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還是從詞語的出處入手。使命的英文詞為Mission,這個詞源於西方的傳教士(Missionary),他們是群有信仰的人。他們認定自己是被上帝揀選來(chosen)向人類傳播福音的。於是勇敢而堅定地背起簡單的行囊去往「蠻荒的地方」,義無反顧地去照亮那裡人們的心靈。他們認為只有這樣,生命才有「意義」。
但人類中的絕大部分是到了最近一百年才擺脫了饑荒和戰亂的,直到今天還有些人是吃不飽的。生存的確很重要,這裡沒有貶低為生存而奮鬥的意思。大部分的普通人開始做事的時候應該都是為了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妻子、孩子、票子、房子、車子——「五子登科」嘛。然而,必須說明白的是,生存並不意味著有意義。
為什麼要有意義呢?
奧地利精神病學和神經學專家維克多·弗蘭克(Viktor E. Frankl)在《追尋生命的意義》(Man’s Search for Meaning)一書中他揭示了,「意義」是生命的基礎!
他說,「當一個人意識到他是無可取代之時,他就會意識到自己身處於世所背負著的責任,他就會將這份責任發揚光大。當一個人意識到了他需要得到來自他人的溫暖,當一個人意識到了他需要完成未竟的事業,他就永遠不會放棄自己的生命。因為他已經知道了自己生存的意義,所以他能坦然面對前方的任何挑戰。」
換句話說,生存只是生命的基礎,只有他做的事情上升到「利他」的高度,在生命裡賦予積極的意義,生命才會有取之不盡的動力和激情。
一個人是這樣,一個組織,一個企業也是這樣。
那麼,企業使命與個人有什麼關係呢?
關於這一點,2001年,在21世紀管理國際研討會上,美國德魯克基金會主席弗朗西斯·赫塞爾本(Frances Hesselbein)發表了主題為「新世紀的使命管理」的演講,提出「使命管理」的新理念。她強調:「一切工作都源於使命,並與使命密切相關」。使命,表達了我們「為什麼做」自己現在從事的工作,它為企業建立了統一的精神和追求,可以煥起員工崇高的使命感,是引導和激發全體員工持之以恆、為企業不斷實現新的發展和超越而努力奮鬥的動力之源。
如果一個組織沒有使命,那麼它有可能只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何時做」,而不知道「為什麼做」。任何一個組織都是由人組成的,組織的驅動力源自人的驅動力,而人的驅動力又源自人內心深處的激情。如果一個人連「為什麼做」都不知道,又怎麼會產生源自內心深處的激情。因此,一個組織必須首先弄清楚自己的使命是什麼。
到這裡,小編也聽說了一個更通俗的例子——《小和尚敲鐘》的故事。有一個小和尚擔任撞鐘一職,半年下來,覺得無聊之極。有一天,住持宣布調他到後院劈柴挑水,原因是他不能勝任撞鐘一職。小和尚很不服氣地問:「我撞的鐘難道不準時、不響亮?」老住持耐心地告訴他:「鐘聲是要喚醒沉迷的眾生。你撞的鐘雖然很準時,但鐘聲空泛、疲軟,缺乏渾厚悠遠的氣勢,因而就沒有感召力。」小和尚沒辦法,只好到後院去劈柴挑水。
這個故事裡面,小和尚在接到撞鐘任務之後,就開始每天準時去撞鐘,而且每次都儘量用力保證鐘聲的響亮,看似盡職的工作背後還是受到了換崗的懲罰。從住持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小和尚雖然按時完成了工作,但是他並沒有真正理解這份工作背後的使命,正是因為沒有使命感,半年下來他自己都開始厭煩撞鐘這份工作。
如果整個寺院都像小和尚這樣疲軟地工作,那麼整個寺院的環境必定是沒有朝氣的,長期下來寺院會給來往的人們留下不好的印象,慢慢地就會少很多人氣。在我們的企業環境中,也有很多像撞鐘的小和尚一樣的員工存在,他們只知道做什麼,什麼時候做,但是沒有主動去了解和體會「為什麼做」,沒有主動地將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統一起來,長此以往,就會慢慢地磨滅工作激情,人也會消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