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俗文化之中,河伯之「河」,是黃河的專稱,所以「河伯」之稱雖然始見於戰國時南方的《楚辭》,卻並不妨礙他是北方黃河的水神,只能說他的影響已及於南國。
河伯之「伯」,與風伯之伯,雷師、雨師之師,都是對已經人神化的自然神的尊稱,但這也不妨礙河伯以魚龍的形態現形。
一直到清代,哪怕是由人的身份擔任的河神,仍然以龍蛇的樣子出現。《史記·六國年表》載春秋時的秦靈公「以君主妻河」,就是把女子嫁給河神為妻,此處雖然沒有「河伯」之稱,但河神應該已經人神化了。
這種為河伯娶婦的古老習俗,到了戰國時期已經很為人所反感,(史記)所載西門豹治鄴,廢除這惡俗,得到了百姓的贊成,說明此俗已經失去了民間信仰的基礎。
而河伯娶婦留給人們的記憶,就是認為河伯是個好色不仁之徒,《楚辭·九歌》河伯章中有「與女遊兮九河」,也許可以當成對河伯浪漫生活的描寫。
但是,《天問》中就有了「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嬪問,讓英雄羿給河伯來了一箭,並把他的妻子洛嬪搶走。河伯已經有了「倒黴丈夫」的名聲。
河伯名叫馮夷,有的書或作冰夷、無夷。這只是在後人注釋「馮夷」時說它是河伯之名,在先秦卻沒有任何一本書明確地說河伯就是馮夷。
《穆天子傳》中說「陽紆之山,河伯無夷之所居」,好像是明確馮夷即無夷為河伯之名了,但此河伯為歷史之河伯,非神話之河伯,而且《穆天子傳》的原文早已受到後人竄改。
所以我認為,與其把馮夷理解為是那個「倒黴丈夫」河伯的名字,倒不如把馮夷當作是另外一個河神。黃河長流萬裡,漫延數國,在各國的民間信仰中本來就不會只有一個河神的。
在《莊子》中,馮夷是個得道者,「馮夷得之,以遊大川」,馮夷本來是個人,因為得了道,所以成了水神。如果馮夷是河神的話,那麼這個河神已經是由人則不是由自然神來擔任了。
到了漢代以後,馮夷就成了因服食而得道的水仙,《清泠傳》說:馮夷,華陰潼鄉堤首人,服八石,得水仙,是為河伯。但又另有一說,馮夷能成為河神,是因為他渡河時溺死了,還有說不是渡河,而是在河中洗澡時被淹死的。這樣一來,河伯就成了人鬼了。
「聰明正直為神」,只是因為浴河或渡河而死,似無成神之理,所以馮夷以人鬼而為河神,其中一定另有曲折。這個「馮夷」也許是個古代為治水而死的烈士,也許是個溺死之後卻成了保護人們不再被溺的義鬼,他總是有些為人所敬崇的原因,所以才被祀以為神。
所以,這個名叫馮夷的河伯已經與先秦的河伯不是一回事了。但黃河之神不僅河伯一人,還有一個叫「陽侯」的。《楚辭·九章·哀郢》中有「凌陽侯之泛濫兮」之句,據東漢人應劭說,這陽候本是古之諸侯,因為有罪,投江自盡了,而其神為大波。
成於西漢的《淮南子·覽冥篇》可以證明陽侯的「波神」身份:武王伐紂,要從孟津渡過黃河,此時陽侯興起大浪,逆流而擊,人馬不能相見。在黃河中能興風作浪,自然也是黃河之神。
到了後世,緯書中出了個人首魚身的河精」,道教又編出一個與河伯並列的「河侯」,這些在民間都沒什麼影響,也就不必細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