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十二公民》
前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也都有鮮明的立場,想要冷靜客觀地做判斷,太難了。
《十二公民》是一部電影,由何冰、韓童生等老戲骨主演。故事的起因是一所政法大學的西法學生,參加模擬法庭考試。他們要按照英美法系的法律程序,先進行當庭辯論,然後由陪審員進行討論,給出結果。而此次庭審的陪審員有12個人,他們的職業各不相同,但大部分是學生家長。主持老師要求12人的意見必須一致,否則學生們的這次考試,統一不及格。為此,12人陷入了拉鋸之中。
這次的案情,看著也十分清晰。一個年輕人,小的時候被生父拋棄,隨母親改嫁。繼父做生意成了億萬富翁,他也成了富二代。而生父則是酗酒、賭博,各種惡習不可勝數,還蹲了8年監獄。此事的起因是,生父一缺錢了,就來找被他拋棄的兒子,各種勒索。有一天,生父死在了他們經常見面的那棟房子裡。根據兩位證人的證言以及物證,公安機關認定富二代是殺人兇手。其中證言最為重要。
一位證人,是獨居在樓下,一條腿行動不便的老人家,他說自己在晚上8點時,聽到了富二代與生父的爭吵。後來在晚上12:10時,他聽到富二代喊著「我要殺了你」,1秒後就聽到了一個人倒地的聲音。接著,他用15秒跑到房門前,看到富二代從樓梯衝下來。
另一位證人,是住在對面樓上,戴著眼鏡的婦女,她說當時正好有一列6節車廂的列車駛過,她透過後兩節車廂,看到了富二代把刀捅進了生父的胸膛裡。至此證據充足,富二代被判死刑。而這也是12位模擬陪審員,接下來討論的焦點。
何冰飾演的家長,通過模擬老人家房子的格局,重現了他從聽到人倒地的聲音,至跑到門前的過程。結果計時顯示需要43秒。同時以那位婦女的證言來判斷,在列車通過時,老人很難聽到樓上爭吵的聲音,那句對本案影響較大的「我要殺了你」,真假存疑。而且聲音是否是富二代本人的也不確定。根據列車的長度以及時速判斷,兩節車廂通過作案地點的窗戶,需要6秒鐘,與老人所說的1秒鐘有出入。這些合理的質疑,都對陪審員的結論產生了巨大影響。
起初在大家進行討論的時候,預設的時間是一個小時。其中大多數人都想著,走個過場,12個人都投「有罪」,趁早結束了這件與大家無關的案子。但偏偏有一個「愛找事兒的」,這個人就是何冰飾演的家長,唯獨他投了「無罪」。
由於是舉手投票,所以他便成了所有人的靶子。其中韓童生飾演的計程車司機,直接對他發起了詰問。那種千夫所指,成了殺人犯「幫兇」的感覺,真的讓人頭皮發麻。但他不是想為嫌疑人洗白,只是想讓在座的各位,面對一條人命的時候,能嚴肅地討論案情,而不是隨意地給別人判下死刑。
隨後在他頂住壓力,提出一個個質疑後,票數漸漸發生了變化。其中幾位,在講出了自己的故事,釋放完情緒後,將「有罪」改為了「無罪」。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三個人。一個是被拉來湊人數的學校小賣部老闆。學校領導掌握了他的飯碗,讓他配合,他不敢不從。但他心裡有怨氣啊。他既不關心富二代,也不關心法制建設,因為他只要停下手中的活計,第二天就得挨餓,孩子就沒有學上。
他只想早點結束,把還沒來得及放進冰櫃的冰棍兒,趕快妥善照顧了。他不是聽不懂道理,也不是對社會漠不關心,而是謀生逼得他不得不這樣。我在想,咱們中國像小賣部老闆那樣的人,還有很多。咱們的國情,和陪審制度還接不上軌。
第二個是北京當地的包租公。他在每次反駁的過程中,主觀情緒都很強烈,而且很容易繞到對外地人的歧視上。攻擊的焦點在於,富二代的生父和繼父,都是河南農民出身,這樣的人養不出好孩子來。後來,他講出了自己的故事。
他說自己的兒子學習很努力,每天都學到半夜兩三點,但是馬上要考大學了,希望卻很渺茫,因為有大量的外地人來到北京,搶佔了他兒子的教育資源。我這才發現,人們的偏見真的太深了,地域歧視、貧富矛盾、主觀臆想、先入為主。表面上看大家坐在一起就事論事,但是個人幾十年的經歷,卻對最後的判斷有很大的影響。
如果我們跳出來看,會發現很滑稽。因為陪審員歧視外地人,而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恰好是外地人,所以他就一定是兇手,這是什麼破邏輯?但問題的關鍵是,當事人用這套邏輯做判斷,但卻不會把它作為理由說出來。想要辯倒對方,就像要叫醒一個裝睡的人。
如果只是單純講道理,那麼人不對,不和他討論了不就行了,但這是一條人命,任何人都不能輕易離場。你討厭對方蠻不講理,摔桌子走了,這條命就沒了。但是我們既不敢保證遇到的人是講道理的,沒有這些歧視,也不敢保證陪審員都是好脾氣的。當前我們的法律素養,對於生命的重視,能不能擔得起制度變革呢?
