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1982年鄧小平會見柴契爾夫人
《鄧小平文選》第三卷
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當然也要容納別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當顧問。什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但切不要以為沒有破壞力量。這種破壞力量可能來自這個方面,也可能來自那個方面。如果發生動亂,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幹預。由亂變治,這樣的幹預應該歡迎還是應該拒絕?應該歡迎。所以事物都要加以具體分析。
一個是怕變,一個是怕幹預,還怕什麼?有人說怕亂。亂就得幹預,不只中央政府要幹預,香港人也要幹預。總會有人搗亂的,但決不要使他們成氣候。
我講過中國有權在香港駐軍。我說,除了在香港駐軍外,中國還有什麼能夠體現對香港行使主權呢?在香港駐軍還有一個作用,可以防止動亂。那些想搞動亂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國軍隊,他就要考慮。即使有了動亂,也能及時解決。
對於中英聯合聲明,我們不僅相信我們自己會遵守,也相信英國人會遵守,更相信香港同胞會遵守。但是應該想到,總會有些人不打算徹底執行。某種動亂的因素,搗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會有的。老實說,這樣的因素不會來自北京,卻不能排除存在於香港內部,也不能排除來自某種國際力量。國際上對聯合聲明反應還是好的。要說變,人們議論的總是北京方面政策會不會變,沒有想到其他方面會不會發生變。只要香港同胞團結起來,選擇好的政治人物來管理香港,就不怕變,就可以防止亂。即使發生亂,也不會大,也容易解決。
一九九七年以後,臺灣在香港的機構仍然可以存在,他們可以宣傳「三民主義」,也可以罵共產黨,我們不怕他們罵,共產黨是罵不倒的。但是在行動上要注意不能在香港製造混亂,不能搞「兩個中國」。他們都是中國人,我們相信,他們會站在我們民族的立場,維護民族的大局,民族的尊嚴。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他們的活動,進行他們的宣傳,在香港這種情況下是允許的。
香港要穩定。在過渡時期要穩定,中國恢復行使主權以後,香港人執政,香港也應該穩定。這是個關鍵。香港的穩定,除了經濟的發展以外,還要有個穩定的政治制度。我說過,現在香港的政治制度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今後也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如果硬要照搬,造成動亂,那是很不利的。這是個非常實際的嚴重問題。
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
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幹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的,也不需要幹預。但是,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幹擾,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大家可以冷靜地想想,香港有時候會不會出現非北京出頭就不能解決的問題呢?過去香港遇到問題總還有個英國出頭嘛!總有一些事情沒有中央出頭你們是難以解決的。中央的政策是不損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港不會出現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要是有呢?所以請諸位考慮,基本法要照顧到這些方面。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幹預不行。幹預首先是香港行政機構要幹預,並不一定要大陸的駐軍出動。只有發生動亂、大動亂,駐軍才會出動。但是總得幹預嘛!
(文章來源:光明網)
中央與香港反對派的真正分歧是什麼?
著名學者強世功在《中國香港》撰文,剖析中央與香港反對派的真正分歧。文章指出,在香港民主普選問題上,中央與香港反對派的分歧是「穩健民主派」和「激進民主派」的區別,是中央主權之下地方政府的民主(即中央決定並參與到香港政制發展之中)和不考慮中央主權的獨立政治實體的民主的區別,而絕非「專制」與「民主」的區別。
文章摘編如下:
香港法律界普遍認為香港普選的法理基礎不是基本法,而是英國政府加入、後來被基本法承認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遺憾的是,英國政府在加入這個公約時,曾經明確宣布這個公約中關於普選的規定不適用於香港。
香港精英階層中普遍存在的這種民主認同的誤區,無疑是中國近代歷史悲情中最令人傷感的一頁。長期的殖民教育使得香港的部分精英以臣服的心態對西方世界全盤認同,喪失了對香港歷史進程的客觀判斷力、反思力和批判力。
他們在自由、平等和民主這些文化價值上,認同香港屬於英美西方世界的一部分,而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因為他們(包括他們背後的西方世界)根本抹殺了中國革命對人類平等解放做出的巨大貢獻,不承認中國革命在全球範圍內對推進民主進程的巨大貢獻。
換句話說,在文化價值和政治認同上,不少相關精英內心中其實認同英國這個「國」,或美國這個「國」,而不是中國這個「國」。
香港雖然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回歸祖國,可這個「一國」概念在他們心目中,僅僅是一個空洞的符號,缺乏實質的政治內容。
所以,在「愛國」問題上,他們經常會說,他們愛的是祖國的河山和歷史文化,而不是包含國家主權在內的政治實體。這樣的愛國曾經是我們在港英殖民地下提出的愛國標準,而不能成為香港回歸後的愛國標準,否則,香港人與海外華人的愛國有什麼分別呢?
