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 Charlie Kirk
之前老是說要寫一篇關於閃光燈在街頭攝影中的運用的文章,現在我終於來兌現諾言了。雖然我並不是什麼閃光燈專家(肯定比不上 Bruce Gilden、Charlie Kirk 他們),但我這半年以來幾乎一直都在用閃光燈掃街(所以還是有一點經驗的)。在街上拍照用閃光燈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方面你首先要克服自己在掃街時的恐懼,另一方面你也不能夠掩蓋自己拍了一張照片的事實(我知道很多人拍照都不想被別人發現),但使用閃光燈帶來的效果卻是非凡的贊的(我超喜歡)。如果你想嘗試在街頭攝影中運用閃光燈的話,就繼續認真地看下去吧;如果你不想的話,大概了解一下使用閃光燈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技巧也不差嘛。
我是去年 4 月份開始認真掃街的(那時偶然發現了 Eric Kim 的網站),在那以前我從來沒想過(也不敢)在街上靠近陌生人拍照。在 5 月份到 9 月份這幾個月裡,我拍了大概六七十卷底片,卻得不到什麼好的照片──我發現自己拍的照片通常都只是主體有趣,但背景卻是雜亂無章的,也就是說我並不能將主體從背景中分離出來。 Bruce Gilden 也說他 1980 年的時候在紐約拍了 600 卷底片,卻也得不到一張好的照片,原因也是因為他無法將主體從背景中分離出來,於是他才毅然決定使用閃光燈。好吧,那我使用閃光燈的原因也是差不多的,主要是為了將主體從背景中分離出來(畢竟中國的街道是在是太雜亂了)。我也很喜歡 Bruce Gilden、Charlie Kirk 照片中那種閃光燈帶來的特有的能量、動感、活力。
如果你使用閃光燈拍照的話,你會發現照片中閃光燈照到的部分會非常非常地銳利,通常比你用 1/1000 秒拍出來的東西還要銳利,細節也更加地豐富。在晚上的話也不用把光圈開到最大(即使是晚上我還是會用 f/16),即使是用 1/2 秒的快門速度也能靜止一個移動中的人物主體(只要閃光燈的光能照到他),而閃光燈照不到的背景則會變得模糊(我通常稱之為 「motion blur」)。聽上去是不是很神奇?好吧,那我就不賣關子了──前方乾貨來襲!
Photo © Johan Jehlbo
環境曝光(Ambient Exposure)與閃光曝光(Flash Exposure)
想必大家都知道如何在不用閃光燈的情況下拍到一張曝光正常的照片(這是攝影最基礎的東西),但如果你要開始用閃光燈的話,你需要注意的是在閃光攝影中有兩種曝光:一種是環境曝光,一種是閃光曝光。環境曝光指的是閃光燈照不到的地方的曝光量,閃光曝光指的是閃光燈照到的地方的曝光量。
當然,如果你用的相機自帶的閃光燈或者自帶 TTL 的閃光燈,其實相機本身會自動幫你計算好這方面的曝光,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平時用手機開閃光燈拍照根本不需要在乎環境曝光和閃光曝光的問題。但如果你想用閃光燈來實現自己想要的效果(像 Bruce Gilden 那樣),或者對照片想要有更多的控制(就像使用 M 檔一樣),那還是繼續往下看吧。(笑)
閃光距離即閃光燈發出的閃光可以到達的距離。
儘管光線是沿直線傳播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光可以傳播到無限遠的地方,比如說房間裡的燈光並不能照到很遠的地方,閃光燈也是同樣的道理。在旅遊景點常常能看到一些遊客開著相機的閃光燈在拍幾公裡以外的夜景,他們可能覺得開閃光燈就能夠打亮遠處的風景,然而其實並不能。。所以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先強調一下閃光距離這回事。
