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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信息集 .受浸的意義
以色列人結束了在埃及為奴的生活,從此不再作奴僕;對基督徒而言,受浸表明他已經脫離,並且埋葬了從前在罪中為奴的生活。有些人會這樣想,既然信耶穌就已經可以得救,為什麼還要受浸呢?不錯,正如聖經記載,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在祂旁邊有兩個強盜,其中一個承認自己的罪,就責備那個譏笑主的人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又對主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十三40-43)有些臨終信主的人雖沒有受浸,但依然是得救的。但對於正常的基督徒而言,既不是病危的人,又不是沒有機會受浸,又有何理由拒絕受浸呢?這是聖經的真理:神的子民要出埃及,必須經過紅海,正如聖經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
我們信主時,靈魂已經得救了;受浸後就是從世界中被拯救出來,因為人信主就得以免去神的忿怒,不致下地獄。但基督徒並不應該限於得救而已,還需要從世界裡、從罪中被拯救出來,因為我們今天仍活在世界中。對於基督徒來說,只要真心信主,就已經得永生了,最大的難題,乃是如何才能從世界的罪和捆綁中脫離。而神的救法,藉受浸表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藉受浸的水,叫每一個信主的人與基督同死、同葬,然後從水裡上來時,表明與祂同復活。
同死表明我們從前在埃及為奴的生活、罪中之樂、世俗的纏繞和捆綁,完全在紅海中沉沒、埋葬了;當我們受浸時,這一切都已經一同埋葬了。另一方面,法老的追兵也埋葬在紅海中,在此告訴我們:當你受浸歸入主名時,就把在世界裡、在舊造裡、在亞當裡、在自己裡、在罪裡的難處,完全了結、埋葬,都帶進了受浸的水中,與基督同死了。同時,你也與主一同復活,粉碎撒但在你身上的權勢;你若留在埃及,撒但的權勢隨時都可以達到你身上來,法老隨時都可以追上你。但你一過紅海,受浸歸入主名以後,就不再在撒但權勢的範圍裡,在地位和經歷上完全不屬於牠,因為你已經受浸歸入耶穌基督的名裡,所以加拉太書三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當你進入受浸的水裡,從水中上來時,就表明與基督一同復活;你乃是奉三一神的名受浸。你進入祂的名時,撒但在你身上的權勢就失去了,你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主名裡,魔鬼不能追上你。
有些基督徒受浸之後,對主的信心也堅定得多。曾有一位弟兄每逢福音聚會都走到臺前決志信主,以為這樣會加增對主的信心;每次他心裡都是很有感覺的,但過一段時間,又軟弱懷疑了,好像撒但一直不放過他。當他知道信心就是把一生交給主,也認識到受浸的真理後,便立刻受浸,在眾人面前承認自己是屬於主,以後他的生活就完全改變,憑信心受浸歸入耶穌基督的名裡,從世俗中分別出來,從黑暗的權勢遷到神愛子的國裡,信心才真的變得堅強。受浸不但了結舊造,也是信心的見證,表明自己已經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在撒但、天使、世界和眾弟兄姊妹面前,作這信心的見證。一個暗中的基督徒,很容易受撒但的攻擊,所以必須在信心中作這見證──不但相信主,並且受浸歸入主名。
有人把受浸看成為深奧的事,以為人對聖經達到某種程度的了解,或是得救有相當的年日才有資格受浸,事實上並非如此,使徒行傳二章三十七、三十八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當時最少有五千人聽彼得講道,其中有約三千人決志信主,他們感到扎心,問彼得他們當怎樣行,彼得告訴他們當悔改,並奉主的名受浸。使徒行傳讓我們看見,受浸並不需要等很久,使徒行傳八章十二節說:「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 腓利在撒瑪利亞傳福音,也有許多人信主,他們同樣沒有等多久就受浸,及後聖經又記載了一位埃提阿伯的太監,從耶路撒冷回程的途中,腓利被聖靈感動,在曠野與他相遇,把福音傳給他。太監一信主,看見前面有水,就對腓利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徒八36)照天主教的作法,他們把一點水放在頭上便表示受浸,但按聖經的真理,無論是施洗約翰、主耶穌的門徒,或腓利為太監所行的,都可以看見,受浸時人都是被水蓋過,全人都埋在水裡,這才有與主同埋葬的意義。所以當人真心接受耶穌作救主,又明白受浸的意義,就可以受浸,而方式是在多水之處,或池、或河,只要足以把全人蓋過就可。
有些人要等大布道家來到才肯受浸,滿以為如此便可多得一點能力,但聖經所載的卻非這樣:保羅得救時,神並不是差遣彼得去給他施浸。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看見主的大光,又蒙指示在大馬色城中禱告等候,神便差遣大馬色平凡的基督徒亞拿尼亞,去開保羅的眼睛,並為他施浸。保羅雖是神所重用的僕人,但神卻沒有差遣任何一位在耶路撒冷的使徒替他施浸,在此聖經便顯明給我們看,凡是主的門徒都可以施浸。耶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二十八19)主不但差遣我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並且吩咐我們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浸;許多時候我們只注重傳福音的使命,卻忽略了祂也吩咐我們去施浸。在使徒時代,我們看見腓利施浸;保羅到各地傳福音,也沒有親自為每一個信主的人施浸,而是由當地教會的信徒施浸罷了。凡是主的門徒──信主、跟從主、清楚得救、有主的生命、服事主的弟兄(因為聖經沒有姊妹施浸的例子),都可以為人施浸。
總括而言,第一,受浸是表明你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埃及(世界)在你身上毫無能力,撒但的權勢埋沒了,世界的難處消失了,這是客觀的事實。你已經在基督耶穌的名裡,從今以後,你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祂裡面,你已經得著了一個新的名分和地位。第二,借著受浸,活著的不再是你,乃是基督。第三,受浸也是信心的見證,而你是在宇宙中完成這個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