多糟糕的事情,反倒覺得一切都會好的。
有了太多糟糕的情緒,反倒知道怎麼應對這些。
能接吻就不要說話,能擁抱就不要吵架,能行動就不要發呆,能團聚就不要推辭。好的東西不要珍藏,今天能做的事不要等到明天。從現在起,答應自己的事就盡力去做到,答應自己要去的地方就盡力去抵達。這個世界太危險,時間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盧思浩從17歲開始寫文,他總是嘗試用最真實的文字記錄下身邊每件美好的事。他說:「只要心裡有光,就不用害怕黑夜。」這本真誠的書用溫暖的文字告訴你,不要怕。
作者簡介:
如果你願意,記住我的名字,我叫盧思浩。是個幼稚鬼,是個做大夢的傻子,是個篤信自己未來的人,是個能為一點微小的事情開心一整天的人,是個能在城市裡迷路的路痴,是個妄想留住時間跟時間賽跑的人,是個熬夜控,是個妄想用不多的文字照亮這個孤單宇宙的人,是個喜歡先說大話然後去拼命實現它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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