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克一族去世後沒有遺囑,遺產處理可以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而定,基本方向是可以由兄弟姐妹的子女繼承。
最近,我國民法典頒布很快會出臺實施,很多人發現繼承法有新的變動,尤其是對無兒無女及生父生母也已經去世的「丁克」一族,其遺產如何處理呢?
今天,港澳愛國人士著名的賭王何鴻燊先生去世,其生前有四個老婆,十七個子女,像何鴻燊先生這種遺產處理估計比較特殊。何鴻燊先生的財產大多數在港澳及東南亞地區,法律適用應該以其居住地或財產所在地為準。作為名人在去世之前,基本都會就有遺囑或指定遺產管理人,生前未處分的遺產可以由法定繼承人決定如何繼承及繼承份額。
以何鴻燊先生為例我們做一個比喻,假如何鴻燊先生在內地生活與妻子未生育孩子,他的兄弟姐妹也不在了,其妻子先於他去世,兩個人也沒有父母了,何先生生前有諸多財產未處理,何先生今日去世後,按照我們民法繼承篇(就算已經實施)如何繼承呢?
民法典頒布之前,我們國家繼承法對遺產分配規定有兩個順序: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位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健在,第二順位的人不繼承。那麼,按照我國以前繼承法,何先生去世後,在沒有第二順位繼承人時,其遺產沒人繼承了,最後很有可能收歸國有。
像以上舉例,現在兩會審議的民法典有明確規定了,假如何先生和兄弟姐妹均不在了,其去世後的遺產按照民法典繼承篇規定:其遺產可以由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來繼承。這一規定受到大多數人的好評,均感受到法律的制定更多考慮社會現實,把社會現實和人際關係有機統一,做到更加人性化。
這種遺產分配方式可以有效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相處,團結友愛,有利於拉進親屬之間的關係。以後,丁克一族不用擔心自己去世後遺產如何處理了,也不用擔心國家會無償收回做公益,只要你還有親人,親人可能會繼承你的遺產。當然,你也可以提前立遺囑讓你的親屬直接繼承,提前拉進親屬關係,提前給自己安度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