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幾分鐘前,我在隔音不好的包廂中點了一首《獨身的理由》。這首歌很短,只有2分26秒。在這2分26秒裡,射燈從藍色換到粉色再轉回藍色。我也終於尷尬地唱完了它。
在隔壁《死了都要愛》的對比下,它顯得那麼不合時宜。mv中是一對男女,他們共處一室,一個坐在椅子上低頭不語,一個自顧自走動著手舞足蹈。
他們非如此不可嗎?非如此不可。
「你與我唯一的接觸點,是我仍用你編號買書在誠品店。」在寒假裡,我整日循環這首歌,大概聽了千百遍,只為了能在最後聽到這句話。當這句話的最後一個音落下時,我的內心被掏空的那部分仿佛被什麼東西填滿了。
不久前我聽人說,我小學時喜歡的男生有了新女友。其實我和他現在已經很陌生,對話框中上一條消息還停留在前一年的「新年快樂」。2016年的夏天和秋天,我們匆匆見過兩面,從此便沒有然後了。我已經很久沒聽過關於他的消息,只在籤名的更迭中看著他偶爾浮動的心情。
我們唯一的接觸點,不過是我每年還會託朋友在蘇州的誠品書店用會員卡買書寄給他。他也許知道是我寄的,也許不知道。因為我沒有跟他講,他也不會跟我說「謝謝」。
包廂中,姐姐坐在我對面。她聽得很認真。也許是因為她也曾在朋友圈分享過這支歌,在某個微妙的凌晨三點。遺憾的是,我並沒能把這首歌唱得很動聽。其實我應該及時將它切掉。但要切在哪一句?
這不過是個很短的故事。
二
我一直叫她姐姐,因為我們年齡差得並不多。雖然按輩分我應該叫她阿姨。我們已經有很久沒見過面,上一次接觸是我給她那條分享歌曲的朋友圈點讚。
我媽媽和她媽媽在酒桌上閒聊。
「明年我就要把她落實好,這件事情要及早搞定。」
「她這麼乖,會很順利。」
「哪有。每次跟她提起結婚,她都直接不理我。」然後她媽媽頓了一頓,「不過大了也會慢慢懂事起來。」
「這件事情」被言之鑿鑿地說出,聽上去似乎很輕巧,像一個最尋常的預設目標。姐姐已經到了適婚的年齡,但其實也只比我大了四歲。不過這已經足夠讓我從小羨慕到大——她每一步都走在我之前:我中考時,她已經歷過高考;我糾結文理科時,她已經分流了大學專業。不過如今,在保持獨身這件事上,我們終於行走在同一步頻。
在過年的飯桌上,我們同仇敵愾地宣言:「戀愛沒什麼好談,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去做。」姐姐說出這句話大不像我還有著「不知事的小孩」這樣可以出口無忌的理由,但她依然斬釘截鐵,然後對著面前的一杯加多寶保持緘默。我想這也許是姐姐的某種反抗。在那一天後,她的微信籤名變成了「那麼你就獨自遊蕩吧,如一位國王拋棄他的王國,如一頭野象離開他的象群。」
「戀愛有什麼好談的?」姐姐好像在問自己,又好像在問我。
吃飯、逛街、擁抱、大笑、午夜的電影院……這些場景在想像中似乎很美好。但這樣的日子久了,大概會讓人感到難以言喻的乏味吧。我想起之前一個朋友告訴我,追一個有男神的女孩比起追一個有男朋友的女孩,難度係數要大兩個數量級。因為男朋友是個人,男神可是想像中的人,你永遠不可能和一個想像中的人競爭。戀的對象一旦被具象化,戀「愛」不過是戀「人」的過程。我們永遠無法對「我愛你」說出「我愛你」。
我不知道姐姐有過什麼往事,也不曾聽聞她的戀愛消息。不過我想,她也許跟我一樣有過一些輕悠悠的過去,在過去之後依然留下某人的一線影子供自己憑弔。所以她才會在凌晨三點分享這樣一首歌到朋友圈。
我自己的故事就更不值一提。我和那個男生之間,連戀人也算不上。沒有牽手,更不用說擁抱,最終連一句「我喜歡你」也沒有說出口。因我總是在想,「喜歡」這個詞太深重了。哪有什麼喜歡可言?大家都是凡胎肉身,誰也不是「無可替代」。愛情關涉的對象,從來就只有它本身,除此之外,我覺得都有些可笑。
所以我才如此堅信,愛是讓人孤立無援的一件事——我們彼此都一樣,在庸常的洪流中一同落水,誰也不能拉誰一把。我一個人吃飯、看電影、自習,有時也會繼續以他的幻影寫一點關於愛情的東西,最後全部砸碎,告訴所有人——
「大家都不過在愛愛情本身。」
三
看見姐姐分享那首歌曲的那天,我恰巧失眠,躺在床上點開這首歌,在朦朧間聽完,突然想給她發條消息,卻不知應該說些什麼。
歌曲中的女主角通過社交網絡看著曾經的戀人結婚、生子、和新的戀人遊歷異國景點。這時鼓點輕快,旋律詼諧,這一切好像一場無足輕重的玩笑。但她分明與過去的形影痴纏不清。
「時光飛逝,如幻似煙。何時先可以停止懷緬?」直到結尾,這首歌都沒有對這句話給出答案,一切都最終「埋藏在貝多芬四重奏經典裡面」。在任何人來看,這首歌似乎都算是一個「傷感」的深情故事。但歌曲一開始就已經挑明,是愛意從沒有改變嗎?還是已經再無愛意?
