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近兩天晚上到香港多處暴力襲擊,警方發表多篇聲明指責相關行為。
警方11月2日發表的一篇聲明提到,當天晚上有蒙面暴徒在旺角山東街襲擊路人,還扯掉受害人的上衣、長褲、內褲。 警方稱,這種行為令人髮指,警方絕不姑息暴徒襲擊無辜市民及一切暴力行為,必定嚴正執法。
消防員為受害男子進行急救(圖片來自港媒)
綜合香港《星島日報》《大公報》等媒體11月3日報導,2日晚上9時許,旺角彌敦道山東街一帶有激進分子聚集,期間有人疑因意見不合發生爭執,其中一名男子被多名暴徒圍毆、被用雨傘襲擊,不支倒地,臉上有血跡,上衣被扯掉。其後再有暴徒上前,扯開男子的長褲、內褲,令其一度露出臀部及隱私部位。
眼見受害者受傷昏迷、未能反抗,有暴徒還趁機再向他潑水及拳打腳踢。港媒現場照片顯示,受害男子當時躺臥在人行道上,身體大部分部位一度赤裸。 警員、消防員、救護員其後到場,為男子救治,救護員將男子抬上擔架床並送上救護車。
左圖:一男子指責暴徒肆意破壞,隨即被暴徒圍毆,用雨傘襲擊拳打腳踢。右圖:暴徒進一步羞辱已陷昏迷的該男子,當眾扯開其內褲。來源:大公網
另外,山東街同一位置當天也有另一名男子疑被暴徒毆打,發生眼部不適,男子脫去上衣面露痛苦表情,防暴警員用水為他洗眼,其後急救員將男子帶離現場。
另一受傷男子眼部不適,警員用水為他清洗
警方2日發出新聞稿,並在新聞稿開頭寫道:「電臺及電視臺當值宣布員注意」「請儘快播出下列消息,並在適當時間重播」。
新聞稿內容提到,晚上近22時左右,多名蒙面暴徒在旺角山東街先後襲擊兩名路人。其中一名在山東街近彌敦道被襲擊的男子被多名「蒙面暴徒」圍毆,更有「蒙面暴徒」扯脫受害人的上衣、長褲及內褲,行為令人髮指。警方重申,絕不姑息暴徒襲擊無辜市民及一切暴力行為,必定嚴正執法。
香港警方發表聲明(香港政府新聞網截圖)
在這篇聲明最後,警方表示,現正於相關地區採取拘捕行動,並警告暴徒立即停止傷害市民的行為。
另據《大公報》「東網」報導,2日還有多名無辜內地遊客被暴徒圍毆「私了」。其中,有說普通話的女遊客當天下午在柏麗大道見到有蒙面暴徒正在毀爛商店及挑釁警方,於是拍攝暴徒惡行。
但多名暴徒立即衝出來向女遊客襲擊,同時又向她噴漆。有暴徒更欲趁亂搶去其手提電話刪去罪證。女遊客受襲後眼部受傷倒地,最後由救護車送往醫院。
港警昨天一天拘捕200人
香港警方3日凌晨發表聲明透露,截至凌晨1時,警方對2日的暴力行為共拘捕超過200人。警方在聲明中表示,強烈譴責暴徒目無法紀的暴力及破壞行為,重申絕不容忍任何人為達任何目的而訴諸暴力,必定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回復社會秩序,對所有違法行為追究到底。
暴徒11月2日在街頭非法集會、縱火
(圖源:香港「東網」)
香港警方於11日3日凌晨2時發表聲明提到,2日下午約14時起,有人漠視警方反對,在維多利亞公園非法集結,其後演變成大規模破壞行為。
警方提到,暴徒先以路障及雜物堵塞銅鑼灣和灣仔多處主要幹道,然後縱火焚燒路障,向警務人員投擲汽油彈和磚頭等硬物,甚至在部分路段放置裝有鐵釘的木板,完全無視對道路使用者和附近居民造成的危險。
香港警方發表聲明
警方稱,暴徒在港島及九龍多區街道流竄,用雜物堵路,有組織地向特定商鋪大肆破壞及縱火,並破壞港鐵站設施,還有暴徒襲擊路人。鑑於情況惡化,為保障公眾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根據《公安條例》停止中區兩個已獲得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要求主辦者按警方指示安排參與者安全有序地離開現場。
警方還透露,在2日的驅散行動中,警方曾出動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使用催淚煙、橡膠子彈、布袋彈、海綿彈等以制止暴徒的違法行為;截至3日凌晨1時共拘捕超過200人,涉罪名包括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毀壞、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等。
此外,聲明還透露,香港警察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2日在銅鑼灣拘捕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的4男1女,並檢獲約188支汽油彈、數支伸縮警棍及胡椒噴劑等武器。
警方表示,強烈譴責暴徒目無法紀的暴力及破壞行為,重申絕不容忍任何人為達任何目的而訴諸暴力,必定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回復社會秩序,並對所有違法行為追究到底。
另據香港「東網」報導,香港醫管局透露,截至3日凌晨1時有25人受傷送院,分別是16男、9女,年齡介於18至71歲之間,其中2男、1女情況嚴重。
港警搗毀暴徒「汽油彈廠」
叫「黑作坊」也許更準確。
香港警方3日發表聲明譴責暴徒近日暴力破壞行為時提到,警方在2日的一次行動中查獲了188支汽油彈。此外,港媒的報導提及警方2日的另一次檢獲汽油彈的行動,搗破橫洲一帶的一個「汽油彈廠」,在其中查獲一批疑似汽油彈原材料。
香港警方2日查獲疑似汽油彈原材料(圖片來源:香港《星島日報》)
位於元朗西菁街一間酒家曾於10月14日凌晨疑似被投擲催淚彈,警方列刑事毀壞案處理,事後追緝11名涉案男子。綜合香港「橙新聞」、《星島日報》等媒體11月3日報導,根據此案線報並深入調查後,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2日約17時30分在元朗橫洲近福喜街一倉庫附近發現一名38歲目標男子。
警方在該男子身上發現4枚疑似汽油彈,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為名對其拘捕,扣留調查。隨後,警員又在該倉庫中檢再獲兩枚疑似汽油彈、一批疑似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包括約100升疑似汽油,以及花生油、漏鬥及、膠吸管等,以及面罩、手套、疑似雷射筆、黑色衣物。
香港警方2日查獲疑似汽油彈原材料(圖片來源:香港《星島日報》)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62條,藏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可處監禁10年,如有人利用汽油彈縱火,可判處終身監禁。報導此消息時,《星島日報》將此次警方搗破的倉庫稱為「汽油彈廠」,並提及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將循不同方向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星島日報》報導截圖
3日早上,香港警方還發表聲明透露,香港警察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2日在銅鑼灣拘捕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的5名嫌疑人,查獲188支汽油彈、數支伸縮警棍及胡椒噴劑等武器。
《星島日報》報導截圖
180多支汽油彈,包括已經製成和半製成的。來源:港媒
助燃液體。來源:港媒
在報導此事時,《星島日報》以「瘋火圍城」四字形容暴徒的暴力行徑,並提到此次系在灣仔堅拿道西一房間,搗破一個製造汽油彈的工廠,「(搗)破武器庫檢188汽油彈」。報導引述「O記」警司楊耀宗稱,這批汽油彈及攻擊性武器相信供應2日港島暴徒使用,正調查被捕者曾否參與其他暴力示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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