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2019年6月28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孟偉受賄一案。
據「江蘇高院」微信公號消息,徐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偉利用擔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參與國家科研課題、承接環境治理工程項目、公司經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及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46萬餘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孟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孟偉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各界群眾4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