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晚上10時許,鳳縣留鳳關鎮接到求救電話,稱有53名驢友在穿越紫柏山時迷路,被困在海拔2000餘米的山頂,所帶食物和水均已耗盡,天色已晚,饑寒交迫,請求救援。
接到消息後,留鳳關鎮政府立即派員會同留鳳關派出所、留鳳關林場工作人員趕赴瓦房壩村,根據被困人員發送的手機定位信息組織當地熟悉環境地形的幹部群眾帶路實施救援。
據悉,受困的53名驢友均來自寶雞秦嶺戶外俱樂部,其中年齡最大的53歲,年齡最小的僅有9歲。此次出行計劃從瓦房壩村塔子坪溝穿越紫柏山,中午12時,53名驢友從瓦房壩村10組出發,沿著菜家梁大寺尚攀登至紫柏山頂,由於天氣及地形原因在山中迷路,尋路多時卻無法按原定路線返回,晚上10時許向鎮村聯繫,請求救援。
紫柏山山勢陡峭、峰高路險,夜間山林寒氣逼人、昏暗難行,救援人員打著手電,不停往山上攀行。經過3個多小時的努力,次日凌晨1時左右終於在山頂找到被困的53名驢友。驢友們看到救援人員,激動地喊道:「謝謝你們,你們終於來了!」救援人員詳細詢問了被困驢友的身體狀況,確認大家無恙都能繼續行走後,有序帶領他們安全下山。
凌晨4時許,救援人員終於成功將53名驢友護送到山下與大家會合,等候多時的鎮村幹部以及派出所民警立即對他們進行清點登記,詢問狀況,53名驢友人員齊全,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況良好。隨後,鎮村幹部又為大家免費提供熱水和泡麵,並安排他們就近在農戶家吃飯休息,7月20日清晨6時,53名驢友全部安全離開,返回寶雞。
觀點:獲救者應該承擔救援費用
秦嶺救援隊提供的救援數據顯示,不少人遇險根本不具備登山的條件,也沒有按相關法規到警方備案,往往是沒有按照說好的時間回家,家屬才去報案請求警方尋人或者聯繫救援隊上山找人。這大大加重了救援難度和成本。
王彩鳳是原著名田徑隊「馬家軍」的隊員,退役後來到我省從事戶外運動員培養和山地救援力量的培訓工作。多年來,她曾多次上山搜救失蹤驢友,「從沒有人給救援人員支付過費用,有的家屬會送錦旗或者寫感謝信,這就是對我們深夜上山救人最大的鼓勵了。」
市民楊先生表示,驢友登山遇險人命關天,救肯定是要救的,但因救援產生的相關費用,應由被救助人自己承擔。陝西省登山協會相關負責人說,救援隊每人每天花費200到400元。
經驗:已有景區執行「救援有償」
2018年7月1日,安徽黃山景區發布《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旅遊者不遵守景區遊覽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態,完成救援後,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承擔相應救援費用。有償救援費用包含救援過程中產生的勞務、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險、後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費用。景區有償救援堅持先救人後收費原則、有償救援與公共救援相結合原則、教育懲戒相結合原則,始終堅持生命至上、救援有償。景區管委會在20個工作日內,向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送達《支付有償救援費用通知書》。
同年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亞丁管理局發布公告,正式公布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有償搜救制度:景區實行有償搜救,分不同區域,搜救費用為1.5萬元起。
說法:有償救援有法可依
究竟遊客是否應當承擔被救援的費用?陝西萊頓律師事務所的何睿律師說:「實際上有償救援是有法可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旅遊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旅遊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旅遊者接受相關組織或者機構的救助後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何律師表示,其實有償救援並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根據這些年媒體報導的相關事例,大部分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這就面臨一個問題,因為個人的違規違法行為,造成大量人力資源和物力的浪費,該有什麼懲戒的措施?」他認為,國家和地方都有相關法律和規定,如果不違規,不僅可以減少事故的發生,也能避免一些社會公共資源的浪費。(記者 汶威承 實習記者 劉傑 通訊員 董晨)
編輯: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