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通訊員 何萬偉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謝洋)廣西上林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日前針對6名驢友未經批准進入自然保護區違法案件結案的情況,向相關救援單位作出通報:趙某等6名「驢友」已全部接受行政處罰,共交行政處罰罰款24500元。
2019年3月4日,趙某等6名驢友前往南寧大明山探險露營,由於山上一直下雨,還有大霧,6名驢友被困在山中幾天。3月7日晚上,當地政府接到家屬報警後,3月8日一早就展開救援。3月9日,南寧市消防支隊出動包括全地形衛星通信車、多功能搶險救援車等8輛消防車,50名消防指戰員,3條搜救犬前往現場參與救援。
3月9日12時,救援隊在下水源附近發現3名被困驢友,15時,另外3名驢友也被順利找到,於18時順利走出大明山。6名驢友全部獲救,經檢查,他們的生命體徵正常。
據了解,6名驢友中,只有領隊相對專業,其餘5人沒有相關戶外運動經驗。上山第二天,他們遭遇一場冰雹,東西都被淋溼了。期間有人提出原路返回,但遭到其他人的反對,於是大家繼續前行。讓人意外的是途中因飢餓,一驢友誤食了麵包蟲,出現中毒現象,於是在2名同伴陪同現行下山求救,快走到下水源附近時,一驢友手機有了信號,於是向親屬發出了定位求救信號再轉給搜救隊,迅速被鎖定被救援隊找到。3月9日的搜救從上午9時一直持續至傍晚18時左右,歷時9個小時,動用了警察、消防、120救護等超過百人的社會救援力量。
隨後,廣西上林龍山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認為,6名驢友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根據自治區林業廳《關於印發廣西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通知》相關規定,對6人開出了每人罰款3500元的行政處罰罰單。但截至2019年4月9日,尚無一名驢友繳納這筆罰款。
6名驢友認為「處罰金額過重,加上只是誤闖保護區」,因此拒絕繳納該筆罰款。罰單開出後,6人均申請行政複議。2019年7月,南寧市上林縣人民政府作出「維持原處理決定」的複議決定。
之後有5人陸續繳納罰款,還有1人未繳納罰款,這名驢友聲稱「經濟上有困難」,而且堅持認為:自己之所以會進入保護區的核心區,是因為保護區的宣傳力度不夠,比如,在山腰處沒有標示牌,因此認為保護區管理方也有責任。
廣西上林龍山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副主任譚志毅表示,如果此人確實有經濟困難,他們可以酌情處理,「比如,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的情況」,但如果是拒不繳納的情況的話,那他們管理區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截至目前,該「驢友」案件執行完畢結案,趙某等6名「驢友」已全部接受行政處罰,共交行政處罰罰款24500元,其中李某健、李某強、張某傑、李某賢、陳某壘等5名「驢友」按行政處罰案件處理意見主動繳納行政處罰金每人3500元,趙某1名「驢友」不主動履行行政處罰案件處理意見,管理處依法申請上林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縣法院受理該案件後,該「驢友」主動繳納了行政處罰金7000元。
南寧消防提醒,喜歡戶外活動的驢友們在露營探險時,一定要了解目的地是否允許進入,另外,要提前了解目的地所在區域的天氣狀況,備好充足的食物和物資再行動,一旦遇到緊急情況,請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求助。
近年來,「驢友」戶外遇險事件時有發生,一方面威脅其自身安全,另一方面也給當地救援力量帶來壓力。2015年10月,17名驢友在廣西金秀瑤族自治縣長灘河自然保護區探險時,被山洪圍困,當地緊急組織600多人搜救,耗費十多萬元,歷經52個小時才將被困驢友帶出險境。
為此,廣西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姚華呼籲,建立有償營救制度。姚華表示,在國外,有償營救是通行慣例,但在國內,這種營救目前大多是由財政買單,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驢友不計後果冒險的風氣,不利於和諧穩定,「從長遠來說,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範營救的行為,並逐步建立起有償營救的機制,引導、規範驢友外出活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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