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1月「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公開徵求意見後,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阿里、閱文、豐巢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頂格處罰,三家企業各被罰款50萬元,釋放的信號強烈。市場壟斷問題不僅高層重視,亦在民眾中引發共鳴。
這些年來,網際網路經濟有不少新模式,也推動出現了一些新業態,為社會發展助添了新動能。但隨著資源的過度集中,壟斷和無約束的擴張日益嚴重,暴露出不少風險隱患。
一是破壞創新和競爭。在各自生態之下,新入局者要麼站隊、背靠大樹,要麼被抄襲複製、被封殺。不少微創新者、中小企業陸陸續續退出不對等的市場博弈。
二是資本無序擴張,企圖規避監管,埋下了系統性風險的隱患,這其中既有打著金融科技旗號「蒙眼狂奔」的「灰犀牛」,也不乏疫情「黑天鵝」下突然爆雷的長租公寓。
三是侵害消費者權益。如誘導過度消費、「大數據殺熟」、綁定會員後加收費、捆綁銷售、個人隱私被販賣等問題不一而足。
如果巨頭從壟斷試圖走向下一個壟斷,「市場失靈」就出現了。
這時,往往需要政府的「有為之手」。
從國際經驗來看,每當出現「贏者通吃」的局面時,反壟斷的呼聲就開始變大。美國是世界上首個出臺反壟斷法的國家,以《反託拉斯法》為標誌,對當時的鋼鐵大王、石油大王、菸草大王、鐵路大王、糖業大王等進行「定向爆破」,有效促進了後來的經濟發展。
譬如,經過美國、歐洲、亞洲跨世紀的反壟斷訴訟,微軟收到了天價罰單,通過系統的部分開放避免了被拆分的局面,也為後來谷歌等網際網路新勢力的崛起創造了空間。
時光流轉,曾經挑戰「惡龍」的谷歌、蘋果、臉書、亞馬遜等公司,如今也成了反壟斷訴訟中的「座上賓」。例如,在全球搜索領域佔比高達90%的谷歌,就以手機作業系統的捆綁安裝而屢遭抨擊。
可見,無論傳統行業,還是新興行業,都有形成壟斷的趨勢。在移動互聯技術和資本加速器的推動下,網際網路形成壟斷速度更快,「馬太效應」更加明顯,對消費者權益和小企業生存空間的潛在侵害性更強。
反壟斷是市場經濟國家經濟立法的核心,它在巨頭變得具有攻擊性之際適時對其進行「修剪」,從而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尤其在我國創新驅動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有利於塑造更加公平競爭、開放包容的發展環境,讓創新的火花更閃耀。
我們已經看到,近年來,以模式創新和模仿創新起家的國內網際網路巨頭,已經越來越感受到「天花板」的壓力,獲客越來越難,流量越來越貴,從城市用戶,爭奪到四五線城市,再搶佔社區「最後一公裡」,陷入了典型的「內卷」狀態。這種「路徑依賴」式的壟斷創新,大多靠的是人海戰術,「天花板」其實很低,其對整個社會的正向效用也邊際遞減。
更深層的憂慮是,模式創新之外,擁有雄厚資本、海量數據、先進技術設施的壟斷巨頭們,是否還能有科技創新的長遠考量?過了效率突飛猛進、成本大幅降低的「量變」階段,硬核生產力或許才是更為持久的「質變」方向。
慢下來,有助於持久發力。若干年前,管理學課堂上,還在反覆講「多元化教訓」「專注主業」,現如今,「跨界」「混搭」「顛覆」又被捧為成功學的秘訣,值得深思。
網際網路技術已席捲各行各業,並且還在持續進入新的領域。與實體企業相比,網際網路平臺往往覆蓋更廣,影響範圍常達億級用戶,其濫用支配地位造成的影響更加惡劣,後果更加嚴重。網際網路企業的無限制擴張和滲透會造成行業的過度集中,阻礙市場的有序競爭,最終影響的是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因此,網際網路平臺應該與實體經濟接受同樣標準的監管。
最後有必要強調,反壟斷不是要阻止技術和效率的進步,而是通過有效限制壟斷,克服巨頭們擴張的盲目性,使其戰略方向更清晰、未來之路走得更穩健。(央視網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