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商洛11月6日消息(記者溫超)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近日,陝西省商南縣法院為首批失信被執行人定製的「失信彩鈴」開通,只要撥打這些人的手機,就會知道機主被法院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商南縣開通的「失信彩鈴」的條件和具體內容是什麼?
據了解,凡是在商南縣法院申請執行的案件,如果被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完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由該法院向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通信運營公司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對失信被執行人實行「彩鈴和簡訊曝光」,將其使用的號碼主叫彩鈴設置為「您已被陝西省商洛市商南縣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請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否則將面臨法律制裁」。
將「失信被執行人」被叫彩鈴設置為「您所撥打的機主已被陝西省商洛市商南縣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請督促其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通話界面同步出現失信標籤「此人已失信,交往需謹慎」。
當撥打失信被執行人手機掛機後,撥打人手機會收到這樣一條簡訊:「您撥打的機主已被商南縣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能提供機主及其未被控制的財產線索,我院將按執行到位金額的一定比例予以獎勵。」
專家學者對於採取設置「失信彩鈴」的方式懲戒失信被執行人的方法持什麼觀點?
記者了解到,類似通過「通信限制」的舉措來解決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執行難的難題,商南縣並非首家。山東、河南、湖南等省份的部分地區先後有過相關的探索和實踐。
專家對此看法不一,有專家表示認同,認為這種做法體現了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治理原則,實質上是從內外兩個層面給失信被執行人造成潛在的震懾和壓力,目的是達到督促其有效履行法定義務的法律效果。
有法律專家表示,從法律層面來講,任何組織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公民與他人進行交流、通信的權利。也有專家表示,「失信彩鈴」是一種限制和縮減,並沒阻斷失信被執行人的通信,所以並不構成對於通信自由權的絕對限制,只是部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