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臥底、特工
我們想到的都是港劇裡帥氣的阿sir形象
他們為了正義而戰
現實生活中
也有人鋌而走險,玩起了「無間道」。
但他們不是為了正義
而是.
「事已辦妥,別磨蹭,趕緊撤.」電話那端的同夥正火急火燎的催促。
小馬(另案處理)掛斷電話強裝鎮定,對漁場老闆說:「我看你家的魚苗挺好的,給我裝500塊錢的魚苗吧」
專注於生意,被蒙在鼓裡的漁場老闆萬萬不會想到,眼前這個買魚苗的養殖人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更不會知道自己正被他出賣。
一切,
都是他們精心布下的局。
催促小馬趕緊離開的是他的朋友龔某(化名),來漁場之前,兩人進行了周密的「謀劃」和責任「分工」,由馬某充當養殖戶,分散漁場老闆的注意力,而龔某則實施盜竊。
當天,
龔某和小馬分別騎著
一輛三輪摩託車和一輛兩輪摩託車
從公安縣某地出發。
為了讓小馬扮演養魚人更真實,途中,兩人按照原計劃互換了車輛,由小馬開三輪車進入漁場洽談。
期間,兩人一直保持著電話暢通,龔某始終掌握著老闆的動向,在得知對方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他悄悄潛入了受害人的臥室,撬開電腦桌,盜走了抽屜內8萬餘元現金。
得手後擔心夜長夢多,東窗事發,慌亂的龔某隻想趕緊撤離,於是出現了開頭電話催促的一幕。
事後,龔某分給小馬2400元。
有了一次「裡應外合」的經驗,龔某自信心爆棚,沒過多久,他又邀約另一位朋友王某(化名)再次開展行動。同上次一樣,依舊是「有預謀、有規劃、有分工」。
作案當天,王某帶著撬棍等工具駕駛摩託車載著陳某(化名)在獅子口鎮某村與龔某會面。三人到達目的地後,迅速尋找到作案目標,陳某負責在屋後「望風」,龔某負責在屋前和附近「值守」,王某一不做二不休,從被害人房子後院翻牆進入院內,徒手拉彎房間窗戶的防盜網,並用窗臺上的剪刀剪斷防盜網後進入房間實施盜竊,盜得現金57000餘元。
事後,王某、龔某各分得25000元,陳某分得7000餘元。
公安機關接警後,迅速將龔某、王某、陳某等人抓獲歸案。
公安法院近期審理了此案,認為龔某、王某、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盜竊罪。王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龔某有前科劣跡,可增加刑罰量。遂判處龔某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龔某、王某、陳某退賠被害人的損失。
不難看出,龔某的身上有著很強的執行力和組織力,如果他能把精力都放在正途上的話,相信他能有一番作為,但他偏偏選擇了邪路,最終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