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伴隨基金髮行市場不斷火熱,銀行的基金代銷業務也蓬勃發展起來。與此同時,商業銀行因基金代銷業務而發生的糾紛頻現,諸多代銷問題也逐步暴露出來。銀行出現基金代銷問題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哪裡?為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財富管理需求,銀行都做了哪些改變?
2020年是當之無愧的「基金大年」,新發基金數量與規模均表現搶眼。隨之而來的是,代銷基金亂象也被監管火速關注。
日前,因在基金銷售過程中多項業務違規,雲南證監局對富滇銀行和雲南紅塔銀行開出罰單。業內人士認為,當下銀行傳統的基金代銷模式競爭環境日益激烈,同時也不能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財富管理需求,基金投顧或成未來新趨勢。
代銷基金違規被罰
近日,雲南證監局公布兩份罰單,因基金銷售過程中多項業務違規,該局分別對雲南紅塔銀行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對富滇銀行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據了解,雲南紅塔銀行違規行為多達11項,包括對於個別基金銷售培訓情況無留痕;未建立年度監察稽核報告制度,未在每年年度結束後對基金銷售業務進行監察稽核;基金推介材料中申購費率優惠的內容未發現合規法律部門審核記錄;部分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基金銷售適用性管理制度部分內容表述不完善;未針對機構客戶購買基金產品制定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等。
而富滇銀行基金銷售業務涉及5項違規問題,包括部分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部分理財產品的宣傳推介材料使用了「風格穩健」的宣傳用語;部分理財產品宣傳推介材料未經負責銷售業務和合規的高級管理人員檢查,未出具合規意見書;該銀行基金銷售業務審計管理辦法中,未對審計頻次、審計報告出具時間等進行規定;部分理財產品的宣傳推介材料審核要點較為簡略,且多為形式審核要求。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認為,商業銀行出現基金代銷問題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點。第一是代銷隊伍良莠不齊,沒有設置硬性的準入門檻;第二是考核方式簡單粗暴,容易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為了逐利甚至踐踏合規紅線的情形;第三是金融消費者宣傳工作還有提升空間。建議消費者不能輕信代銷者的口頭承諾,要認真閱讀產品條款,以白紙黑字為準。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已有多家銀行因基金銷售業務違規被監管處罰,包括廣發銀行、廣州農商銀行、無錫銀行、張家港行、長春農商銀行等。
對於上述商業銀行代銷第三方產品存在的諸多問題,蘇筱芮認為,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從監管機構釋放的信號中推斷,對於因代銷問題造成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侵害的情形,今後有望加大對相關商業銀行的懲罰力度,提升其違規成本,以「罰」的形式督促其完善業務管理。
銀行仍是基金代銷重要渠道
一直以來,銀行是基金代銷的重要渠道。截至12月15日,國內共有461家基金代銷機構,其中銀行渠道數量最多,達156家,緊隨其後的是券商和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分別為123家和108家。
華東某基金公司從業人員表示,雖然現在中大型公司都在做基金電商,也有部分強勢網際網路渠道,但總體上,銀行依舊保持著基金代銷的核心地位。
同時,強者恆強的馬太效應依然在業內上演。截至12月15日,代銷基金數量超過1000隻的銀行有22家,500至1000隻的銀行有18家,100至500隻的銀行有61家。也就是說,在銀行基金代銷渠道上,絕大部分基金由前22家代理銷售。
雖然銀行仍是基金代銷的主要渠道,但亦遭遇第三方機構、券商等帶來的分流困境,其中處於邊緣地帶的中小銀行競爭壓力將更大。
有業內人士表示,在基金代銷業務上,中小機構渠道並不強勢,同時在人員配備、風控管理上有所欠缺。由於該業務創收主要通過申購費、贖回費等交易型費用,因此銷售導向佔據主導,銷售人員為「賣量」有時候會「鋌而走險」。
搶灘基金投顧業務
當下,銀行傳統的基金代銷模式競爭環境日益激烈,同時也不能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財富管理需求。為破解這一難題,銀行也逐漸轉型,搶灘投顧業務。
日前,交通銀行推出基金投顧服務平臺,平臺上線後,可由3家頭部基金投顧試點機構根據客戶委託進行基金產品投資和管理。此前,中信銀行也上線「信智投投顧版」,相關基金投顧服務由華夏財富提供。
某國有大行個金業務部負責人認為,「商業銀行開展基金投顧服務有眾多優勢,第一是客戶數量多,投資目標各異,對基金投顧服務需求量大;第二是科技實力強,可以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實現千人千面、普惠金融;第三是有專業的財富管理隊伍,可以為客戶提供專業化的基金投顧配置建議;第四是多元化經營,在未來投顧配置產品放開的情況下,可以綜合利用商業銀行端多元化的產品為客戶做好綜合財富管理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平安銀行3家銀行已獲基金投顧試點資格,截至目前,還未上線產品。業內人士認為,隨著基金投顧市場的壯大以及投資者理念的轉變,基金投顧或將成為銀行和非銀機構合作的新趨勢。
不過,在大小銀行開展投顧服務時,對合作對象的選擇標準也有所不同。紅塔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李奇霖曾發文稱,大銀行與中小銀行聘請外部非銀機構充當投顧,對投顧的要求、篩選與投後管理等方面有不同的側重點。大銀行更為規範複雜,中小銀行相對簡單,更多看重投顧的報價。
(文章來源:城市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