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上海靜安區又發生了一起電瓶車飛線充電引發的火災。
值得慶幸的是,沒有人因為火災而受傷。但兩輛汽車被燒得幾乎報廢,還有兩輛非機動車只剩下了框架。
小區居委會主任表示,之前曾經張貼廣告,宣傳拉飛線的安全隱患,接下來也會加強管理。
電瓶車到底該怎麼充電?在哪充電?怎樣才能避免發生事故?始終是個問題。還有不少電動車行,不僅出售電動車,還改裝鋰電池。
前不久,寶山法院就剛剛判決了一起因為電動車行改裝電池著火,導致5人死亡而引發的索賠案件。
而不少外賣員、快遞員,為了追求更長的騎行時間、更快的騎行速度,也常常會改裝電池,拆除電動車上的限速裝置,引發的安全事故也著實不少。
還好,這些問題,馬上就有立法來解決了。
今年12月11日開始,《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上海將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聚焦非機動車安全管理,確保城市運行安全。
這個條例,對影響大家安全的充電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首先是要推動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和充電設施場所的建設:
第四章 停放與充電管理
第二十六條(集中停放場所、充電設施建設)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制定本市住宅小區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配套建設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小區,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規劃和配套建設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區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已建成的住宅小區新建、改建、擴建敞開式地面車棚等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規劃資源部門應當予以支持。
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建、改建、擴建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其次,對不可停放、充電的場所,做了明確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
電動自行車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建築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充電。
對違反前兩款規定的行為,非機動車停放設施管理者和物業服務企業、業主自行管理機構等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向城管執法部門或者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城管執法部門或者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除此以外,條例還對如今常見的,用於快遞以及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電動自行車,也有專門的規定。不僅有專門的號牌:
第十四條(車輛登記)
……
對用於快遞以及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應當核發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轉用於或者停止用於快遞以及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其所有人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還要進行專門的檢查:
第十六條(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檢查)
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自登記之日起滿五年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查。公安機關應當對電動自行車的制動器、動力裝置等安全性能進行檢查;車輛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安全技術規範的,其所有人應當對車輛進行維修。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針對平臺,也提出了管理的要求:
第三十二條(企業交通安全責任)
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以及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企業、電子商務平臺,應當履行下列交通安全管理義務:
(一)建立健全內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人;
(二)做好駕駛人、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的信息核查,並在網約配送協議中明示駕駛人的交通安全義務及違約責任,定期對駕駛人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考核;
(三)監督駕駛人使用懸掛專用號牌的車輛,做好車輛管理、維護等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性能良好;
(四)督促駕駛人上道路行駛時佩戴安全頭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五)根據交通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配送時間、路線等標準和要求,避免引發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
(六)將車輛、駕駛人信息和違法車輛配送時間、路線等與交通安全管理相關的信息接入本市非機動車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統;
(七)實施駕駛人違法懲戒機制,引導駕駛人依法、安全、文明駕駛,督促駕駛人及時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義務。
而對於用電動自行車出行的普通市民來說,如今車上的一些東西,就需要拆除了。比如說加裝的座位啊、傘具啊、高分貝的音響等等。
還有一樣東西,大家也都要準備起來,那就是安全頭盔,如果要帶小朋友的話,還要多準備一個。
第二十二條(特別通行規定)
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除遵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人年滿十六周歲;
(二)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時速;
(三)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開啟照明裝置;
(四)不得連續多次、長時間鳴喇叭;
(五)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
(六)非下肢殘疾人員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還發現,以前有關載人的規定,現在沒有了,那是不是意味著,非機動車可以載人了呢?
如果這樣的話,對於載人的人數,看看新聞Knews記者建議,還是要做限制,不然一輛車上,要是像雜技團那樣坐個五六個人,那可是太危險了!
好在條例如今還在公開徵求意見,大家有什麼好的建議,趕快提出來哦!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沈雪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