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局會同市交委、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和市質監局聯合印發《關於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該通告劃定了我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並規定自今年2月1日起,在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內,禁止國一排放標準及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的非道路機動機械使用。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
根據《通告》,我市禁用區劃定範圍為成樂高速棉竹樞紐沿樂山繞城高速至凌雲樞紐,凌雲樞紐沿樂自高速至安谷樞紐,安谷樞紐沿成渝環線高速經張徐壩立交至辜李壩立交,辜李壩立交沿成樂高速至棉竹樞紐之間的封閉區域。
哪些屬於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類型?
據介紹,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類型: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為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的裝用柴油機的工程機械,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機械類型: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叉車、打樁機、鏟車、旋挖機等。
「此舉主要是為了加強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物控制,促進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住建局總工程師王永東表示,如果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市環保局等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法律予以處罰。該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