第三個是韓童生飾演的計程車司機。這是一位把三綱五常掛在嘴上,也放在心裡的人。他也有一套自己的邏輯。既然富二代與生父爭吵,那就是個不孝子,不孝子就該殺。至於生父曾經拋棄自己的孩子,肯定有做父親的無奈。即便這個父親酗酒、賭博,蹲過大獄,那他也是父親,孩子必須孝順。講究孝道沒有錯,但一殺了之的態度就有些過分了。而且不考慮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這樣的做法也有些武斷。
他也是一位先有結論,再找論據的人。而他如此看重孝順,是因為自己的兒子因為搖滾的愛好,與他鬧翻了,離家出走6年,妻子也因此和他離了婚。他認為自己一切不幸的根源,都在於現在的社會不講究孝道。一看到富二代弒父的案子,他的火一下子就起來了,直衝腦門子。唉,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也都有鮮明的立場,想要冷靜客觀地做判斷,太難了。
不過整部電影給我帶來最多思考的,還是何冰飾演的家長。首先他的精神讓我佩服。當你的合理建議不被人重視,被無理反駁時,你還會為一件與自己無關的事,出力不討好嗎?我想自己應該不會,但他做到了,只有自己做不到,才知道堅持下來有多麼可貴。
顧全大局的人,往往都要忍常人之不能忍,一旦被情緒帶偏,道理就講不清楚了。另外,他對於生命的珍視,讓我動容。當別人質疑他總是摳那3秒5秒時,他說,事關一個人的生命,必須較真,不能模糊化處理,可能那麼幾秒就能毀掉一個人。
我們旁觀者,對於和自己非親非故的人,能這麼較真嗎?每當冤案昭雪,受害人拿到國家賠償後,我們都覺得這是遲到的正義,甚至在看到巨額賠償時,或許還覺得這是一筆不錯的買賣。但我們想想,一個人正常的生活,染上了牢獄的汙名,與正常社會脫節了,出獄後他該怎麼辦?
他有一技之長,找到一份工作嗎?別人會怎麼想他,會虛構出怎樣不堪的故事呢?有人願意花時間聽他解釋,信他嗎?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即便對方被冤枉進了大獄,那離他遠點兒總沒有壞處,至於當事人會怎麼樣,有多少人關心呢?什麼是對人的尊重?不單單要讓他吃飽穿暖,還要關照對方的精神世界。
看到這裡我在想,我國1996年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確立了「疑罪從無」的原則,一方面是法制觀念的進步,對人有了更多的關懷,寧願放過一個壞人,也絕不能冤枉一個好人;另一方面,可能是辦案經費提高,有更多的人手、精力,去做細緻的偵查工作。針對當前的現狀,這樣的原則是更為有利的。
最後我想說一句,這是一部好電影,選取的角度很精準,演員的演技也能撐得起深入的主題,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