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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言/文
01
說起「扶弟魔」三個字,很多人都談之色變,表示這樣的女生絕對不能娶。
百度百科上,關於扶弟魔的定義是這樣的:
指受重男輕女觀念影響的多子家庭中的年長女兒,通常因受到家庭的影響,會對自己的弟弟不計成本地奉獻,四捨五入就是弟弟的第二個媽。
劃重點,關鍵點是這些字:不計成本地奉獻。
所以,關於這個概念,我們也不能矯枉過正。
比如,一聽說女朋友家裡有弟弟,就認為是個負擔,再一聽說姐姐幫了弟弟,就認為一定是個「扶弟魔。
任何不根據實際情況地下定論,都是不公平的。
一個網友說,她和老公結婚四年的時間,她的老公因為她幫助娘家的弟弟,要離婚。
她說:「我就給了娘家弟弟2000塊錢,老公就說我是『扶弟魔』,還說家裡的錢,肯定都是被我這樣敗光了。」
她不能理解,自己同老公在一起這些年的時間,為這個家辛苦付出不少東西,一個人帶孩子,孝順公婆,家務她的老公從來都沒有做過。
孩子剛剛滿2歲,她就趕緊出去找了份工作,雖說工資不高,但也能補貼一些家用。
她捫心自問,為了這個家,自己一直辛辛苦苦,從來都沒有過半句怨言。
反倒是她的老公,總是說她掙錢少,說她的娘家不給力,說誰家娶媳婦,娘家陪嫁車也陪嫁房。
不像她家,只有一個拖油瓶弟弟。
他們結婚的時候,她的弟弟剛剛上高中,正是花錢的年紀,所以她的老公才這樣說。
當然,結婚之前,她的老公並沒有表達出不滿,不然的話她也不會嫁給他。
直到婚後有了孩子,她的老公才漸漸露出本性。她說他比較自私,她已經看出來了,如果不是因為孩子,她早有想法要離婚。
02
事實上,她幫過娘家哪怕一分一毫嗎?
她說,真的沒有,結婚時候的彩禮,父母是當作嫁妝給她全部返回來的,母親還因此有些抱歉,說他們沒用,不能給她添些再做陪嫁。
她其實不在意這些。
婚後,她也沒另外給父母拿過錢,當然過年的時候,還有生日例外。
不過,她饒是在這種情況下給父母拿錢,她的老公還是會有抱怨,說她把他辛苦掙的血汗錢,拿去補貼娘家。
她說自己也有掙,她的老公總是冷笑:「你掙的那些,養得活我們這個家嗎?還不是靠我。」
她不想和老公爭論這些,因為沒有意義。
不管她怎麼說,反正她的老公都聽不進去,一味地堅持自己的觀點:
認為她給公婆拿錢就是理所應當,是該有的孝順,給娘家拿錢就是胳膊肘往外拐。
他們因此吵過架,也總是她妥協。
女人在婚姻裡,考慮到種種現實因素,總是寧願採取委屈自己的方式。後來,她給娘家拿錢,都是悄悄的。
她給弟弟拿錢,是因為弟弟到了大二,說想買一個電腦,免得做作業總是用別人的電腦不方便。
她想著弟弟考上重點大學的時候,自己也沒任何表示,就說她支持2000塊錢,然後把錢打給了弟弟。
其實,按照她的想法,自己給弟弟買了才是正確的,因為弟弟也很懂事,一直都對她這個姐姐很好。
她擔心自己全部出了的話,老公知道後要鬧,所以才說出兩千塊。
但她沒想到,即使這樣,她的老公還是大發雷霆,說她是「扶弟魔」,是想拆散他們這個家嗎?
她比較委屈,這錢一是自己賺的;
二是老公自己還不是幫過家裡的小姑子,在他們結婚的時候借了6萬塊錢,現在都沒還,她也沒說什麼。
03
她的老公讓把錢拿回來,說不然的話就離婚,反正她這樣揮霍錢,也不像過日子的樣子。
她說弟弟電腦都已經買了,而且這麼多年,她就給弟弟買過這一樣東西,怎麼可能拿回來?
然後,她的脾氣也上來了,說離婚就離婚,離婚她也不怕。
她帶著孩子回了娘家後,過了一周,她的老公打電話來道歉,說那天說的是氣話,讓她趕緊回家。
她明白原因:「我走了以後,家裡沒人做飯收拾了唄,他壓根不會做飯,肯定天天吃外賣。」
然後,為了孩子,她還是回去了。並且回去的時候她也沒告訴娘家人,自己回來的真正原因。
不是所有幫娘家弟弟的姐姐,都是「扶弟魔」,有個前提要明確。
所謂「扶弟魔」,是那種不顧自己家裡實際情況,一味地去補貼娘家的弟弟,並且嚴重自己超出自己的能力。
比如像《歡樂頌》裡的樊勝美,幫助不成器的哥哥供房子、供生活,用犧牲自己的方式照顧家庭。
有這種想法的女人,才是「扶弟魔」。
而有些人,只是建立在親情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這不叫「扶弟」或者是「扶姐扶哥扶妹」之類的。
這叫,親人之間的互幫互助。
就是這麼簡單。
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以後的人生是一帆風順的,剛好有餘力,幫幫同自己一起長大的親人,這是人之常情。
如果隨著年紀的長大,對一切人一切事都袖手旁觀的話,那這樣的人,最終一定會失去很多東西。
04
關於家人親情,我贊同這個說法:
道理上來說,該分清的就要分清,而情面上的話,該犧牲點的還得犧牲點。
如果只一味去講道理的話,那當你自己需要幫助的時刻,就不要怪別人不講情面。
人,可以替自己著想,但是不能在任何時候,都把一切算得明明白白,生怕自己吃半點虧。
這種,說白了就是在掩蓋自己自私的本質而已,而最後失去的往往也比得到的東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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