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神藥」,能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壓,能促進傷口癒合,能去病毒,還能治療心臟病……這種套路是否似曾相識?
虛假廣告,誇大宣傳
4月29日,濟寧廣播電視臺因《對話張醫生》節目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清宮長春膠囊」藥品廣告,涉嫌違規被責令整改並處罰金10000元……
在《對話張醫生》節目違規被查的三個月後,濟寧生活廣播電臺(FM107)仍然在發布這樣的「神藥」廣告。在電臺主播說出「尋找200位體驗官」之後,立馬有「聽眾」打來電話報名,稱自己用了這種名為「28味還陽方」的藥方,不僅降了三高,還能消毒,促進傷口癒合,甚至心臟病都有改善。這種誇大其詞的說法顯然不符合醫療常識,屬於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廣告。
除此之外,濟寧生活廣播電臺(FM107)廣告中所宣傳的「28味還陽方」的神藥,在藥監局並沒有查到相應的備案,也就是說,濟寧生活廣播電臺所宣傳的「神藥」,不僅涉及虛假廣告,還涉及宣傳售賣假藥,不僅違反廣告法,可能還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平臺「放水」,坑人不淺
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日漸式微,營收壓力大,廣告收入下滑。部分媒體生存壓力大,在廣告內容審核把關上就放鬆了要求。但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地市級的廣播電視臺也仍然有其獨有的公信力,不良廣告商正是利用傳統媒體的公信力,誇大或虛構產品質量、功效,具有較強的誘惑性,以此來騙取消費者的信任。這些地方傳統媒體的很大一部分受眾都是不熟悉新媒體的老年人,因為接觸信息的渠道有限,他們很容易成為虛假廣告的受害者,往往會花一筆大價錢購買來毫無用處的「神藥」,甚至可能會因此延誤疾病的治療時機。
虛假廣告,不僅損害發布平臺的媒體公信力,更會傷害信任他們的消費者。虛假廣告導致消費者無從甄別真實信息,對合法經營者造成衝擊和幹擾,構成不正當競爭,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
加強監管,責任連帶
法律對虛假廣告問題三令五申,相關部門也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濟寧廣播電視臺因虛假廣告問題早在五年前就被通報處罰過,涉及6個平臺,35種保健品藥品類的廣告。2020年此次濟寧廣播電視臺的違規虛假廣告問題也很快得到了處罰,儘管如此,虛假廣告的違法成本仍然過低。目前,對於虛假廣告的處罰主要是和廣告費用掛鈎,而處罰力度與廣告收益相比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對市場主體的法律威懾作用不夠。
由此可見,要根治虛假違法廣告,必須斬斷違法廣告的利益鏈。它需要監管部門通力合作,加大處罰力度,除依法追究廣告主和廣告經營者外,應依法追究傳媒播發虛假違法信息的「連帶責任」,「情節嚴重」的可以追訴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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