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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下午,阿嬌(鍾欣潼)的前夫賴弘國在微博上宣告兩人已分開。
據臺媒爆料,兩人已於3月1日離婚。阿嬌亦承認「兩人已籤訂分居協議,希望給雙方一個冷靜期」。
賴弘國在微博裡用了長篇幅段落回憶了與阿嬌兩年來的「甜蜜」時光,然而其中一句「她不愛我了」,卻道破了離婚的真相。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在長篇小說《洛麗塔》裡寫道,人有三樣東西是無法隱瞞的,咳嗽,窮困和愛,你想隱瞞越欲蓋彌彰。
不愛,婚姻也就到此為止。
賴弘國在離婚微博中透露,其實阿嬌在2018年開完婚前派對就和他提出分開,因為「後悔了」、「沒有很愛」。
曾經如此恨嫁,如今卻主動離婚。
雖然有網友質疑離婚的原因,但且不說兩人是否有其他隱情,無論是什麼原因,如果兩個人一開始就只有喜歡的好感而沒有愛,那麼很難走下去。
我前面的推文有說過,戀情在進入穩定的甜蜜期前,還會有「暈輪期 -- 幻滅期 - 反思期 」,經過磨合以及整合,彼此都放棄一部分的自己,最後兩個人融合在一起,形成「親密+激情+承諾」的穩定關係,至此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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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心在詩裡寫道:「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
而在如今這個追求「快」速度的社會裡,我們總希望談單的效率越高越好,快遞越快越好,感情裡那個對的人來得越快越好,但是最後,卻也以最快的方式失去了愛。
在沒有看清一個人以前,我們總把好感當成喜歡,把喜歡當成愛,卻在褪去好感,看清一個人的脾氣性格的時候,選擇了離開。
之前阿嬌在參加節目時,曾說過這樣一句話:
「其實我現在,不想去談戀愛,直接是結婚的,所以我追求的是結婚的對象,不是一個男朋友。」
阿嬌這句話的意思不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嗎?
不想去談戀愛、直接就結婚,那麼如何才能了解對方,又如何判斷對方是不是對的人?
把所有的問題都留到結婚之後去解決,那麼這段婚姻註定危機四伏,更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有人說,回想阿嬌當初頻上熱搜,就覺得她有些像是在為了證明自己想結婚、能結婚,而選擇結婚的。
與其說她當初愛的是這個男人,不如說,她愛的是「終於要結婚」這件事。
正如阿嬌的回應:「兩個人相處是一個大學問,雙方也不能對大家有什麼怨言,這始終是我和Michael之間的私人事,只想講我們還是很尊重對方的,其他都不再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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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阿嬌的感情經歷,不難看出她是一邊不斷渴望愛,一邊又不斷受傷的過程。
豔照門事件前,在擇偶上她擁有極大的自由,事件發生後,她對另一半的要求降為「最基本的合適、對我好」。
賴弘國的出現,於她來說就是蓋世英雄,是她生命中的一道光。
她太迫切地想進入一段穩定的關係了,才選擇了閃婚。
雖然所有人都不看好,但她還是堅持了。
只是,她真的愛賴弘國嗎?這段感情裡,她有沒有全身心地投入過?真相只有她自己知道。
很多女人會在工作困難、生活無助、周遭出現很多人催促結婚、怕嫁不出去、同儕的壓力之下,以結婚作為逃避現實的方法。
但是,婚姻真的可以逃避問題嗎?結了婚,生活上的問題就會消失嗎?在你倉促選擇的情況下,將來你不會後悔嗎?如果只是為了外在的壓力、為了逃避困難而結婚,將來必須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其實婚姻才是更多問題的開端,而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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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時候,勇敢愛。但是最重要的,先好好愛自己。
阿嬌短暫的婚姻固然讓人遺憾,但大部分人都對她的選擇表示支持。
結婚的時候我們希望她獲得幸福,可離婚也是追求幸福。不愛了,及時止損,在往後的生活裡,更加知道愛自己,要什麼,也算收穫了。
慢下來,用心去感受愛,最終你一定會得到你想要的愛。
真愛只會遲到,不會缺席。
慢慢來,你想要的總會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