閃光指數(Guide Number)與閃光功率
閃光指數是一個衡量閃光燈在感光度及視角確定的情況下照射目標的能力(摘自維基百科)。通俗地說,就是閃光指數越大的閃光燈照射功率也就越大,比如我目前使用的 Fujifilm ef-x20 的閃光指數是 GN20。
閃光指數的計算公式:GN = F·L(GN = 閃光指數,F = 光圈,L = 距離)。
有些閃光燈(比如我之前用的 Leica SF20)會在顯示屏上顯示相應的光圈和距離,而我現在用的 Fujifilm ef-x20 則是沒有顯示屏,所以我必須自己手動計算出功率(並且記住),下面我會結合功率、距離、光圈、ISO 等要素簡單地演示一下這個公式的運用。
閃光輸出光亮(功率)
上面提到閃光指數,那現在就談談閃光輸出光亮吧。一般我們買的外置閃光燈功率都是可調節的,可以調節為 1/1、1/2、1/4、1/8、1/16、1/32 等等。假如你的閃光燈閃光指數為 GN20,那 1/1 時的實際輸出光亮則為 GN20,1/2 時的實際輸出光亮則為 GN14,1/4 時的實際輸出光亮則為 GN10,1/8 時的實際輸出光亮則為 GN7,以此類推。
也就是說每當閃光輸出功率變為原來的 1/2 時,實際輸出光亮變為原來的 2^(1/2)/2;每當閃光輸出功率變為原來的 1/4 時,實際輸出光亮變為原來的 1/2,以此類推。
ISO
通常意義上的閃光指數都是基於 ISO100 來計算的,比如 GN20 就可以拆解為 f/16、ISO100 時,閃光燈可照射到的距離為 1.25 米。但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我們常常會調節 ISO,比如我通常都會用 ISO400,這時閃光燈可照射到的距離則變為 2.5 米。
也就是說 ISO 每上升一檔(比如從 100 上升到 200),閃光距離就會變為原來的 2^(1/2)倍;ISO 每上升兩檔(比如從 100 上升到 400),閃光距離就會變為原來的 2 倍,以此類推。
光圈
在閃光攝影中,光圈和 ISO 一樣,都是影響進光量的決定性因素。再以 GN20 為例吧,在 f/16、ISO100 時,閃光燈可照射到的距離為 1.25 米。如果此時我將 f/16 下降兩檔到 f/8,ISO 不變,此時閃光燈可照射的距離則變為 2.5 米。
也就是說光圈每擴大一檔(比如從 f/16 到 f/11),閃光距離就會變為原來的 2^(1/2)倍;光圈每擴大兩檔(比如從 f/16 到 f/8),閃光距離就會變為原來的 2 倍,以此類推。
快門速度與閃光同步速度
如果說光圈、快門速度、ISO 是曝光三要素的話,那在閃光攝影中,快門速度對曝光的影響相對削弱了很多。快門速度會影響環境曝光(閃光燈照不到的地方),但不會影響閃光曝光(閃光燈照到的地方)。這就是為什麼使用閃光燈既可以讓背景、主體同時正常曝光,也可以把背景壓暗、主體正常曝光──因為我們可以在快門速度上作出相應的調整。
閃光同步速度指的是在使用閃光燈時相機可以使用的最快快門速度。比如說很多相機的閃光同步速度都只有 1/250 秒,我過去使用的 Leica M6 閃光同步速度只有 1/50 秒,而我現在使用的 Ricoh GR 配合 Fujifilm ef-x20 閃光同步速度依舊可以達到 1/4000 秒。假如你的相機的閃光同步速度只有 1/250 秒的話,在使用閃光燈的時候如果將快門速度調為 1/500 秒,則會拍不到閃光燈閃過的那一瞬,也就是說你拍到的照片會欠曝(甚至一片黑),因此我們必須注意相機的閃光同步速度。有些相機可能用內置閃光燈的閃光同步速度很高,但用外置閃光燈的閃光同步速度則會便得很慢,這也是值得注意的。
Photo © Jonathan Auch
