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2019年度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和行政處罰情況的通報。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2019年度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和行政處罰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持證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促進行政許可中鑑定評審工作質量提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2019年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對持證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檢驗檢測機構,以及鑑定評審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監督抽查情況
此次監督抽查採用重點抽查與「雙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側重來信來訪、投訴舉報和日常監察、檢驗、鑑定評審、許可審批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共監督抽查275家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檢驗檢測機構和鑑定評審機構。
(一)生產單位監督抽查情況。
監督抽查特種設備生產單位198家,其中鍋爐製造單位29家、壓力容器製造單位26家、氣瓶製造單位10家、壓力管道元件製造單位23家、壓力管道安裝單位10家、安全附件製造單位10家、電梯製造單位40家、起重機械製造單位12家、客運索道製造單位5家、大型遊樂設施製造單位15家、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製造單位18家。
監督抽查的主要內容為:生產單位是否持續滿足許可條件,產品質量安全性能是否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標準的要求。重點對單位資源條件的變化情況、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情況、產品質量安全性能控制情況等進行檢查。
監督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1. 資源條件方面。
部分單位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任職條件不能滿足相關規定;技術人員、作業人員和檢驗人員數量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缺少生產設備、工藝裝備、檢測設備和試驗裝置。
2. 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和實施方面。
部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文件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變化及時修訂;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缺少必要的控制內容或要求;缺少操作工藝規程;缺少質量保證工程師和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的職責規定,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未按規定的要求履行職責;缺少質量目標考核辦法,未對質量目標進行量化、分解和考核;未按要求進行管理評審、內部審核,或內部審核未覆蓋所有部門和要素;缺少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標識,檢測設備未檢定(校準);缺少受控文件清單;缺少無損檢測和理化檢驗分包協議等。
3. 產品質量安全性能控制方面。
部分產品焊接工藝評定項目不完整;缺少焊接工藝卡;焊縫返修缺少原因分析和返修方案,返修工藝卡缺少焊接工藝評定支持;缺少施焊記錄;缺少材料質量證明書,材料入廠復驗項目不齊全;耐壓試驗和嚴密性試驗記錄和報告信息不齊全等。
(二)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情況。
監督抽查檢驗檢測機構60家,其中綜合檢驗機構30家、無損檢測機構20家、型式試驗機構10家。
監督抽查的主要內容為:機構是否持續滿足核准條件,檢驗檢測工作質量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及有關標準的要求,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是否符合要求。
監督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1. 資源條件方面。
部分機構的檢驗檢測人員、檢驗檢測設備和設施不能持續滿足核准條件;缺少安全技術規範的正式版本;檢驗檢測儀器的存放、調試和檔案存放場所不滿足要求等。
2. 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方面。
部分機構的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缺少必要的管理或控制要求;檢驗檢測作業指導文件未按安全技術規範及有關標準的變化及時修訂;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內部審核、管理評審和質量目標考核;檢驗檢測儀器設備未檢定(校準),未建立設備檔案;缺少受控文件清單等。
3. 檢驗檢測工作質量方面。
部分機構未規範填寫檢驗檢測原始記錄,缺少被檢設備、檢驗檢測用儀器設備、檢驗檢測要求等信息,檢驗檢測人員和校核人員未籤字;未使用規範的檢驗檢測記錄表;未按操作指導書的規定進行檢驗檢測等。
(三)鑑定評審工作質量監督抽查。
1. 鑑定評審機構監督抽查情況。
監督抽查鑑定評審機構5家,重點檢查鑑定評審工作程序的規範性等。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存在質量體系文件不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內容缺失,作業指導文件缺少對鑑定評審記錄單項結論的具體填寫規定,評審人員的培訓內容不滿足要求等管理方面的問題;二是存在鑑定評審工作記錄表述不清晰等工作質量方面的問題。
2. 鑑定評審過程監督抽查情況。
鑑定評審過程監督抽查是指對申請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的單位進行評審後、發證前的監督抽查,共監督抽查12家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生產單位存在質量保證手冊中的主要管理崗位層次設置不清晰,人員及部門職責不明確,作業指導書不健全,重要控制要素缺失,執行法規標準不到位,未將修改後的設計圖紙或文件及時向用戶反饋等方面的問題。二是部分鑑定評審機構存在鑑定評審備忘錄未明確「整改超過原許可證期限後,應及時向許可機關報備」要求等方面的問題。
二、對存在問題單位的處理意見
(一)依法註銷以下企業的相關行政許可:滄州新星石化設備有限公司、無錫鑫仁鍋爐有限公司、上海泰河閥門有限公司、嘉興五洲閥門有限公司、蘇州福特美福電梯有限公司、北京中索國龍索道設備有限公司、武漢中新遊樂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河北開雲汽車製造有限公司、山東悟空電力技術有限公司。
(二)對以下企業責令限期整改,並通報批評:江西通力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市藍海壓力容器製造有限公司、廊坊勁華鍋爐有限公司、浙江寧松熱能鍋爐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壯志石化設備科技有限公司、寬城升華壓力容器製造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綠動能源有限公司、鄭州市雨恆實業有限公司、上海煤氣第二管線工程有限公司、陝西為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長徵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航閥門股份公司、成都川空閥門有限公司、崑山華龍電梯有限公司、中菱(福建)電梯有限公司、滄州經緯檢驗檢測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特種設備檢驗研究所、江西華核天宇檢測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山東攜程石油化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廣州金睛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被責令整改的企業應對監督抽查備忘錄中的不符合項目,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並進行整改,於2020年6月30日前將整改情況報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逾期未報送或整改不到位的,將依法嚴肅處理。被責令整改的企業不允許申請下一許可周期的自我聲明承諾換證。其他被抽查單位也應對監督抽查備忘錄中的不符合項目進行整改,換證鑑定評審時,將作為重點檢查內容。
(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轄區內持證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的監督抽查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2019年度行政處罰情況
(一)經查,深圳市新日電梯有限公司不滿足製造許可資源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依法作出吊銷深圳市新日電梯有限公司電梯製造許可證,三年內不予受理其電梯製造許可申請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經查,深圳亞洲富士電梯設備有限公司不滿足製造許可資源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依法作出吊銷深圳亞洲富士電梯設備有限公司電梯製造許可證,三年內不予受理其電梯製造許可申請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經查,廣州市振傑機械有限公司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依法作出撤銷廣州市振傑機械有限公司電梯製造許可證,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電梯製造許可的行政處罰決定。
(四)經查,浙江巨申電梯有限公司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依法作出撤銷浙江巨申電梯有限公司電梯製造許可,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電梯製造許可的行政處罰決定。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2月21日
原標題:《通報 | 2019年度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和行政處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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