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劇說法 | 三十而已?《民法典》助你三十而勵

2020-08-22 青浦檢察

這個夏天,最火的電視劇非《三十而已》莫屬。觀眾們不由為王漫妮、顧佳、鍾曉芹三個女人的坎坷情感唏噓不已。

藝術來源於生活,劇中的矛盾和衝突其實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青檢菌向你一一道來~


問題一:顧佳和許幻山的婚姻中,哪些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

二人在婚後共同獲得的經濟利益,都屬於二人的共同財產,如,他們的房產、現金以及公司股份。電視劇中,許幻山公司的規模不算小,可能是許的獨資企業,也可能是有其他投資人投資的。如果許幻山存在私下給予小三(林有有)金錢或者其他財產利益的行為,顧佳有權事後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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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153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那麼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個人呢?


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問題二:許幻山欠下的債務,顧佳需要承擔嗎?

首先看債務的用途,劇中許幻山借債用於公司經營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造成的賠償費用,首先應當由公司財產來進行賠償。如果是獨資企業或者許幻山個人對事故存在刑事或者民事責任的話,那麼公司財產不足以償付的部分,要由許幻山的個人財產來進行補足。已知顧佳已經退出公司經營,那麼這部分債務既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也不屬於合夥連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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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籤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問題三:王漫妮在戀愛期間接受梁正賢的饋贈多達百萬左右,他們分手後梁是否可以要回?

主要看贈與財物的目的,即是否存在借貸關係。舉例說明,如果梁贈予王的適合王的衣物鞋包之類的物品,雖然可能價值不菲,但是明顯屬於個人使用性質,應當視為饋贈;包括其贈予的健身卡、為其租賃的車位費用等等,因在二人戀愛期間由王個人使用,都應當視為饋贈,不宜事後要求折現返還。而梁贈予王的汽車,雖然口頭上說贈予,但根據電視劇情節,該輛車的登記姓名仍為梁本人,那麼該汽車的性質應當視為借出給王使用為宜,如果王拒絕返還,梁可以通過法律方式索回(所以電視劇中,王主動將車子送回系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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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658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659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問題四:陳嶼單位分配的集資房,鍾曉芹和他離婚時,能否要求分割財產?

可以。因為電視劇中提到,陳、鍾二人是貸款購房,婚後二人用夫妻共同收入償還的貸款部分,是鍾曉芹可以要求分割的部分。當然在電視劇中,陳嶼主動提出房子一人一半,那麼應當視為其作為權利人對自己部分房屋產權的讓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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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062條、第1063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問題五:如果煙花廠爆炸發生在顧佳與許幻山辦理協議離婚之後,那麼顧佳是否要承擔連帶責任?

具體要看二人在婚姻財產分割過程中,顧佳是否分得了關於公司股份的部分,如果有當然要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公司股份全部分割給許幻山,那麼離婚後顧佳當然不用為此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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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78條: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三十而已?

三十而勵

《民法典》給你

乘風破浪的勇氣

和披荊斬棘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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