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道路環境通常非常複雜,道路是公共資源,除了各種汽車,還有各種各樣的自行車、電瓶車摩託車、三輪車和行人,可以說,各種「力量」共存並相互競爭。汽車與行人之間的衝突一直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為了保護行人,有關部門已發布「停車禮讓」政策,事實上在一些發達國家,很多車主都有禮讓行人的意識,他們會自覺地把行人視為弱勢群體。
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汽車和電瓶車之間有一個很大的矛盾,就在不久前汽車的車主和電瓶車之間。一位王姓的車主在斑馬線上等紅燈,但他沒等綠燈亮,而是先等了一位電動車主,自己開著電動車直接開進車裡,讓王先生非常困惑。停車紅燈被電動車追尾,騎車人摔倒嚴重,法院的判決讓網友憤怒
王先生趕往地鐵車廂查看,你知道,對大多數人來說,現在買車不是那麼難,但汽車畢竟這並不意味著你可以買到便宜的消費品,或者你必須在一段時間內節省一些錢,當你的車被撞時,你一定很難過。王先生也不例外,當王先生下車時,他發現自己的身體有點變形,不過,除了愛自己的車,王先生也要注意電瓶車的車主。
隨後王先生發現車主是一位昏迷的老人,於是王先生趕緊將老人送往醫院。在交警隨後的處理過程中,王先生被告知要承擔一定責任,在王先生看來,他並沒有主動撞上電瓶車,甚至連動靜都沒有,電瓶車自己撞上了,交警也承認,電動車車主是主責任方,但為何要承擔責任?這項責任是支付不少於10%的醫療費用。
這件事使王先生非常不滿,他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也沒有在不該停的地方停下來,他只是在等紅燈,沒有任何非法操作,為什麼他現在應該是罪魁禍首,要為別人與他的車相撞負責?於是王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審判申請,但法院的判決書和交警差不多的答覆和具體細節王先生沒有得到審理,他們只被告知王先生沒有違法行為,但為了保護弱勢群體,當兩輛車相撞時,機動車的一方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