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3)日,摩託車駕駛員李先生收到了警方的處罰通知,他的駕照要被扣16分,並且罰款450元。因為他用黑色塑膠袋包裹摩託車後車牌,被查獲後還試圖「甩鍋」給熊孩子,而民警也還了熊孩子的清白。
5月28日10點30分,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隊兩路大隊民警在渝都大道巡邏時,發現一輛摩託車從機場轉盤方向駛來,由於摩託車禁止在渝都大道上行駛,民警上前將該車駕駛員攔下。
民警檢查發現,這輛摩託車後車牌被一個黑色塑膠袋包裹,車牌號碼根本看不見。民警將黑色塑膠袋撕下,一個車牌為渝D3M5**的號牌顯露了出來。
駕駛員見民警發現了問題,趕緊解釋,「這是我家附近的小孩前兩天惡作劇弄的,我確實不知道。」
民警當場拆穿了他的謊言:遮擋號牌的塑膠袋和號牌的貼合處很嚴密,明顯是故意為之;同時,塑膠袋底部有些塵土,且質地薄脆,明顯是經歷過了多日的日曬雨淋;另一方面,作為車主和駕駛員,出行前應當對車輛進行檢查,不得駕駛被遮擋號牌的機動車上路行駛。
摩託車駕駛員一下子說不出話來,只好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摩託車駕駛員李先生今年40歲,在回興某公司上班。李先生平時駕摩託車上下班,因違法被多次處罰,他認為只要拿東西將後車牌遮住,就不擔心被抓拍了。
於是,李先生找來一個黑色塑膠袋,嚴絲合縫地套在後車牌上。不料,被交巡警查獲。
因李某涉嫌違反禁令標誌上渝都大道(機場快速路)行駛,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等三項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警方對其處以駕照扣16分、罰款450元並扣留機動車的處罰。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譚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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