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奉法龍巖
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還在繼續
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鬥中
口罩不僅是必需品
更成為了斷銷品
這讓不法分子動起了歪心思
近日,上杭警方快速嚴厲打擊涉疫情刑事犯罪,10小時偵破一起虛假售賣防疫口罩詐騙案。
據悉,2月13日下午18時許,上杭警方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其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發布賣口罩信息,通過微信聯繫對方並付款10萬餘元,事後發現被騙。
接警後,上杭警方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警力開展調查,根據相關線索,通過一系列走訪排查、信息比對等工作,快速鎖定犯罪嫌疑人。2月14日凌晨5時許,民警果斷出擊,在廣東汕頭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林某對利用疫情之機以有口罩為名對群眾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在進一步深挖中。
相關法規
根據兩高兩部發布的《意見》,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研製、生產或者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者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詐騙的規定,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由有關部門予以其他行政處罰。
遠離上當,警方揭露行騙手法
除了「口罩」騙局,疫情期間,詐騙分子還通過多種形式實施詐騙。近日,警方公布了幾種典型的詐騙手段,幫助大家在疫情期間提高防範意識,保身體健康,也保財產安全。
網絡刷單詐騙
詐騙分子通過網頁、論壇、社交軟體等渠道廣泛發布兼職刷單廣告,號稱給網店刷單可以「足不出戶、日賺千元」。誘騙受害人到網絡平臺上購買特定物品進行刷單,交易成功後將本金和報酬一同返還受害人。在執行最初幾單任務時,詐騙分子會向受害人返還本金並支付小額報酬,使其放鬆警惕。隨著受害人刷單量不斷增多,詐騙分子最後會以未完成任務量、網絡故障等諸多理由不按事先約定返還本金和報酬,而是要求受害人繼續刷單並投入更多的本金,使其越陷越深,直到受害人意識到被騙。
網絡貸款投資騙局
詐騙分子利用疫情期間受害人收入減少急需用錢的心理,通過微信群、QQ群、短視頻平臺、網頁、簡訊等發布可以辦理大額低息貸款等信息,以辦理大額低息貸款為餌,通過收取受害人中介費、預付利息、保證金等方式實施詐騙。
網絡賭博騙局
詐騙分子利用疫情期間受害人接觸手機、網絡頻繁,空閒時間較多的特點,通過微信、短視頻等社交平臺以交友名義獲取受害人信任後,再以「控制後臺」「穩賺不賠」等噱頭誘使受害人進行網絡賭博。
冒充老師詐騙
因為疫情防控的需要,當下學校是「停課不停學」,大多組織在網上進行教學。一些騙子從中看到機會冒充老師騙取家長「學費」。
家長要學會分辨信息真假。學校絕不會在群內發送二維碼,要求家長通過網絡轉帳的方式支付學費。學校老師要加強聯絡群的管理,避免陌生人隨意加入家長QQ、微信群。
警方提示:防範疫情期間詐騙,謹記「四不原則」
不輕信:購買防疫用品和藥品,最好線下到藥店或商戶購買。網購時,請在正規電商平臺上購買,切勿直接通過微信、支付寶轉帳來進行交易。
不洩密:對索要個人信息、銀行卡帳號、密碼、驗證碼的電話要謹慎對待,拒絕提供敏感信息。
不連結:若收到不明人員發來的好友申請、付款連結,切勿輕信
不匯款:切勿向陌生人轉帳、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