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玥嬌
編輯:黃旻旻
「小鮮肉」橫行的年代,絡腮鬍造型似乎越來越不受女性歡迎了,一不小心還會弄巧成拙,顯邋遢事小,顯猥瑣事大。大鬍子早已經變成了男性外形的「奢侈品」,而不是誰都適合擁有的「百搭貨」。
這不是鬍子的錯,人類進化至今,靈長動物的體毛大面積褪去,鬍子卻未曾消失,在某些時代、場合,代表著權力、身份、智慧……其中的意義絕不是「一片小小的毛髮」所能概括的。
工業革命之前,鬍子代表著男性氣概和魅力。在古埃及,只有法老才允許留鬍鬚,女法老則會粘假鬍鬚彰顯地位(想想《大內密探零零發》裡李若彤的鬍鬚造型,以及一些劣質古裝劇和抗戰劇裡,女人貼上鬍子就能混進敵軍總部)。此外,鬍鬚是身份的象徵,不刮臉絕不允許接近統治者。《聖經》裡,約瑟夫從監獄出來見法老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鬍子颳得乾乾淨淨。
古希臘同樣崇尚鬍鬚,留須是武士的特權,後來因為在戰鬥中容易被對手揪住,亞歷山大大帝才規定士兵必須剃鬚。希臘神話中,鬍鬚意味著神聖,起誓者往往將手置於鬍鬚來證明「我說的是真的」。
古代中國的大部分朝代,鬍子也不是誰都能留,一般是男人到了一定歲數,或者父親去世之後才能蓄鬍須,鬍子還都經過修剪。在戲曲中,不畫花臉的人留鬍子意味著這人是主要角色,或者年長老成,薛平貴出徵前是沒有鬍子的小生,18年後回來就掛上了三綹髯。
19世紀中後期,絡腮鬍風行西方,那個時代的法國小說裡會提到黑頰髯。當時,幾乎整個倫敦的男人都蓄著鬍子,卡爾·馬克思就是其中一位。林肯競選總統時收到過一位小女孩的來信,稱如果他留起鬍子,女孩就會讓哥哥投票給他,林肯聽從建議,果然徵服了不少選民。
這股風潮只延續了10年左右,大多數人依然青睞外表乾淨的政治家,現在的美國國會議員中,只有5%留著鬍鬚。
工人運動開始後,大鬍子被無產者收編,成為反抗資本主義的激進分子的標誌,有身份的男人們則避之不及。
鬍子甚至帶上了意識形態色彩,有人認為,列寧、史達林、卡斯楚等人的鬍子形象,給美國人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陰影。
研究鬍鬚演變史的美國社會學教授德懷特·羅賓遜堅持,鬍鬚失寵得歸咎於1901年吉列剃鬚刀的發明,剃鬚刀銷量躥升的25年,正是鬍鬚快速消失的25年。從那時起至今,男性乾淨的臉龐一直是主流,大鬍子被邊緣化。
直到近幾年,用絡腮鬍來表達「不同意見」的功能被重新拾起,大鬍子才成為商界領袖表達自我的符號,變成上得了臺面的裝飾。
最鍾情於「起範兒」大鬍子的,還是藝術家們,他們大多感情豐富。也因為他們,大鬍子有時還得背著「好色」的黑鍋。
絡腮鬍基本只適合尖臉和長臉,可以在視覺上使兩腮飽滿,同時縮短下巴,好萊塢男星傑克·吉倫哈爾和本·阿弗萊克就是完美踐行者。留須者的臉部最好輪廓分明,否則會有鬍子「吃掉」五官的觀感。
奶油型長相或「小鮮肉」們還是放棄嘗試的想法吧,青澀和絡腮鬍是永遠的反義詞,看看吳秀波就知道,絡腮鬍和大叔才是絕配。
曾有個小鮮肉叫萊昂納多·迪卡普裡奧,他留了鬍子,果然變成了一個大叔。
文章首發於《博客天下》2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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