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8時許,吉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接到長春龍嘉國際機場安全檢查部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名男性旅客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證,企圖通過安檢乘機。接到警情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將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證的旅客口頭傳喚至機場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查證,男子金某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無法購票乘機,因著急回老家辦事,便冒用其表弟劉某的身份證訂票乘機,民警對其身份進行了核實,並排除了其他違法犯罪的可能。最終,金某對其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吉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對金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機場警方提示:請廣大旅客依法依規出行,切勿冒用他人證件乘機,不要有僥倖心理,以免耽誤您的行程並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三裡編輯 小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