內置閃光燈與外置閃光燈
在剛開始使用閃光燈拍照的時候我使用的是相機(Ricoh GR)的內置閃光燈,內置閃光燈固然是方便的(而且在剛開始的時候可以有助於你克服恐懼),但 Ricoh GR 的內置閃光燈的閃光指數只有 GN5.6,也就是說在 f/8、ISO400、1/1 Power 的情況下閃光距離也只有 1.4 米──當然,這對於如此小的一個內置閃光燈來說已經很不錯了,但局限性依舊是很大,尤其是不能快速地改變閃光輸出功率,而且 f/8 的景深我認為不夠大(尤其是在靠的很近的時候)。但如果你以前從來沒有試過在街頭攝影中使用閃光燈的話,我還是建議你從相機的內置閃光燈開始,先壯壯膽。(笑)
現在我就一直在用外置閃光燈了,就是上文提到的 Fujifilm ef-x20(我真的沒有在賣廣告啊)。在今年 1 月的時候我偶然發現了一個我很喜歡的紐約街頭攝影師 Jonathan Auch 用的就是這支閃光燈,那時我才發現原來閃光燈可以這麼小、這麼可愛(握在手裡軟萌軟萌的),搭配同樣是超小的 Ricoh GR 簡直是絕配啦(雖然這盞閃光燈是 Fujifilm 出品的)。外置閃光燈的優勢主要在於有更強勁的閃光輸出功率(Fujifilm ef-x20 的閃光指數為 GN20),而且可以快速調節閃光輸出功率(比內置閃光燈靈活很多),還可以嘗試各種角(體)度(位)的離機閃呢。
離機閃與機頂閃
我現在在街上拍照大多數時候都會用採用離機閃的閃光方式,這樣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距離去打亮拍攝主體,也就是對光線有更多的控制。而且有時候近距離的正面閃光可能會讓拍攝對象感到不適,所以近距離(小於 1 米)的時候我常常會將閃光燈放在比較側面(甚至偏上偏下)的角度去打亮拍攝主體,效果會很贊喔(人們的眼睛經常會往閃光燈的方向去看)。但是在剛開始使用離機閃的時候很容易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把握不好閃光燈的放置角度,所以有時候光線會打不到(或者打不準)到拍攝對象身上,因此離機閃還是需要通過多加練習來鞏固的。
現在我已經很少使用機頂閃了,因為把閃光燈放在相機上終究還是有些重(我平時都是單手抓著 GR 掃街的),所以感覺會比較累,而且操作也不如離機閃迅速、方便。但在某些時候我還是會把閃光燈放在相機上拍照的,比如說下雨天的時候(要一隻手撐傘一隻手抓相機)。用機頂閃的好處主要有兩個:一個是不用擔心閃光角度打的不準,另一個是可以解放一隻手──如果你只是將閃光燈放到相機附近的地方開閃(而不是去嘗試多種角度、距離),那為什麼不乾脆把閃光燈放在相機上呢?
控制環境曝光
上面我提到閃光攝影中有兩種不同的曝光,一種是閃光曝光(不受環境光影響,單靠閃光照射產生的曝光),另一種則是環境曝光(也就是自然光),那這究竟是什麼意思、有什麼用呢?好吧,意思就是我們可以分別控制這兩種不同的曝光,從而實現與眾不同的效果。
在大白天(沒錯就是大白天)使用閃光燈拍照的一個好處是可以把天空、背景壓暗(使用較快的快門),凸顯人物主體本身,加強對比,減少畫面背景的幹擾(可以看看 Jonathan Auch 的作品);也可以讓天空、背景正常曝光,然後主體也會有不同的感覺(看看 Martin Parr 的作品你就懂了啦);還可以拍出像 Bruce Gilden 一樣主體清晰背景模糊充滿動感、能量的照片。如果在晚上的話,使用閃光燈的好處就在於可以仍然使用小光圈,同時可以用較慢的快門(幾分之一秒甚至幾秒)的時間來凝固主體、模糊背景(會出現類似光繪攝影的效果)。
平方反比定律(注意判斷距離)
