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務員隊伍中,警察的工資待遇是除政法系統公務員外最高的。單就工資待遇而言,可算是公務員的頭部群體。
警察之所以工資高,是因為可以享受其他公務員沒有幾項津補貼。
一是警銜津貼。根據2016年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人民警察警銜津貼標準的通知》標準,二級警員警銜津貼560元,一級警員610元,三級警司660元,二級警司760元,一級警司860元,三級警督960元,二級警督1100元,一級警督1250元。警監和總警監分別在1400-2250元之間。也就是說,當警察最低每月也有560的警銜津貼進帳,一般幹到五年以上到至少有七八百的警銜津貼。
二是執勤和加班補貼。公安機關屬於半軍事化管理機構,需要長期執勤備勤,常年需要加班加點,按照規定是可以領取執勤補貼和加班補助的,這兩項補貼性收入根據警種和地方經濟情況會有上下浮動,少則幾百元,多則兩千多,不一而足,現在統一規範後,基本上鎖定在1750上下。
這幾項收入合計至少有2200-2300之間,一年各項統計加起來比政法系統外的公務員要多出3萬元左右,差不多是西部地區剛入職公務員到手的月工資。更直觀對比,以西部地區為例,普通警員一個月扣除五險兩金後實際到手工資大概在5100-5300之間,相當於政法系統外副處級公務員的收入,也就是說警察一個普通科員可以拿到其他單位副處級領導的待遇,同級相比差不多是其他單位公務員的1.5-2倍,由此可見警察在公務員隊伍的優勢。
警察比政法系統外的公務員收入要高,相對於系統內的,只能算一般。他比政法委、司法局這種只享受政法專項補貼的單位要高,與法院、檢察院的助理法官和檢察官相當,但比員額法官和檢察官要低30%左右。
綜合來看,警察在公務員隊伍中絕對算收入高的。不過警察拿這個收入與其承擔的責任和壓力是成正比的,並不過分。特別是派出所民警、刑警、交警、緝毒警等警種,長期加班加點,還要面對各種危險和挑戰,時不時可能會有受傷、犧牲,風險性相對其他公務員要高出許多,多拿點錢再正常不過,可以理解!誰不服,誰可以去幹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