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江蘇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認真履行市場監管職責,積極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群眾合法權益,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日前查處了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現予以公布。
其中,藥品廣告虛假宣傳功能效果案例1例。
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南通濟生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發布違法藥品廣告案。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四季抗病毒合劑」藥品廣告,廣告含有「其作用機理:多靶點阻斷病毒複製,預防病毒感染……藥理研究證明對冠狀病毒有效」等內容,但無法提供相關科學材料能夠證明「四季抗病毒合劑對冠狀病毒從藥理研究上有效」,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規定。2020年3月,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000元。
相關法條:《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進行廣告宣傳案例1例。
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浙江老娘舅餐飲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使用的餐盤墊紙上印有「德清源雞蛋,專供中南海領導人和奧運健兒,不含激素、抗生素」字樣廣告,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涉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25萬元。
相關法條:《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在指定專業刊物以外媒介發布處方藥廣告案例1例。
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無錫九州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中秋鉅惠—慢病健康推薦」等內容的廣告,其中含有多種處方藥品的宣傳內容,違反《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2020年1月,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000元。
相關法條:《廣告法》第十五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以及戒毒治療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作廣告。
前款規定以外的處方藥,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作廣告。
使用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案例1例。
宿遷市泗洪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宿遷湖上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通過自設網站發布食品廣告,廣告中含有「荷葉茶可以降脂,具有減肥作用,清理腸胃,排毒養顔,滋肝潤肺,荷葉減肥茶通過了功能學和毒理學實驗證明,可促進脂肪代謝與分解……」等字樣廣告內容。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2020年1月,宿遷市泗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50000元。
相關法條:《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對獲獎情況虛假承諾案例1例。
常州市溧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常州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蘇)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為了促銷嘉士伯「天目湖」啤酒,在所售啤酒外包裝紙箱上印製「揭蓋有獎、箱箱有驚喜」廣告內容,消費者購買整箱打開後,發現並未獲獎。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2020年1月,常州市溧陽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72300元。
相關法條:《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廣告中謊稱產品取得專利案例1例。
泰州市高港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高港區明迪科教儀器廠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在1688平臺自營店鋪內發布初中物理實驗盒商品廣告,廣告內容中含有「電錶新增摺疊支架 專利設計 操作更便利」字樣,而實際該產品尚未被授予專利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2020年2月,高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7000元。
相關法條:《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其中,常州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蘇)有限公司母公司為嘉士伯啤酒企業管理(重慶)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企業管理(重慶)有限公司穿透之後是嘉士伯酒廠香港有限公司。
資料顯示,總部位於丹麥哥本哈根的嘉士伯集團歷史悠久,是全球領先的啤酒釀造集團之一。旗下的高端品牌丹麥嘉士伯啤酒蜚聲國際。嘉士伯集團於1978年正式在中國大陸開展業務。在集團持續發展創新的戰略指引下,嘉士伯啤酒已經成為中國最著名的國際品牌之一。
嘉士伯在100多個國家擁有140多個核心啤酒品牌,其中20多個在中國有售。在國內的嘉士伯的系列品牌非常豐富,包括嘉士伯醇滑(Carlsberg Smooth)、嘉士伯特醇(Carlsberg Light)、Tuborg(樂堡)、Tuborg YE (樂堡野)、凱旋1664(Kronenbourg 1664)、格林堡(Grimbergen)、風花雪月(Wind Flower Snow & Moon)、西夏(Xixia)、烏蘇(Wusu)、新疆(Xinjiang)、大理(Dali)、天目湖(Tianmuhu)、黃河(Huanghe)、山城(Shancheng)和重慶(Chongqing)等,此外還有數個非啤酒品牌,如保斯達(Boostar)、怡樂仙地(Jolly Shandy)等。
1876年,嘉士伯啤酒開始出口到中國;1978年,嘉士伯啤酒廠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1995年,收購惠州啤酒廠;2003年,在雲南收購2間啤酒廠;2004年,在拉薩、蘭州和新疆投資;1995年,收購惠州啤酒廠;2003年,在雲南收購2間啤酒廠;2004年,在拉薩、蘭州和新疆投資;2012年,推出樂堡;2013年,對重啤股份增持至60%;2014年,完成對東部資產的收購;2015年,完成對東部資產的收購;2016年,烏蘇啤酒唯一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