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劉女士和丈夫育有1兒1女,他們婚後買了套房,丈夫不幸離世,劉女士想立遺囑把房子給兒子,女兒能分到房子嗎?能分到1/6。
最近,影響14億人的《民法典》正式施行了,裡面規定:子女在一方父母離世後,如果沒有立下遺囑,那么子女將和父親或者母親平分房產,如果父母有設立遺囑的,則按照遺囑執行。
上面的案例中,房子是劉女士和丈夫的共同財產,兩人各佔1/2,但是丈夫離世前並沒設立遺囑,那麼他那1/2遺產將由劉女士和兒子、女兒平分。
經過計算,女兒能夠分到1/6房產,兒子只能得到5/6的房產。
如果女兒不了解《民典法》的新規定,那麼她原本擁有的房產很可能就被兒子全部霸佔了。
那麼,關於遺囑繼承,新實施的《民法典》還有哪些新規呢?主要有3個:
1.增加了有效繼承人範圍。
之前,舊的《民法典》是規定了只有子女才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的,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些舊的法典已經不能適應,例如一些丁克家庭,一生都無兒無女,他們的財產怎麼辦呢?
國家與時俱進,制定了新的法規:如果沒有子女的,侄女、侄子、外甥、外甥女都能夠成為有效繼承人。這很大程度解決了遺產無人繼承的問題!
2.新增了寬恕制度。
這是考慮到了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我們生活中有一些人,為了得到父母的財產,在立遺囑前,表現得非常積極,對老人各種照顧,但是立了遺囑後,卻判若兩人,對父母愛答不理,這讓父母很是煩惱。
鑑於這種不道德行為,《民法典》新規定:老人可以有一次修改遺囑的機會。這很大程度保證了老人的權益,也讓子女沒有法律漏洞可以鑽!
3.增加了「遺囑最新第一」原則。
以前規定,只有被公證過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不管訂立遺囑時間,不管訂立幾份遺囑,都以公證過的遺囑為準。
但是,這會出現很大的問題,就是一些老人在去世前想要改遺囑,但是來不及去公證,那他的願望就很可能落空。
但新增了「遺囑最新第一」,這就方便很多,老人可以根據自己當時的實際情況,訂立遺囑,不讓那些不孝子女有機可乘,這也大大保障了老人的權益!
從以上的改變可以看出,《民法典》是與時俱進的,是根據我們大多數公民的實際需要來訂立的,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讀讀,這關乎我們每個人的自身權益。
就拿我們很多人關心的房產來說,有15項重大變化,如果我們不了解,可能要吃大虧。列舉幾項我認為對大家很重要的變化(具體可查看《民法典》)
1.婚前父母幫買房,屬於個人財產,婚後不用擔心房產的歸屬問題了
2.侄子侄女可以繼承叔伯遺產,無兒無女的人不必擔心後繼無人了
3.房子不解除抵押,可以直接過戶,有負債就可以直接賣房了
4.買二手房,不要有居住權的房子,否則對方將一分錢不花和你共享房子
5.未經授權,可以給孩子買房,這是你的買房自由
6.未經同意,不能把孩子的房賣了,因為房子的所有權不歸你所有了
7.出嫁女兒依然享受平等財產繼承權,女兒們可以安心出嫁了
8.不盡孝的子女可少分或者部分遺產,想多拿財產的子女注意了
9.妻子有權讓小三歸還所有財產,女生想當小三要注意了
10.城鎮戶口,能夠繼承農村父母房子,叔伯不要打我老宅的主意了
還有很多,大家可以去看《民法典》,《民法典》是國家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內容涵蓋全面,涉及了我們從出生到上學、戀愛到結婚、生兒育女等方方面面,可以說是「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沒事翻一翻,了解我國基本的法律法規,更能保護我們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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