儘管我很喜歡使用閃光燈拍照(我近幾個月 90%以上的照片都是用閃光燈拍的),但不可否認的是使用閃光燈街拍也有其局限性──其中最大的局限性的莫過於閃光燈只能打亮近處(一般是幾米以內)的人或物體,當然,像我這樣喜歡近距離街拍的人自然是沒有多大問題的。儘管如此,閃光燈最大的局限性中的局限性在於光線傳播的平方反比定律──即光線會隨著距離的增加而快速下降。這就意味著我們在使用閃光燈的時候很難能夠同時打亮多個主體(尤其是當他們距離閃光燈的位置差很遠的時候),所以用閃光燈拍照很多時候只能局限在拍攝單個主體,除非你用廣角散射板(發散光線),不過這樣的話閃光指數就會進一步降低了;或者可以嘗試用天花板、牆壁或者地面來反射光線(Charlie Kirk 提到過)。Bruce Gilden 用閃光燈拍攝的照片大多是單一主體的,而不用閃光燈的時候他也常常會拍多主體多層次的照片。
在使用閃光燈拍照的時候必須要對距離(閃光燈到拍攝主體的距離)多加注意,尤其是在閃光燈距離較短的情況下。舉個例子吧,假如我通過調節閃光輸出功率、光圈、ISO 確定閃光距離是 1.2 米,這就意味著我的拍照主體必須在這個範圍之內,超過了 1.2 米就會欠曝,如果超過了 1.5 米幾乎就是嚴重欠曝了(RAW 格式都救不了的那種)──而在 0.6 米到 1 米這個範圍的曝光是比較正常的,太近的話(比如說 0.3 米)就會比較過曝。所以在使用閃光燈拍照的時候拍攝對象一定要在閃光能達到的距離之內,寧可讓主體過曝也不要欠曝,因為光線會隨著距離的增加快速地下降。
在使用離機閃的時候也要謹記閃光距離是指閃光燈到拍攝主體的距離,而不是相機鏡頭到拍攝主體的距離喔。
前簾同步(第一閃)與後簾同步(第二閃)
前簾同步和後簾同步是兩種不同的閃光同步方式,一般在較為慢速的快門中能夠有比較明顯的體現。簡單來講,前簾同步就是先閃光、再曝光,所以拍攝出來的照片是先凝固主體,再得到拖影;而後簾同步則是先曝光,後閃光,所以拍攝出來的照片是先得到拖影,再凝固主體。
一般在較高速(幾百分之一秒)的快門下這兩者同步方式的拍攝結果是沒有什麼差別的,但在幾十分之一秒的快門就會有一點區別,而到了晚上如果用幾分之一乃至幾秒的快門的話就拍攝出來的照片就會有明顯區別。我的主要經驗是:如果你想儘可能拍到人物主體反應過來之前相對「自然」的情緒的話,使用前簾同步(我使用的就是前簾同步);如果你想儘可能拍到人物主體反應過來以後相對「驚恐」的情緒的話,使用後簾同步。當然,如果是在大白天的話無論是使用前簾同步還是後簾同步可能都沒有什麼差別,但是到了晚上的話(幾分之一快門甚至更慢)區別還是挺明顯的,不過主要還是取決於拍攝主體本身的反應。
閃光燈的電量以及回電問題
在街頭攝影中運用閃光燈就意味著我們出去掃街的時候要多帶兩樣東西啦:一個是閃光燈本身,一個是閃光燈的電池(最好有備用的)。目前我用的 Fujifilm ef-x20 用的是兩節 AAA 電池(我一共有六節 AAA 電池),兩節電池按照 1/4 Power 的輸出大概可以閃七八十次吧(我還真的沒有數過具體可以閃多少次)。用閃光燈還有一個局限性就是不能連拍,因為閃光燈每閃一次後都需要回電來為下一次釋放閃光儲存能量,我的閃光燈如果是 1/4 Power 的話回電時間大概是 2 秒左右吧,1/1 Power 的話就要 5 秒左右。Fujifilm ef-x20 是一支回電比較慢的閃光燈,我認為這大概是這支閃光燈唯一的缺點吧(但其實對我也沒什麼影響)。
廣州,2016
當前我使用的相機是 Ricoh GR,閃光燈是 Fujifilm ef-x20,通常使用離機閃,但我沒有使用引閃器(感覺引閃器還是有些累贅),我是用相機的內置閃光燈來引閃的,所以我會將 GR 機內的閃光燈設為手動閃光模式,閃光輸出功率設為 1/64(最低),閃光曝光補償設為–2(最低),這樣的話機內閃光燈發出來的閃光對整體的閃光曝光是幾乎不產生影響的。
