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沈童 濟南報導
坐莊操縱股價沒賺錢,反而倒虧超3億,還被證監會逮了個正著,真可謂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1月12日,證監會發布2021年1號行政處罰和2021年1號市場禁入決定書,熊模昌、吳國榮因操縱華平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華平股份,300074)股票價格,利用196個帳戶虧損3.24億元,熊模昌被給予警告,合計處以205萬元罰款,吳國榮被給予警告,合計處以185萬元罰款。據悉,這是中國證監會2021年開出的首張罰單。
(證監會開出2021年首張罰單)
196個證券帳戶操縱華平股份虧超3億
經證監會調查,熊模昌與吳國榮籤訂了《委託增持代持協議》等相關協議約定,並向吳國榮支付保證金,吳國榮按照1:4的比例提供配資資金。熊模昌通過熊某松、熊某楚、熊某概的銀行帳戶,分三個階段累計向吳國榮指定銀行帳戶劃轉資金17200萬元,吳國榮按配資比例轉至其控制的配資帳戶。吳國榮通過周某珍、李某等人幫助尋找並確定配資帳戶後,經李某莉、李某、湯某仁等銀行帳戶向配資帳戶劃轉保證金及利息。
具體來看,熊模昌與吳國榮的合作模式為熊模昌提供配資保證金,要求吳國榮買入「華平股份」數量佔流通股數量的15%,並維持股價,吳國榮負責配資並操作帳戶實施交易。熊模昌可以登錄帳戶進行查看,但是無權進行操作,增持專用帳戶出售全部代持股票後,剩餘盈利由吳國榮、熊模昌按照6:4比例進行分配,二人存在約定實施操縱職責分工和收益分配的事實,共同完成操縱行為。
(操縱股價期間,華平股份股價連續大跌)
吳國榮使用其控制的196個證券帳戶在操縱期間內,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採用盤中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方式交易「華平股份」,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及成交量,吳國榮主觀操縱市場的意圖明顯。但天不遂人願,吳國榮操縱期間其帳戶組非但沒有盈利,反而還虧損了3.23億元。
據悉,熊模昌是華平股份原始股東,截至2015年年底熊模昌持股6683.32萬股,佔比12.66%,系華平股份第二大股東。2016年5月、6月,熊模昌將其個人證券帳戶交給上海迎水盧某文開展打新股業務使用。由於打新股業務按帳戶進行核算,儘管熊模昌證券帳戶市值較高,但也僅能獲得一份打新資格。為了賺取更大的收益,盧某文幫助熊模昌設計一個減持方案,即分別成立勤遠韶昌1號私募投資基金、勤遠韶昌2號私募投資基金和湧津湧鑫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湧津湧鑫5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將熊模昌個人證券帳戶內的持有的2.563%的「華平股份」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至上述四隻產品中,再使用熊模昌及上述四隻產品共計五個帳戶進行打新業務。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資產管理表》、借款協議、華平股份委託代持補倉及利息通知律師函、委託增持代持協議、銀行帳戶及交易流水、帳戶組證券交易數據、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吳國榮操縱「華平股份」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了「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同時操縱「華平股份」金額巨大,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違法情節嚴重。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證監會決定對熊模昌給予警告,合計處以205萬元罰款,對吳國榮給予警告,合計處以185萬元罰款。此外,證監會決定對吳國榮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監管層「零容忍」,未來操縱股價將面臨重罰
事實上,近年來,證監會不斷開展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嚴厲打擊。決策層也表現出對於資本市場的監管態度。2020年7月1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三十六次會議,研究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工作要求。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旨在淨化市場生態,讓市場應有的配置資源功能充分發揮。尤其是在當下,在疫情過後的復工復產階段,更需要資本市場穩定運行以深入服務實體經濟,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的『三公』原則。」
此次證監會在2021年開年就對操縱股價案件開出罰單,對當下的A股市場無疑起到警示作用。而隨著新《證券法》的正式實施,未來資本市場操縱股價行為也將會面臨重罰。
【來源: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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