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強拆,如何正確報警,不出警怎麼辦?
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徵收方與被徵收人無法達成協議時,徵收方為了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徵收,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被徵收人實施行政強制,也就是常說的強拆。被徵收人在遭遇強拆時會報警,那麼如何正確報警呢?警察不出警怎麼辦?
第一,認識到報警的作用。警察有保護公民個人財產的職責,所以遭遇強拆時,被徵收人一定要報警。有些人認為報警沒有用,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報警的目的不是要阻止強拆,而是要警察幫助被拆遷人確定強拆時間,強拆主體,為後續的維權訴訟做好鋪墊。
第二,正確報警。被拆遷人在報警時要簡明扼要闡述情況,說明自己的個人財產正在遭受損害,明確案發時間、地點、目前狀況。如果條件允許儘量說明人數,作案工具,交通工具。在打電話時要如實陳述,克服自身的激動情緒,說清楚自己的名字,聯繫方式,保證警察能夠聯繫到自己。報警後在原地等候,待警察到達現場時跟警察陳述。
第三,不出警或者出警後不作為怎麼辦?為了防止警察不出警,被拆遷人在報警時就要錄音;如果警察沒有正當理由不出警,被拆遷人可以針對該行為複議,訴訟。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被拆遷人要注意起訴期限,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據此,關於報警不出警或者出警後不作為的要在報警後兩個月內起訴。
以上是關於遭遇強拆報警應當注意的一些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