至於相機的參數,我一般使用 M 檔(手動模式),我曾經也使用過 A 檔(光圈優先模式),最終還是覺得 M 檔對曝光的控制更加準確,也方便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現在我 98%以上的時候會使用的參數都是 f/16、ISO400,至於快門的話要看具體情況,一般我會先測光,在大白天的光線下我通常讓背景欠曝兩檔(壓暗天空),這時的快門速度一般都在四五百分之一秒。如果是在太陽快下山的前兩個小時,快門速度大概會降為一兩百分之一秒;如果是在太陽下山前的一個小時內,這是光線變化最快的時候,快門速度會從幾十分之一秒下降至幾分之一(幾乎完全天黑的時候),這時就需要通過不斷地測光來不斷調整快門速度,以便拍到自己想要的效果啦。
因為我用的是 Ricoh GR,鏡頭焦距是等效 28mm,「安全快門」大概在 1/30 秒左右,所以我很喜歡在天黑前的兩個小時(黃金時間)拍照(怎麼感覺這因果關係不太對勁啊)。為什麼?因為這時的快門速度通常只有幾十分之一秒啊,這時在街上開閃光燈抓拍就比較容易拍到一種 motion blur(主體清晰背景模糊)的效果。所以其實我是不太喜歡幾百分之一秒凝固整個畫面的感覺,我還是比較喜歡 motion blur。這也是為什麼我選擇用 ISO400 而不是 ISO1600,因為如果用 ISO1600 的話快門速度還是太快了(要比 ISO400 時快兩檔),而且我要讓背景欠曝兩檔本身就已經快了兩檔快門了啊。
所以我覺得參數還是設置得蠻合理的,至少是最適合我的了吧。
至於對焦什麼的,我用的是 Ricoh GR 獨家的「快拍(Snap)模式」──將對焦距離設為 1 米,再結合 f/16 的最小光圈,幾乎可以實現「全景深」啊,所以在街上拍照的話我根本不用對焦(得意洋洋臉),舉起相機直接按快門就好了。再加上閃光燈特有的「銳化主體」作用,拍出來的照片真的超級銳呢(毒德大學)。
啊對了還有閃光燈的參數,因為我的閃光燈的閃光指數為 GN20,所以當我將相機參數設為 f/16、ISO400 時,最大閃光距離(Full Power 馬力全開)為 2.5 米,這對於我來說實在是太遠了,所以我通常都將閃光輸出功率設為 1/4,這時的閃光距離為 1.25 米。1.25 米這個距離實在是太適合我這個喜歡近距離抓拍的人了(寫了六千多字寫到這裡感覺有點累了所以文風也變飄了)。
而且 1/4 的閃光輸出功率也不用怕閃瞎我的拍攝對象,如果是 1/1 的 Full Power 還要近距離發射的話真的是比較傷眼。不過當我街上看見想拍的人或者物離我比較遠(大於 1.2 米)的時候,我會迅速將閃光燈的功率調整轉盤轉到 1/2(如果在 2 米外的話我會轉到 1/1) ,然後舉起相機立刻拍啦。
© Bruce Gilden / Magnum Photos
也許很多人都覺得在公共場合使用閃光燈街拍是一種很不道德、很不尊重他人的行為,很多人認為 Bruce Gilden 使用閃光燈街拍的目的是為了拍到那些人被閃光燈「攻擊」以後感到「驚恐」的照片(我以前也是這麼認為的),後來我才發現這是一個極大的誤解──閃光燈發出閃光的時間只有幾千分之一秒甚至幾萬分之一秒的時間,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人是不可能作出反應的,所以實際上人們是對攝影師突然的拍攝行為感到驚恐,而不是因為閃光燈發出的光線而感到驚恐。
Bruce Gilden 曾經在那個經典的 4 分 04 秒的 WNYC Street Shots: Bruce Gilden 視頻中提到過:「我沒有道德原則。(「I have no ethics.」)」 雖然他是這麼說,但我覺得他還是有自己的一套道德準則的──他對他的拍攝對象都有著同理心。