看客們似乎格外中意那種一方已然前行、另一方卻依然停留原地的故事。這些故事每每被講出,總能賺幾把廉價眼淚。然而《獨身的理由》卻和這完全不一樣——只是情侶分手之後再沒有相見而已。用黏黏的口水聲唱歌的Nichole,像是我一個最尋常的朋友。因此她唱出來的句子,也赤條條剝開我生活背面被粉飾的太平。
歌裡的她是否真的那麼牽掛他?我是否是真的懷念他?那一句「我仍用你編號買書在誠品店」讓我在深夜裡感懷。但這不過是個將庸常浪漫化的幼稚企圖,因為如果我還保有一些真切的愛意,我就不會喜歡「懷念」這個動詞。
我給他買《霍亂時期的愛情》,買加繆寫給瑪利亞的書信,買《耶穌之子》,買奧登的詩選。我在挑這些書的時候在想什麼呢?
馬爾克斯說的愛是超越的,本質的;加繆說的愛是死亡的,輕巧又沉重的;詹森說的愛是自我的、孤獨的;奧登說的愛是心碎的,尋找的。這麼多的愛,我依然不知道它是什麼。
別人也許以為我有痴纏的往事——實際上,我也會如此勸慰自己。但其實,我只是需要一個痴纏的影子,好讓我知道我也並非是那麼乏味。在我以為戀愛活動不過是庸常上疊加的另一層庸常時,仍有一個浪漫的虛影供我在人群中懷想。我好像那個mv裡的男生,自顧自地手舞足蹈。
非如此不可嗎?非如此不可。大家都在愛愛情本身,所以企圖浪漫化凡俗庸常。
四
我不知道阿p寫這首歌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誠品書店會員卡的有效期實際上只有兩年。編號終究會淪為一串毫無意義的數字,沒有人能夠一直買下去。或許阿p早已想到這一點,這樣一來,這首歌最後就成了一種勸慰:與你唯一的接觸點,就「埋藏在貝多芬四重奏經典裡面」吧。至此我才逐漸明白,建構在想像上才得以浪漫化的庸常,不過是另外一種自欺欺人。愛意也好,恨意也好,都不過是我的自導自演,這齣戲過後才是我的生活。
今年我沒有再同他講新年快樂,也辦了一張新的誠品卡。除此之外,一切都照著原樣進行。我沒有變更我的手機密碼,也沒有扔掉日記本。所有在小女生時代做的事情,而今看來令人臉紅,但那已是我習慣的一部分,我的生活仍要繼續前行。
聽我唱完歌,姐姐坐到我旁邊和我聊天。她現在一個人租房子住,學會了幾道拿手菜。生活就這樣,不是很好也並不壞,她有一份尚可的工作,足以積攢下年後去澳洲旅遊的錢。
「就這樣吧,結婚,那還不是一件迫切的事情。我是說——如果兩個人過還沒有一個人過得好,那還不如一個人。」言下之意是,兩人也可能會過得更好。
我調侃姐姐,希望她能在澳洲找到一個像休•傑克曼那樣的帥哥。姐姐說,她的英語不好,請我別這麼搞笑。
「愛可不是靠語言的。」我假裝一本正經地跟她講。
這種感覺是我無力的筆無法描繪出的,也不同於我心上的幻影。那是庸常的真正力量。它的浪漫不在於那些我以為落到實處就喪失美感的戀愛行為,而是不斷積攢下來的一點一滴。它是一條無人小巷中留下的足跡,是熱帶燦爛的陽光,是公寓窗外的藍色夜晚。它更是你在這些時刻依然保有的一份隱秘渴望,渴望某一個鮮活的具象生命會在不知何時來臨的將來中和你聯動。
我也曾在夜裡想過,會不會真的存在那麼一個人,讓我們想要像茨維塔耶娃將自己的每個情緒和念頭都說給裡爾克聽那樣,將作為凡人的庸常中那些愉快的、憎惡的、疑惑的、哀傷的一切都說給他/她聽。
雖然在這之前,我要度過許許多多個漫長的白晝,許許多多個漫長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