正因為如此,在鄧小平提出的「愛國者」標準中,明確要求任何價值都可以容納,但必須擁護香港回歸,擁護「一國兩制」,擁護中央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擁護中央的主權權威。
從法律上看,香港回歸意味著中央對香港擁有的主權從「主權權力」變成「主權行使」,意味著要將「一國」從一個歷史文化的建構變成法律主權的建構,使其在contry與state之間儘可能多地增加state的要素,這恰恰是基本法的重要意義所在。基本法之所以作為中國憲法的有機組成部分,就是因為它是一部主權建構的法律。
由此,中央恢復行使主權意味著香港必然要經歷「去殖民化」的陣痛,即在一定程度上抹去英國在香港統治時在港人心中留下的印跡;同時中國在香港行使主權的過程中,必然要在香港人心靈上烙下新的印跡,逐步建立香港人的國家認同,這無疑是痛苦的過程。
香港回歸以來接連不斷的政治份爭,無論人大釋法、二十三條立法,還是政制發展問題,都是由於觸及了香港的「去殖民化」問題,觸及香港的國家主權建構,觸及香港靈魂深處的政治認同。在香港未完成「去殖民化」之前,或者說香港的國家認同沒有確立之前,香港政制發展不可避免地會陷入國家建構的難題中。
香港政制發展就是如何所規定的普選行政長密和立法會的問題。這個問題固然是英國撤退戰略的產物,但也是中央積極回應香港市民民主化訴求的產物。
在這個問題上,中央堅持的是英國自由主義的政治傳統,主張循序漸進地發展民主,最終達至普選;而香港反對派則繼承了彭定康推動的法國大革命式的自由主義傳統,主張立即實行最徹底、最開放的民主普選。
應該說,在香港民主普選問題上,中央與香港反對派的分歧是「穩健民主派」和「激進民主派」的區別,是中央主權之下地方政府的民主(即中央決定並參與到香港政制發展之中)和不考慮中央主權的獨立政治實體的民主的區別,而絕非「專制」與「民主」的區別。
而在「後冷戰時期」的全球意識形態較量中,由於香港反對派以及其背後的西方世界掌握「民主話語」的定義權和主導權,它們出於政治策略的考慮,將這種民主民展的速度和方式上的分歧轉化為「民主」與「專制 」的分歧,從而想當然地認為中央之所以不主張香港急速實現普選的根源在於中央本身就是專制政權而非民主政權。
由此,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在「民主派」的話語中就被建構為「中央VS香港」和「專制VS民主」的問題。而香港反對派的這種話語建構策略,不僅成功地將中央置於政治上的不利地位,而且也遮蔽了自己在國家認同問題上面臨的首先困境,因為香港政制民展問題表面上是民主化問題,其實質上則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國家主權建構問題,前者涉及香港內部如何應對「民粹主義」,後者則涉及民主化的香港是否挑戰中央主權從而影響香港的穩定。
中央思考香港的政制發展恰恰抓住了這個問題的政治本質。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