我認為街頭攝影中沒有什麼對或者錯的方式,但我的原則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現在在街上使用閃光燈拍照,所以我也不會介意有人跑到我面前用閃光燈拍我,相反,我還很樂意的(笑)。唯一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閃光燈的輸出功率不要開的太大,開大了的話要注意距離不要太近,角度也最好偏一點,不然會比較傷眼睛。
事實上,如果是在大白天用閃光燈拍照的話,很多人都不一定會注意到你開了閃光燈呢。但如果是在晚上的話,可能會把人嚇一跳(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還是更喜歡(也更難)拍到被攝對象本身較為「自然」的一面。
Photo © Charalampos Kydonakis
雖然講了這麼多(好像很複雜的樣子),但其實最重要的還是要多走到街上去練習啊。當然,如果你是以前很少使用閃光燈拍照的話,我建議可以先找你的朋友來當一下「小白鼠」,找到合適的距離、角度、方式,不然走到街上亂閃的話還真的不太好。儘管我以前常常說掃街的時候儘量不要看回放照片,但如果你剛開始使用閃光燈的話,得到及時的反饋並不斷調整、試驗自己的拍攝技巧、方式還是十分有必要的,所以我一般還是建議使用數位相機來練習閃光燈的使用。實在要使用底片相機的話也不是不可以,只不過付出的成本還有學習的時間要相應地延長罷了。
一旦你熟練了閃光燈的使用,在街上使用閃光燈拍照的時候要變得更加有選擇性(可不能什麼都閃一遍啊),靠自己的直覺去判斷有哪些人是不能去拍攝的(不然可能會進醫院的啊),連 Bruce Gilden 自己都說過他不會什麼人都去拍(靠自己的 Street Smart 去判斷),不然的話他可能已經不會在這裡和我們說話了。如果你實在害怕又想拍的話,你可以先徵詢拍攝對象的同意嘛──「When in doubt, ask for permission.」
順帶提一下,我曾經(還沒有使用閃光燈的時候)天真地以為只要用上閃光燈拍出來的照片就會屌的飛起(像 Bruce Gilden 一樣),然而事實是閃光燈只是一道光線而已,一道光線並不會讓照片自動地變好。優秀的街頭攝影是世界上最難的攝影類型,要拍到好的照片還是很難的,我只是喜歡閃光燈而已。(笑)
我一直覺得向那些歷史上(還有當代)的攝影大師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至於使用閃光燈的攝影師這一塊的話,Jacob Riis 應該是歷史上最早一批使用閃光燈的紀實攝影師了吧(19 世紀 80 年代),後來 20 世紀 30 年代紐約紀實攝影師 Weegee 也常常在街頭用閃光燈拍照,再後來才到我們著名的 Bruce Gilden(20 世紀 80 年代),所以其實 Bruce Gilden 並不是歷史上第一個在街頭攝影中使用閃光燈的攝影師啊,只是 Bruce Gilden 將閃光燈的運用發展到一個新的境界而已(以至於成為了他的個人風格)。除了 Bruce Gilden,我還很喜歡 Jonathan Auch、Jacob Aue Sobol、Charlie Kirk、Martin Parr、Charalampos Kydonakis 等當代攝影師的作品,他們也常常會在街頭、紀實攝影中運用閃光燈。國外還有一個叫 Full Frontal Flash 的街頭閃光攝影團體,裡面的攝影師的作品也值得一看喔。
寫了八千多字,大概是我有史以來寫的最長的一篇文章了吧,希望能夠給一些想嘗試在街頭攝影中運用閃光燈但又無處著手的朋友一些幫助和啟發哈。
作者:HIFITAM 來自中國,座標廣州,是一名大學生。2014年9月接觸攝影,在2015年4月才真正開始接觸街頭攝影。原文刊登於個人網站,經作者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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