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
除了深入一線防控疫情
對於防疫物資的監管和查處
江幹市場監管人也從未放鬆
今年2月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根據上級案件線索,反映杭州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N95醫用口罩涉嫌質量不合格。
收到案件線索後,江幹區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抽調精幹執法人員組建專班,嚴格依法稽查,經查明,共銷售不合格的HAYHY 8710 NIOSH N95口罩5600隻,銷售金額達1396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當事人銷售的型號為HAYHY 8710 NIOSH N95口罩經浙江省輕工業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為不合格產品,屬於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
另查明,該公司銷售的HAYHY 8710 NIOSH N95、GIKO 1200F NIOSH N95、MAKRITE 910-N95 NIOSH N95口罩,均無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也未標註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等信息,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關於產品標識的規定。
日前,江幹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的上述違法行為,依法作出了處罰款166995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對此,江幹區市場監管局表示,查處該起N95醫用口罩不合格案件有效震懾防疫物資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在辦理這起案件過程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突出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局稽查大隊、四季青(錢江新城)所迅速建立科所聯動工作機制,注重橫向配合、加強工作統籌,理清辦案思路、主動作為,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是強化協同配合,創新執法機制
針對該案現場檢查地為外區的實際情況,注重發揮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的職能優勢,實施了跨區域聯合執法檢查,展現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的權威性。
三是突出整治重點,狠抓工作落實
根據上級部門關於防疫物資質量安全監管整治工作的部署,及時細化工作方案,嚴格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口罩的質量直接關係到防疫安全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
嚴格查處假冒偽劣的產品
有效保障廣大群眾的健康安全
是市場監管人義不容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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